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马褂虽然难得,但与其他四种御赐服饰相比,含金量就大打折扣了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4-11 00:06 2

摘要:在清朝,黄马褂常被看作荣耀的象征,一句“赏穿黄马褂”足以让人威风八面。可真了解清代冠服制度后才知道,黄马褂只是最低级别的御赐服装。它原是御前侍卫的制服,后来被当作一种赏赐流传开来,虽然颜色鲜亮,但地位远不及红宝石顶、四团龙补、黄带子等高阶服饰。

在清朝,黄马褂常被看作荣耀的象征,一句“赏穿黄马褂”足以让人威风八面。可真了解清代冠服制度后才知道,黄马褂只是最低级别的御赐服装。它原是御前侍卫的制服,后来被当作一种赏赐流传开来,虽然颜色鲜亮,但地位远不及红宝石顶、四团龙补、黄带子等高阶服饰。

那些真正代表身份与权力的服饰,不靠颜色取胜,而是靠皇帝愿不愿意“破例”给你。黄马褂看着风光,其实只是清代服制中最容易被赏,也最容易被褫夺的那一件。

在很多影视剧里,只要皇帝开口赐人黄马褂,朝中大臣、地方官吏都要肃然起敬,一副“封疆大吏、皇恩浩荡”的模样。可在清朝完整的冠服制度中,黄马褂远没有这么高的地位。

最早的黄马褂,其实是皇帝的近侍服。御前侍卫、内大臣、带班侍卫在皇帝外出、巡视时,为了统一形象、突出皇家气势,统一穿明黄色的马褂。这种马褂样式简洁,不绣图案,没有补子,只讲颜色。黄,是皇权象征,也是清朝最尊贵的颜色。

随着明黄的专属属性被强化,穿黄马褂的人也变得“有面子”。但这件褂子本身,并不代表品级,也不直接增加职位。更不会影响俸禄。它的意义,主要在“被看中”,而非实权。

雍正年间,清廷明确规定黄马褂为“行职褂”。意思是,你只有在担任御前内大臣、侍卫等职务时,才可以穿。换岗就得换下,不能再用。

这种“因职穿褂”,只是制度安排,不是奖赏。但因为服色特殊,给人的观感很强,于是逐渐演变成一种奖励象征。后来皇帝开始将其赏赐给有功之臣,这才有了“赏穿黄马褂”的概念。

真正被赐穿黄马褂,是从乾隆时期以后,尤其道光、咸丰之后才流行起来。到了晚清,黄马褂变得很普遍,不仅战功将领有,连地方知府、通判,甚至外国人也能穿。

这时候,黄马褂就已经不稀罕了。既不是官职,也不是封号,赏赐多了,自然“降格”。在清朝完整的赏赐服制中,它的地位,其实是最末一级。

清朝的服饰等级分得非常细致,每种颜色、补子、帽顶、腰带,都有严格划分。其中比黄马褂地位高的,至少有四种。

第一种,是红绒结顶冠。

清代帽顶有等级,一品官红宝石,二品蓝宝石,三品水晶,以此类推。但这些都是“制度内”的配顶。如果皇帝专门赐你一顶红绒结顶,那含义就不同了。

这种冠顶不看官职,只看恩典。得赐者大多是辅政大臣、封疆大员或者满洲贵族中最亲信的那一层。张廷玉就是其中之一,他是汉人,能戴红绒结顶,算破例了。雍正亲口允许他“每年正旦戴一次”,满朝皆知。

第二种,是四团龙补服。

补服,就是朝服外面那件褂子。上面缀的补子,决定了你是几品官。文官是禽,武官是兽。可唯有王公宗室,才能用龙。四团龙补,是两肩、前胸、后背各一条五爪龙,只有亲王、郡王才可使用。

异姓臣工若得此赏赐,意味着在身份上被“抬高半头”。年羹尧、隆科多都穿过。李鸿章70寿时,慈禧太后特赏他一件“行龙方补”,虽未满规制,但已是“比王侯”。

第三种,是黄带子。

清朝宗室才可佩戴黄带子。这个带子,是从努尔哈赤父系塔克世那一支延续下来,分为黄带子(正宗宗室)和红带子(侧系觉罗)。非宗室不得佩戴。岳钟琪是极个别的汉臣,被赏赐黄带子,史书特别记录。

