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法学与法理”学术研讨会在汉召开 徐汉明教授出席并发表主旨报告

摘要:2024年11月30日-12月1日,“社科法学与法理”学术研讨会暨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第19次例会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办。本次例会的主题是法理的多维度阐释,即从社科法学研究如何提炼法理,如何从实践中提炼法理,司法裁判中的法理,治理过程中的法理,新兴领域研究如何提炼

2024年11月30日-12月1日,“社科法学与法理”学术研讨会暨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第19次例会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办。本次例会的主题是法理的多维度阐释,即从社科法学研究如何提炼法理,如何从实践中提炼法理,司法裁判中的法理,治理过程中的法理,新兴领域研究如何提炼法理,法律的社会理论解释,法理与情理的实践表达,法律文化视野下的法理研究,法律生活和实践中的法理阐释等方面展开讨论。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张文显等出席并作学术总结。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侯振发教授代表全校师生员工发表了致辞。

国家治理学院徐汉明教授出席并作了题为《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概论论纲》的主旨报告。他以最新研究成果《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概论》为主线,从撰写背景、主要内容、基本结构三个层面与与会专家展开讨论。徐汉明教授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谋划推进,提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并围绕为什么、什么是、怎么样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形成了一系列新概念、新命题,新论断、新观点,新战略、新举措,型塑了具有原创性标识性的范畴体系,构成了体系完备、结构严密、内容丰富、具有鲜明哲学方法和成熟实践面向的理论体系,形成了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体系化学理化阐释这一科学理论的原创性贡献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徐汉明教授谈到,体系化学理化阐释是当下法律界法学界理论工作者从事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重大责任。如何体系化学理化阐释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从社会治理实际出发,研究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理论、制度、实践前沿问题,课题组按照文显老师提出体系化学理化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五个要旨,注重从遵循学理规范方面领悟、把握与诠释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原创性贡献的科学内涵及其理论方位;从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萌发形成发展全过程方面阐释其原创性实践特征;从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科学体系质的规定性方面阐释其原创性品质特征;从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引领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方面阐释其推动制度文明的原创性伟力特征;从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国际话语传播方面阐释其“中国之治”东方智慧的原创性时代特征等五个方面介绍了《概论》的基本结构。他特别谈到,作为法社会科学的社会治理法学,其蕴含着丰富的法理思维、法理命题、法理范畴,富含着深刻的历史逻辑、实践逻辑与理论逻辑。她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建设”“国家与法”“国家与社会管理”的基本原理,是在对中华优秀传统治理与法律文化汲取、吸收、转化的基础上,精准回应了新时代中国治理实践中的独特问题,系统阐释了关涉创新社会治理、建设法治社会、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等方面基本命题之深刻内涵,即:“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创新社会治理”“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服务群众、造福群众”“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发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共建共治共享”等。她与理论命题、基本原则、运行规律共同构成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的基石。通过对其基本原理的研究阐释,可以发挥体系化学理化诠释的引领作用,加深对其原创性理论贡献的深刻认识、精准把握、融会贯通地实施实践,更有利于以这一理论引领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以社会治理法治化保障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此次研讨会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秘书处、《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部、《法商研究》编辑部、《法律和社会科学》编辑部、国家治理学院、基层法治研究所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硕士生参与。

来源:中国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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