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子欲与足浴女技师发生性关系后被控强奸!网友:真版本T0了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4-19 14:13 1

摘要:4月17日,浙江乐清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强奸案。被告人黄某某(39岁,河南籍)于2023年12月9日在乐清某足浴店消费时,因欲与女技师卢某某发生性关系未遂,被控强奸罪。

4月17日,浙江乐清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强奸案。被告人黄某某(39岁,河南籍)于2023年12月9日在乐清某足浴店消费时,因欲与女技师卢某某发生性关系未遂,被控强奸罪。

据起诉书披露,黄某某在包厢内强行扒开卢某某内裤,遭反抗后未得逞,致女方轻微伤。案发后,黄某某支付1万元赔偿并取得谅解。其辩护律师称,足浴店存在涉黄项目,将作无罪辩护。专家指出,强奸罪定性需结合证据,即使涉黄服务存在,女方仍有性自主权。

据乐清市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2023年12月9号晚上,黄某某在乐清一家足浴店的包间里,强行搂抱女技师卢某某,还想进一步发生关系,但因为卢某某强烈反抗没得逞。在拉扯过程中,卢某某受了轻微伤。

案发后,黄某某自己打了报警电话,之后赔了1万元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但检方认为,这事性质已经很严重,黄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未遂。

检方指出,黄某某在女方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动手实施了暴力,证据包括伤情鉴定、报警记录,还有两人的笔录。

值得一提的是,卢某某明确表示,她的服务内容是正规按摩,根本不涉黄,而且黄某某当时连短裤都没穿就突然扑上来了,整个过程她完全没有同意。

事发后,卢某某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结果黄某某因为怕被“讹上”,也跟着报了警。最离谱的是,警察来了之后,只把黄某某以强奸罪抓了,卢某某这边没受到任何影响。

不过因为黄某某有基础病,后来家属把他保了出来。他也赔了卢某某1万元,对方给了谅解。当时大家以为这事算是了结了,结果谁都没想到,到了2025年3月5日,黄某某又被乐清警方带走了。也就是说,这起案子从两年前就一直没撤案,留到了今天才正式处理。可见司法机关在涉性案件上,取证有多谨慎、处理有多细。拖了这么久再抓人,说明他们不是草率办案。

黄某某赔了对方一万块,对方也写了谅解书。但检察院这边没松口,还是把他起诉了。黄某某的律师说他们暗访录了视频,证明那个598元的服务项目其实是有“特殊内容”的,认为技师这是临时加价。

而且律师还说,技师受伤是她自己不小心摔的,房间门也没锁,随时可以喊人,不像是被强迫的样子,所以质疑强奸说法不成立。

但也有法律专家出来说,就算前面你们真有那方面的服务,只要女方在过程中明确说了“不同意”,男方还硬来,那也是强奸,性质没得洗。

这事一出,网上炸锅了,有人说这不就像是“先谈好一千,到时候变五万,不给就告强奸”的套路吗?还有人调侃说,那要是老婆中途说不想继续,老公也算犯法不?可见这类案件确实争议大、界限模糊,但怎么定性,最终还是得看证据和法院怎么判。

黄某某说,当时他躺在床上,女技师用手在他私处抹东西,还摸了他一下。他觉得是那个意思,就坐起来想和对方发生关系,但女技师一直在说要加钱,还不停反抗,结果一不小心就从床上摔了下去。后来技师叫来了经理,三个人在现场协商。

“我俩老乡也在场,我看她后脑勺起了个包,担心她去医院检查完讹我医药费,所以我就自己先报警了。”黄某某说。

但技师卢某某告诉警方,服务项目是正规的,没有涉黄。

她说黄某某当时不肯穿短裤,她在帮他穿的时候,黄某某突然坐起来,一把把她搂过来压在身上,想强来,后来她挣扎时摔下了床。双方说法完全不一样,案情也因此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2024年3月,黄某被抓了,到了4月17日正式开庭。

黄某的律师表示,他不认这个强奸罪,会为他做无罪辩护,理由有两个。

第一,这家足浴店本身就有涉黄服务。他们还找人花了598元亲自去体验,拍下了全过程的视频证据。

第二,律师说当时是在技师的“地盘”——足浴店里,如果黄某真强来,对方完全可以大声喊人,但她并没有叫。

这事一曝光,网友们全炸锅了,有人直接说:“现在动不动就能告强奸啊?”、“不愿意加钱就反手一个举报,这不是讹人是什么?”

舆论一下子两极分化,但这背后的争议,其实已经远远超出了案子本身。

这俩人说的完全对不上,让人一头雾水,到底谁说的才是真的?

从常理来看,要是黄某某说的是真的,那这按摩技师的操作就有点离谱了,按个摩还能谈钱谈到这个地步?但要是卢某某说的是真的,那黄某某的行为简直离谱透顶,大白天的,居然敢动手,胆子也太大了。不过这事到底真相如何,还得靠后续调查和法院来定。咱们吃瓜归吃瓜,也不能现在就下结论,还是得等法律说了算。

有网友吐槽说,现在只要去一些有女性服务的场所,比如足浴、娱乐场所啥的,男人都得打起十二分精神,稍不留神就可能被反咬一口,说你骚扰,说你强奸,提醒大家“男人也要学会自重”。

也有网友很不满,说现在是不是只要女方说了什么,法官就全信?难道男人就不能被冤枉?现在不少男的都开始害怕女人了,真是防不胜防。

还有人冷笑说,这样下去也好,慢慢没人敢去消费这些涉黄服务了,生意也就做不下去了,看这些店最后还能撑多久。

舆论分歧很大,但这事确实也给人提了个醒:不管男女,遇事都别光靠情绪,真要碰上了,还得靠证据说话。

有网友说,前几天在小红书上看到一个帖子,说得特别离谱。帖子的意思是,女生只要跟男的发生过关系,如果之后对方惹你生气了,就可以反手举报强奸。

甚至还有人教套路,说自己用手抓几道伤痕,警察来了只要你态度强硬、不接受调解、又不收钱,那就可以去验伤,验出个轻微伤,男的基本就跑不了了,轻则被拘,重则直接立案判刑,说“几乎是百分百能成立强奸”。

这说法听着就让人后背发凉,虽然不知道这种帖子是真是假,但如果真的有人抱着这种心态玩举报,那确实太可怕了。

法律是用来保护受害者的,不是拿来当武器乱用的。恶意利用法律的人,一样得承担后果。

这事儿简单点说就是,现在只要发生了性关系,只要女方事后反悔,男的就很容易被告强奸,很多人调侃“一告一个准”。

尤其是那种过程中动作比较激烈的,像女生身上有抓痕、淤青、大腿手腕有伤,这些本来可能是双方自愿、甚至是情趣玩法造成的,但事后如果女方拿出来说是“反抗时留下的伤”,那男方就很难自证清白了。

这类情况争议特别大,关键是现在有些人钻法律空子,真真假假难辨,对真受害者是一种伤害,对被冤枉的人更是毁灭性的打击。说到底,法律讲证据,但有时候感情纠纷一掺进去,真是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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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鱼儿爱啃大肘子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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