第四种,是实心红宝石顶。

帽顶是身份符号,但大多数是玻璃仿品。皇帝专赐实物的很少,得者大多是军机重臣、或平乱大将。像福康安、和珅、阿桂这些名字,都是清中期最红的人物。

这四种,都比黄马褂更稀有、更高贵。

虽然黄马褂本身等级不高,但在具体佩戴形式中,也有高低之分。

第一类是“行职褂子”,这是御前侍卫、内大臣因职务穿着的制服。皇帝出行、打猎时,这些人统一穿黄马褂,以示礼仪。这种褂子,只能穿在岗期间,离任即收回。

第二类是“行围褂子”。皇帝在木兰围场射猎,官员中射中目标、表现优异者会被赏赐黄马褂。这类褂子算是一次性奖励,但不许随意穿,顶多在御前纪念性穿一两次。

第三类是“武功褂子”。这是咸丰以后的演变,是战功将领的奖励。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人都穿过。这种褂子可以“逢场穿用”,见官可高半级。也只有这类,才开始在民间传播得广。

此外,还有极个别“特别褂子”,譬如太监、仆从因私事得太后、皇帝赏赐,一般穿用极少,主要收藏供奉。

到了慈禧太后执政时期,为讨她欢心,办些杂事也能得黄马褂。赏赐泛滥后,含金量自然一降再降。

赏褂是荣誉,褫褂则是警告。

清朝褫夺黄马褂的案例不少。李鸿章是典型例子。他一生几起几落,黄马褂就曾被褫夺两次。

一次是捻军战事迟缓,朝廷不满,乾清宫颁旨“褫夺顶戴、黄马褂”;一次是甲午战争平壤失利,再次褫褂。但因其后又负重议和,立下“止战”之功,褂子又归还。

这说明黄马褂是“动态奖励”,不是一劳永逸。一旦你失误、违令、被贬,皇帝一句话就能收回,甚至连花翎、顶戴、补子一并收走。

嘉庆年间一位知府温某,因断案不力致冤案发生,被“削褂议处”,史书记录清晰。

所以,大臣对黄马褂既敬重又谨慎。不轻穿、不私用,怕一不小心,黄马褂成了罪状。

清末的黄马褂

清朝后期,尤其李鸿章出使欧美,黄马褂开始“走出国门”。

1896年,李鸿章访问美国,身穿黄马褂、三眼花翎、红宝石顶,在纽约街头巡游。西方媒体大肆报道,不明所以者以为“东方皇族亲至”。

李鸿章在美国被称为“Yellow Jacket”(黄马褂使节),连《纽约时报》都专门介绍黄马褂的来历,把它当作“大清帝国最高褒奖”。

此后,黄马褂成为西方人理解清朝官制的“窗口”,不少外国人到中国,想方设法讨一件黄马褂。有的找宫中内侍,有的托外交使节。晚清数位外国人如戈登、庄士敦等,都曾得赐黄马褂。

这一点,反倒成就了黄马褂的“知名度”,使它成为最广为流传的清代服饰。

但在大内真实制度中,黄马褂从头到尾,都不是一等荣服。它虽明黄,实际不过是“皇家工作服”加“外事礼服”。

黄马褂确实风光一时,但放到清代御赏体系中,它并不排在前列。真正含金量更高的,是红绒结顶、四团龙补、黄带子、实红宝石顶这些标志性服饰。

不过,黄马褂得以广为人知,是因为它被穿到了大众面前。朝堂服饰再华贵,没人见得着;但黄马褂常出现在街头、战场、外交场合,群众记得住,自然就成了象征。

它的荣光,更多是“传说”的包装,而非制度的定规。清廷赏它容易,收它也快,真正决定一个人身份和权力的,还是功绩与实际职权,而不是衣上的颜色。

穿黄马褂固然风光,但倘若没有实权撑腰,终究是虚名一场。

来源:史墨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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