跌入无盖窨井管理部门赔偿1.8万元,倒逼拧紧“监管的盖子”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4-20 09:51 2

摘要:不慎跌入井盖缺失的窨井中受伤,是自认倒霉还是应索要赔偿?赔偿责任又应由谁承担?近日,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一起因行人跌入排水井受伤而引发的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调解员向相关管理部门阐述了法律法规关于公共设施管理责任的规定,指出其在管理上的疏忽

不慎跌入井盖缺失的窨井中受伤,是自认倒霉还是应索要赔偿?赔偿责任又应由谁承担?近日,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一起因行人跌入排水井受伤而引发的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调解员向相关管理部门阐述了法律法规关于公共设施管理责任的规定,指出其在管理上的疏忽与李某受伤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最终由相关管理部门一次性向李某赔偿各项损失1.8万元。

走着走着人没了,这是每个地方每年都会发生的事故。就在前几天,在短视频平台传播着一个某地小孩落入窨井的新闻。这是被赋予“暖闻”的新闻,当孩子落入窨井之后,消防队员、热心市民都参与营救。仅仅从新闻的角度而言,确实很温暖。而问题在于,在“温暖”的背后是不是也有“寒冷”?没有井盖的窨井何以存在?如果都监管到位了 ,悲剧还会发生吗?

跌入无盖窨井,不能总是“自认倒霉”。正是因为“走着走着人没了”之后,追责没有及时到位,才有了“疏于的管理”,是“疏于的管理”导致了一个个“敞开口的窨井”。为了治理此类现象,几年前不少地方都推出了“窨井保险”,说是发生事故之后,保险公司可以第一时间赔付。这种保障是需要的,可是,不能因为有了“窨井保险”而让管理部门的责任更“放松了”。

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的这起“跌入无盖窨井”案例中,相关管理部门一次性向受伤行人李某赔偿各项损失1.8万元,此案例为公共设施管理敲响了警钟:必须拧紧“监管的盖子”。

公共设施本是保障公众安全与便利的基础设施,窨井作为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遍布大街小巷。然而,现实中无盖窨井伤人事件却时有发生。在一些类似事件中,受伤者因难以确定责任主体、缺乏证据等,只能选择“自认倒霉”。此次事件中,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认定管理部门在公共设施管理上存在疏忽,且这种疏忽与李某受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这一认定意义重大,它明确了管理部门在公共设施安全保障方面的责任,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力参考。管理部门作为公共设施的维护者和管理者,没有做好日常巡查、及时维护,因此,承担责任一点都不冤枉。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而安全是美好的基础。跌入无盖窨井不能总是自认倒霉,必须通过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完善制度等多方面措施,拧紧“监管的盖子”。从这个角度而言,跌入无盖窨井管理部门赔偿1.8万元,对倒逼拧紧“监管的盖子”具有典型意义。

是时候给“无盖窨井”拧紧“监管盖子”了!

来源:评底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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