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月20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积极响应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党委号召,组织民辅警参加第四个“森工植树日”义务植树活动,栽种了第四片“警官林”,以实际行动传播绿色理念,为春日暖城再添一抹新绿。
民主与法制讯(记者王立三□孙大连 通讯员刘泽宇)4月20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积极响应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党委号召,组织民辅警参加第四个“森工植树日”义务植树活动,栽种了第四片“警官林”,以实际行动传播绿色理念,为春日暖城再添一抹新绿。
在植树点,分局党委领导身先士卒,全体民辅警分工协作、默契配合,挥锹铲土、放苗填坑、廓形整穴、培土夯根,各个环节井然有序、一丝不苟。在热火朝天的劳动场景中,“藏蓝”和“新绿”交相辉映,处处洋溢着团结协作、奋发向上的融洽氛围,勾勒出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画卷,展现着兴林公安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棵棵树苗扎根沃土、昂然挺立,为兴隆林区增添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植树造林生态美,插青播绿春常在。此次义务植树活动,增强了全体民辅警建设美好家园的责任意识,提升了兴林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大家纷纷表示,将进一步增强守护绿水青山的社会责任感,以“公安蓝”守护“生态绿”,为加强兴隆林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贡献公安力量。
编辑:陈亮
来源:民法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