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科普创作中心,推动科普多元化发展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4-21 09:18 2

摘要: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科普创作是科学普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科学与社会以及公众对话的工具,科普创作既能够在知识层面上消除鸿沟‌,又能在社会层面上凝聚共识‌,也能在文化层面上传承精神‌。科普创作既要服务于当前科技与社会发展需求,也要为人类长远

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科普创作是科学普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科学与社会以及公众对话的工具,科普创作既能够在知识层面上消除鸿沟‌,又能在社会层面上凝聚共识‌,也能在文化层面上传承精神‌。科普创作既要服务于当前科技与社会发展需求,也要为人类长远文明进步提供持续动力。有专家认为,科普创作是科普工作的源头活水,是催生思想火花的源头,是公众获取科技知识、涵养科学精神的重要源泉。科普作品则是广大社会公众提升科学素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手段和食粮。

为了推动科普创作的发展与繁荣,《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以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都提到了要“加强科普作品创作”和“实施繁荣科普创作资助计划”,而新修订的《科普法》第二十九条则更加明确,“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等依托现有资源并根据发展需要建设科普创作中心。”应该说,这一新增的内容为科普创作的发展与繁荣提出了新的发展方向,也要求相关机构依托现有资源探索成立科普创作中心,推动科普的高质量发展。

当然,科普创作中心作为新修订的《科普法》中的新提法,还需要通过研究和实践进一步落地实施,探索可行的路径与方式。虽然目前在不同的层面上已经有一些科普创作中心的组织机构,并且开展了相应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从落实法律要求的层面上来说,科普创作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应该成为一种新的趋势,一种推动科普持续向前发展的组织,一种盘活科技资源,衔接科学与社会的机构,因而需要实践与理论的有机结合,高质量建设科普创作中心,服务于科普工作和公民科学素质的提升。从落地的维度来说,科普创作中心的建设应该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在明确定位的基础上整合和盘活资源,组织多元的科普创作与传播团队,持续推进内容生产与传播扩散,并通过各种渠道的反馈和评估进行升级,实现有序发展。

科普创作中心当然要围绕着创作这个核心议题,打通上中下游链条,推动创作与传播的融合,但是从目标与定位的角度来说,需要明确的是特定的科普创作中心是致力于面向公众传播科学知识、提升科学素养,还是专注于特定领域的科普,或是针对特定受众群体等开展科普创作,同时也需要在创作形式和内容主题上下功夫,采用创新性手法开展科普创作,满足公众不同的科普需求,因而不同的科普创作中心要有自己的特色,要避免同质化,追求差异化。

对于科普创作中心的建设来说,首先需要明确自己现有的资源是什么,可以调动的资源有哪些,有哪些能够实现科普的转化,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机制和方式实现转化,实现转化之后如何有效地进行传播与扩散,同时也需要对目标受众人群以及市场具有相应的敏感性。

当然,最重要的是科普创作人才队伍的吸纳和培育。一方面需要导入有创作资源的科研人员,通过特定的渠道和形式开发这些科研人员自身及其所在单位所负载的科技资源,并通过多种渠道的创作实现有机的转化,另外一方面也需要招募有科学背景且善于科普创作的专兼职人员,将科技资源转化为科普内容,甚至还需要引入设计人员、策划人员等等,组成复合型的创作与转化团队,推动内容的高效转化、生产与传播;与此同时也需要有相应的科普创作队伍孵化计划,以科普创作中心为抓手培育新生的科普创作人员。与此同时,科普创作中心也要有专家顾问机制,通过邀请对创作、传播等领域有丰富经验的科学家、科普专家、教育专家、出版传播专家等组成顾问团队,为科普内容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市场性把关,提供专业指导。

此外,科普创作需要有内容支撑,因而必然要能够产出内容,这也就需要能够结合社会热点、公众需求、科学研究成果等确定创作选题和方向,并通过一定的内容生产机制提供高质量的科普作品。

总之,作为推动科研成果科普转化与传播、普及前沿科技知识并引导公众科学合理地看待科学问题,以及通过科普服务广大公众的一种组织,科普创作中心应该如何建设还有待于深入的实践探索,并形成可供参考与推广的有效模式。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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