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若干措施》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4-18 11:19 2

摘要:近日,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将若干措施予以公开发布。

近日,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将若干措施予以公开发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精神,筑牢安全底板、守牢安全底线,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完善基层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原则上,县(市、区)由担任党委常委且负责常务工作的政府副职分管应急管理;乡镇(街道)(含开发区等各类功能区,下同)由党委副书记或担任党委委员的政府副职分管应急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应急管理的积极性,平时组团服务,应急时就地入列。

2.理顺应急管理体制。各地要设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应急指挥部,负责急时“救”;市县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日常“防”。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综合优势和涉灾部门专业优势,强化跨部门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工作联动,推动应急管理、消防、矿山安全、地震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工作协同。各乡镇(街道)要整合应急管理、消防等职责,统一由一个内设机构承担,明确相应工作力量。推动应急管理站和消防所等场所“应消合一”,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分别整合为应急消防管理站、应急消防服务点。

3.完善网格治理机制。将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融入基层网格治理,把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护林员、水库堤防安全管理员、山洪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防震减灾助理员等纳入网格员队伍管理,积极探索网格治理创新。整合网格管理服务资源,常态化开展巡查巡护、隐患排查、信息传递、安全宣传,协助做好先期处置、转移群众等工作。村(社区)承担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的“两委”班子成员对本地网格员的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鼓励从网格员中择优储备村(社区)干部后备力量。

4.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把压实企业、学校、医院、养老院、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林场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组织机构的主体责任摆在首位。建立县乡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急管理、消防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坚持“三管三必须”和灾害防治部门责任分工,建立“一件事”全链条细化、明确、落实责任分工机制,对职能交叉领域和新业态新风险,由县级政府及时明确部门分工。按照责权一致、责能一致原则,在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中,明确应急管理及消防相关基本履职事项和以上级应急管理等部门为主负责、乡镇(街道)为辅配合的履职事项。对不属于乡镇(街道)职责范围或乡镇(街道)不能有效承接的事项,按程序调整上收。依法依规明确村(社区)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任务,相应下沉工作力量和资源。

建强基层应急管理专业队伍

5.打造过硬应急管理队伍。鼓励以设区市为单位实施基层应急管理特设岗位计划,通过公务员考录、公开招聘、退出消防员安置等方式,加强专业人员配备。每3年对基层应急管理干部开展轮训,扎实开展岗位练兵、比武竞赛、培训演练,鼓励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应急救援员、消防设施操作员等职业资格。积极培育安全应急文化,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力度,按规定落实保险、抚恤、荣誉退休、津贴补贴等政策。事业单位可以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规定设定体现应急救援和值班值守工作量的绩效工资项目,对参与应急救援和值班值守的编制内人员给予内部分配激励。推动高校与省级教育、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共建应急救援学院,采用定向或委托培养等方式,充实基层应急救援队伍。

6.提升综合执法队伍水平。坚持执法重心下移,县乡两级可在现有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编制总量内,适当加强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综合执法力量,因地制宜提高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法律等相关专业执法人员比例,县(市、区)须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库,乡镇(街道)依法依规配备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人员,推动行政执法信息系统使用全覆盖。探索可量化的综合行政执法履职评估办法,健全执法统计通报、领导干部违法干预执法记录通报等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定期轮训等制度,县(市、区)每年对乡镇(街道)至少开展1次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专业培训。完善县乡两级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工作协同机制,探索通过联合执法、派驻执法、委托执法、赋权执法等方式,依法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7.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力军作用,按规定对专职消防力量实施统一管理指挥,优化力量编成,强化救援协作。健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地方专业救援队伍、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等各类应急救援力量联训联演联战机制,提高抢险救援整体能力。推动市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向“一专多能”综合性抢险救援队伍转型,健全招聘、管理、训练、救援、保障、走访慰问、退出安置等机制。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利用现有人力资源,各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10人的应急救援力量,充分发挥基层民兵队伍作用,推动基层民兵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融合发展。制定支持补助政策,扶持引导社会救援力量健康发展。构建“综合+专业+基层+企业+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指挥、调度使用。采取“最小应急单元”等方式,加强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的应急力量前置。

提高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水平

8.注重风险辨识管控。县乡两级要结合本地灾害事故风险特点,建立定期会商研判、突发情况紧急研判、重要时段专题研判机制。县(市、区)相关部门要定期辨识、分析、研判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灾害风险,并与乡镇(街道)、村(社区)共享信息。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动态摸排、上报风险,有条件的可先期落实管控措施。加强县(市、区)部门和乡镇(街道)工作联动,建立融合安全生产、灾害防治的基础数据库和风险“一张图”,精准落实防控措施。

