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指示精神,推动全县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开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莘县公安机关向社会广泛征集涉黑涉恶线索,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踊跃提供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莘县公安局
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
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指示精神,推动全县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开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莘县公安机关向社会广泛征集涉黑涉恶线索,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踊跃提供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报线索重点
(一)重点涉黑恶犯罪线索
一是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是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三是
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垄断经营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四是
建筑工程领域,强揽垄断工程建设、建筑材料的“沙霸”等黑恶势力。
五是
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或威胁、教唆、引诱学生实施犯罪的黑恶势力。
六是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七是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八是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九是
在殡葬领域强迫交易、强制买卖商品或丧事服务、非法买卖、盗窃尸体或器官、组织、侮辱尸体的黑恶势力。
(二)涉网黑恶犯罪线索
一是
“裸聊”敲诈:利用信息网络引诱他人裸聊并窃取相关通讯信息,以发布不雅视频作为要挟,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二是
“套路贷”:利用信息网络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三是
恶意索赔:利用信息网络以维权打假为掩护,以大量差评或向电商平台、监管部门投诉为要挟,恶意向商家索取赔偿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四是
负面舆情敲诈:无资质的媒体经营人员、网络传播平台及公众账号以新闻媒体或者记者名义利用信息网络打着“舆论监督”旗号,以持续发布或删除虚假捏造、歪曲事实的帖文相要挟,实施敲诈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五是
网络水军滋事:利用信息网络组织或雇佣水军威胁、恐吓、辱骂、诽谤、滋扰他人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或公共秩序、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六是
网络“软暴力”催收:以讨要债务为目的,通过虚拟网络电话通讯手段进行高频度骚扰,致使被害人及其联系人手机无法正常使用,或使用群发软件发送辱骂文字、侮辱性图片骚扰被害人及其关系人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七是
其他涉互联网黑恶犯罪势力。
二、举报要求
(一)请举报人尽量全面详细提供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等相关情况。
(二)对举报人如实反映的问题,公安机关将及时受理,并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举报人应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采取当面、信函、电话、网络通讯等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
莘县公安局扫黑办:
(工作时间)或拨打
网络举报邮箱:
信件举报地址:聊城市莘县政府街3号
莘县公安局
2025年4月10日
来源:生活圈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