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订婚案疑似案中案,建议警方从婚介入手重新侦办调查!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4-17 08:11 2

摘要:今年1月,跟朋友去车管所上牌,遇到一起因买卖京标的纠纷。在围观时耳听,买方先付几十万,又因卖方耍赖不履行协议,买方又先后加了几次钱;多次约定到车管所办手续卖方都不来。这次买方急眼,威胁说今天再不来,就报警并揭露其买卖京标,让卖方也得不偿失…

在梳理山西大同订婚案及佐证笔者观点之前,先给大家讲一件亲身目睹的事情:

今年1月,跟朋友去车管所上牌,遇到一起因买卖京标的纠纷。在围观时耳听,买方先付几十万,又因卖方耍赖不履行协议,买方又先后加了几次钱;多次约定到车管所办手续卖方都不来。这次买方急眼,威胁说今天再不来,就报警并揭露其买卖京标,让卖方也得不偿失…

值得注意的是,买卖双方能合法达成操作的桥梁,是通过一位20多岁的女士,以结婚的方式钻相关法规的漏洞。

在车管所,该女士几通电话打过去,卖方依旧不到场,最终以买方报警收场。这期间,一位或许想卖京标的人,也或许想撩那女士,还私下与她接触。更诡异的事,还有一伙人,信誓旦旦跟买方保证,只要肯出钱,他们可以去燕郊把那个卖方给弄回来…

因为此事涉及到因利益而假结婚的问题;更何况那女士也确实挺容易让男人有不理智行为的念头;山西大同订婚案的焦点,又是男女发生关系,因此将此事作为一个参考。

经过今年3月25日刑事二审开庭审理,在4月16日上午给出结果。二审法院驳回了席某某上诉,维持一审有期徒刑三年的判决。席某某因不服判决,当庭提交了上诉材料,也就是说该案还会持续下去。

作为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该案件至今,在网络上还传播着“骗婚”“以告强J进行敲诈”“被害人有过婚姻史”等,多被法院证实为谣传;还对席母对外公布受害人隐私,以及在网络上的一些行为进行了当庭训诫!

但是,据笔者从媒体上浏览的事件经过,并结合法院、加害及受害双方、相关亲属、律师的一些信息,内容包括陈述、录音及照片、法条等,认为法院的判决,从法的角度并无不妥之处。

例如女方手腕有淤青,席某某的车载录音,电梯监控画面,乃至于席某某拿走女方手机的行为,有说过愿承担责任的录音。受害方亲属希望在房本上加名,提前将剩下的一半礼金给了,以作为一种补偿;乃至于女方大哥以有房有存款背书,去协调此事。逻辑上,不像网络上质疑的“几天后才报警”?其意愿还是希望两个人继续朝结婚的方向走…

至于处女膜是否破裂,也是此案的焦点,笔者则认可法院不作为罪责认定依据;法院给出的生理方面解释,从医学角度讲是站得住脚的。席母以此否认判决,证据链还是略显单薄。更何况受害方及警方,除了上面说的证据,还有烧窗帘,受害人事后在厕所冲洗,符合人的行为逻辑;以及床单上有男方,也有女方分泌物等…

图片来源:网络

当然,笔者不否认女方有演或制造假现场的嫌疑。如果女方像笔者上边提到的那位女士一样,精于此道,其制造的证据链还真难以让警方发现破绽。

更何况,这类“骗婚”事件,笔者的三姥爷,在给我舅找对象时也碰上过。只不过在其同伙跑路后,我三姥爷把那女的给从车站拽了回来,硬是让假戏变成了真的——估计“山西大同订婚案”极有可能也存在这样隐情——可是,认了命的我这位舅妈,反而是我几个舅妈中,对丈夫最体贴的那一个!

这也是笔者认为此案是案中案的佐证之一。涉事的男方、女方、婚介,又像没有一个是无罪的。男方有罪与否,此时此刻均在遭受惩罚;女方有罪与否,至少在受舆论的重压;那么婚介公司呢?作为整起事件的始作俑者,如今为什么会置身于外法律和舆论之外?

从头梳理此案,2023年1月,席某某和吴某某经婚介所介绍认识;同年5月1日,即举行订婚仪式;等于是双方订婚前仅认识了三个月!从逻辑上讲,双方关系发展的之所以如此迅速,是婚介所收了3万元的介绍费(法院辟谣没有此费)!

至于后来,媒体报道庭审经过,说“法庭上席某某方一再强调未暴力胁迫女方,是双方发生亲密接触后,就房本加名问题未谈拢,女方情绪失控…”。或许“女方情绪失控”,也跟这天价婚介费有关——女方真结婚也好,骗也罢,面对不是小数的钱财往来,自己一旦有个闪失,就会让好几方难看——压力山大啊!

根据男女双方的婚姻交涉,席某某家交付彩礼18.8万,先付10万及7.2克金戒指一枚。双方竟然还签有协议,这至少证明情感上缺乏信任;约定结婚一年后在婚房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据笔者浏览的信息,钱和戒指应该是在婚介所交付的;女方报警后,关于礼金和戒指的退还问题,男方要求直接退给自己,女方则想退回婚介,让男方到那里去领,造成男方绝收…

如果是福尔摩斯或柯南的话,会不会问:那10万块,倒底有没有到女方这边的手里?就算是真结婚,有没有可能婚介会说,“我得对男方负责,等你们领了结婚证,我再给你们钱!”理由是女方的一位亲戚就曾对媒体袒露,“知道你们家(男方)有钱…”这类的话…

黑中介”(不是所以中介),在网络还不发达的21世纪初,但凡有过异地求职经历的人应该并不陌生。这类如同江湖上包治百病的神医,无所不能!以及古代的媒婆,今天的劳务派遣等,客观讲,其口碑并不太招人待见。

有一位头条作者,就在评述“山西大同订婚案”时如此写道:

云南有婚介所更夸张——只要彩礼到位,一天安排七八个相亲对象,看中了当天就能领证。有人结婚没几天就消失,男方彩礼难追回。杭州还有女子冒充“胡雪岩后代”,两年骗走相亲对象数十万。

如此看来,警、法、检若想令人信服的办理此案,平息舆论和流言蜚语。在笔者看来,当地不仅要做更细致周密的工作,更应该跳开“强J”认定本身;换一个角度入手,来重新侦办此案的是非曲直!

来源:玻羊车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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