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定义: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涵盖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版权基本常识
一、版权的定义与保护对象
1、定义: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涵盖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2、保护对象
文学作品:小说、诗歌、散文、剧本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艺术作品:绘画、书法、雕塑、摄影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科学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以及计算机软件。
二、版权的产生与期限
1、产生方式:在我国,版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无需履行任何登记手续。不过,作品登记可作为权利归属的初步证明,在版权纠纷中能起到重要作用。
2、保护期限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受法律保护。
公民作品的财产权: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若为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保护。
三、常见侵权行为
1、未经许可使用:未经版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例如,擅自将他人小说上传至网络供人免费下载,或在商业场所播放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
2、剽窃抄袭:将他人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或在自己作品中大量使用他人作品的实质性内容。如抄袭他人论文、盗用他人绘画创意等。
3、破坏权利管理信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且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
4、制作、销售盗版:制作、出售盗版书籍、音像制品、软件等。
四、版权维权途径
1、协商解决:版权被侵权后,可先与侵权方沟通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2、调解:可请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著作权协会、第三方调解机构等进行调解,达成和解协议。
3、仲裁: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可依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若侵权行为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发布权威资讯 关注民生话题
县委、县政府唯一官方公众微信
来源: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