9.强化智能监测预警。省市两级要推动工矿、交通、消防、燃气和气象、洪旱、地震、地质、林火等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上而下向县乡延伸,县乡两级要采取巡查抽查、携装巡护、驻点蹲守等办法推动监测预警信息自下而上报送。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全域覆盖”的思路,推进电气焊作业“赋码加芯”、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等建设,推广智慧烟感、“一键报警”、简易喷淋等消防装置。建立全灾种预警信息统一多平台发布机制,综合运用应急广播、短信微信、智能外呼、鸣锣吹哨、敲门入户等手段,健全强降水“631”等直达网格责任人的预警“叫应”机制,提升小尺度、短历时极端灾害的临灾预警能力。严格落实预警响应措施。

10.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健全企业自查、乡村排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做好“九小场所”、道路交通、农家乐、经营性自建房、低洼易涝点及城市地下空间、江河堤防、山塘水库、山洪和地质灾害危险区、森林火险区等风险隐患日常巡查,协助排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专业性较强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市县两级加强基层隐患排查治理业务指导,按事权划分,明确交通、公路、住建、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领域隐患治理工程性措施的投入责任。推广简便易用的风险隐患信息报送系统,推行“群众参与、网格员查报、网格长审核”和“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做法,健全隐患信息各部门共享、分类排查整改核实责任追究等制度。

强化灾害事故应急准备

11.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相关部门要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安全风险特点,明确应急预案目录,编制上下衔接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完善重要目标物、重大危险源等重点应急预案。各村(社区)要编制简明实用的应急预案,绘制辖区风险隐患分布图、安全转移避险路线图,制定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演练,有计划地开展突发灾害事故应急处置专项演练。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评估一次,有重大变化的要及时组织修订。

12.充实应急物资装备。合理规划应急物资储备点布局,依托县(市、区)或区域性中心乡镇(街道)建立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支持多灾易灾乡镇(街道)建设救灾物资储备点。省级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和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协调建立全省统一的“应急救援通行证”制度,为应急救援人员和车辆提供通行便利。在基层推广配备“小、快、轻、智”新型技术装备,依法依规采取购买、租赁等办法,掌握一批关键应急装备。强化装备物资规范化管理、精准化前置。

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质效

13.强化应急指挥值守。健全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推动县乡两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全覆盖。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值班制度,规范涉灾部门值班值守,完善重要时段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队伍联合值守机制,共建共用联合应急指挥平台。落实企业、学校、医院、村(社区)等基层单位信息及时报告主体责任,建立灾害事故信息主动搜集、部门信息共享和“第一信息源”制度。

14.科学开展先期处置。抓实突发事件接处警工作,通过电话指引、视频连线等方式,实现接警与救人同步,破解应急救援“真空期”难题。强化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灾害事故发生后,乡镇(街道)按照规定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发挥基层应急救援队伍距离现场近、情况熟、反应快等优势,把及时组织人员转移摆在首位,就近启用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组织群众自救互救。根据需要申请上级增援并配合做好应对处置工作,确保安全高效救援。

15.做好灾后救助评估。各县(市、区)要加强灾情统计报送管理,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和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协助做好救灾资金和物资发放、卫生防疫、抚恤补偿、心理抚慰、恢复重建等工作。推广安全生产责任险和农房保险,探索巨灾保险、“灾害救助+金融保险”等,加强救灾资金监督管理。强化警示教育和评估整改,以灾害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提升。

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16.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加强安全宣传整体统筹、分类实施和细化监管,落实中小学校“1530”安全教育制度,全面推广应急广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影院、广场等公共场所,打造安全生产、消防和防灾减灾救灾主题宣传体验场所,持续推动安全宣传和实践“双六进”。全面落实灾害事故“安全警示教育日”制度。按照规定组织企业、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定期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

17.充分利用群众力量。引导群众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报告、排查、治理,健全“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鼓励群众发现报告风险隐患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动员基层组织和群众在防汛抗洪、抗震救灾紧要期参与做好避险转移、抢险救灾、恢复重建,提高社会捐赠管理规范化水平。

夯实基层应急管理支撑保障

18.推进标准化建设。紧盯重点行业和急需领域,健全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等地方性安全标准,推动一批重点标准升级。加快基层应急力量配置、物资装备、应急标识和应急指挥中心、保障基地、队伍营房、物资装备储备库、应急避难场所等场所设施标准化建设,力争5年内做到基层力量充足、设施完备、装备齐全、标识一致、管理规范。

19.加大资金投入。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救援队伍和应急场所建设、应急装备物资配备、应急信息化项目等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鼓励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村(社区)综合减灾工作。编制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和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等基础设施融合共建。优化应急状态下应急管理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审拨程序。

20.注重科技赋能。支持安全应急产业发展,加强先进实用应急技术及装备推广应用。按照省级统筹管理、市县推广创新、基层落地应用的要求,积极推广符合基层需求的安全应急科技手段和信息化系统,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治理平台的智慧应急模块建设。各县(市、区)要依托本级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力量,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卫星电话、370M终端、无人机通信平台等装备使用管理,提高“断路、断网、断电”等极端状态下可靠保底的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来源:东南沿海消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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