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甘肃省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笔试将于2025年4月26日(星期六)8:30-12:00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甘肃省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笔试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
甘肃省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笔试将于2025年4月26日(星期六)8:30-12:00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9∶00至2025年4月26日(星期六)9∶00;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s://ks.rst.gansu.gov.cn。
(二)请妥善保管个人居民身份证件,并认真检查有效期限,如考试当日证件过期,请提前补办。
(三)认真学习领会《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准考证《考试须知》等有关规定。
(四)异地考生须提前安排行程、住宿,考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
二、考试当日
(一)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纸质准考证进入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纸质准考证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禁止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离场。
(二)考试文具由考点统一配备,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考试用具和其他与考试无关用品。进入考场时,监考人员将按照规定使用金属探测器对入场考生进行必要检查。
(三)考生须使用统一配备的考试文具正确填写(填涂)试卷、答题卡及个人信息,未填写(填涂)或填写(填涂)错误的,责任自负。
(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试题本(两科合订本)考前发放,各科答题卡按考试时间分别发放。第一科目考试结束后,收取第一科目考试答题卡;第二科目考试结束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等。
(五)报考医疗卫生类(E类)考生需注意:《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六个小类(类别代码不同),考生应按类别代码(本人准考证号前两位数字)和准考证上考试类别选择答题,选答其它小类题目的,该题目均不得分。
(六)社会车辆及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无关人员禁止在考点门口聚集。
三、相关违纪违规处理情形
(一)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环(手表、眼镜)、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有关设备带至座位,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二)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及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七)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在阅卷过程中发现考生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考生不得在准考证正、反两面书写或涂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抄录、拍摄、复制、传播试题和答题卡内容,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依规处理。
(九)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开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望广大考生理性对待各类考试培训、考务网站和相关出版刊物等,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五、考务咨询电话
省直:0931-4670278、8525772、8507219
兰州市:0931—8273061、8273267
金昌市:0935—8212207
白银市:0943—8244489
天水市:0938—8215762、8630529
酒泉市:0937-2669880
张掖市:0936-8360763
陇南市:0939-8213053
平凉市:0933-8235750
临夏州:0930-6219725
请诚信参考,拒绝作弊,共同维护考试公平正义!
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2025年4月17日
来源:甘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