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12月的一天,正午时刻,鄂州市临空经济区花马湖大桥工地桥墩上的摄像头捕捉到一条渔船,只见渔船靠岸后一个“黑影”旋即上岸,观望片刻后,发现无人看管,“黑影”就捡起地上散落的编织袋,将数块钢饼装进编织袋,搬运至渔船上匆匆离去。之后3天,“黑影”都如约而至
正午时刻的“灯下黑”
2024年12月的一天,正午时刻,鄂州市临空经济区花马湖大桥工地桥墩上的摄像头捕捉到一条渔船,只见渔船靠岸后一个“黑影”旋即上岸,观望片刻后,发现无人看管,“黑影”就捡起地上散落的编织袋,将数块钢饼装进编织袋,搬运至渔船上匆匆离去。之后3天,“黑影”都如约而至,趁着午饭时间无人看管的“灯下黑”,多次秘密窃取工地上的钢饼、工字钢等施工材料。
湖边常走的“湿鞋时”
同月23日,“黑影”再次“赴约”,却不知连日失窃早已引起工地管理人员的注意,被张网以待的管理员王某当场拿住。起初“黑影”并不承认实施了盗窃行为,直至王某拿出手机当面播放监控视频,“黑影”才意识到事情暴露,随即承认上述犯罪事实。正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黑影”的“湿鞋”并不是巧合,而是心存侥幸的必然结果。
铁证如山的“嫌疑人”
管理员王某未接受“黑影”提出的“私了”要求,选择当场报警。民警出警后,查实“黑影”身份为临空经济区沙窝乡某村村民何某某,随后在其家中查获数十公斤的工字钢等赃物,此时的何某某就像泄了气的皮球,只求能宽大处理,绝不再犯。2025年2月13日,案件移送至鄂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履职促“化干戈”
通过查阅卷宗,承办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何某某作案时已年满65周岁,三次销赃金额共计760元,经价格认定,盗窃数额为961元。本着“如我在诉”的理念,承办检察官多次与何某某及其家属沟通,了解到何某某儿孙均在外地工作和读书,案件的处理直接影响到整个家庭的教育和未来,意识到此“小案”不可“小办”,承办检察官主动联系双方,不厌其烦跟进赔偿谅解工作,适时化解沟通过程中产生的误解,最终促成双方见面会。
握手言和得“最优解”
2025年2月28日,经过十多天的不懈努力,犯罪嫌疑人何某某与被害单位代表人王某相见于鄂城区检察院调解现场。承办检察官现场释法说理,阐明利害关系。最终双方在检察官的组织下达成刑事和解,当即付清赔偿金额,当场握手言和。被害单位对检察机关拟对何某某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无异议,何某某及家属对赔偿金数额无异议,双方利益都得到最大保护,案件办理也找寻到了最优解法。
会后,被害单位代表人王某一脸笑意,对承办检察官说道:“我们工地经常丢失钢材,防不胜防,现在承包工程完工,我们已经全部撤离,如果不是您费心促成这场见面会,我们恐怕不会专门跑来一趟,也难追回损失,非常感谢你们!”4月15日,《不起诉决定书》送达何某某手上时,何某某眼含热泪紧握检察官双手,由衷表示感谢。
鄂城区检察院始终秉持工匠精神办理刑事案件,持续在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司法为民、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鄂城检察
来源: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