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露天焚烧秸秆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违者将依法给予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依法
亲爱的乡亲们:
在这个春耕生产的黄金时节,又到了守护家园生态的关键时刻。咱们弯腰种下的是希望,更该昂首留住这片蓝天!现向您递上这份带着麦草清香的"绿色契约":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露天焚烧秸秆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违者将依法给予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拘留,追究刑事责任。广大农民朋友们要增强法律意识,争做遵规守法的模范村民,坚决抵制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
坚决执行禁烧政策。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带头管好自家农田,做到自家农田里“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争做禁烧秸秆的模范、秸秆还田的先锋、综合利用的标兵,影响和带动亲朋好友拥护和执行相关部门关于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的有关规定和各项要求。
做好禁烧宣传。通过聊天群、朋友圈、抖音等平台积极宣传禁烧政策,带头劝导家人、邻居和亲朋好友“不烧一分田、不留一处黑”,劝导周边的人“不能烧、不乱抛”,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还田的好处以及可能面临的处罚等。
积极响应秸秆综合利用号召。主动配合村委做好秸秆的粉碎还田、离田利用等工作,做到“秸秆资源不浪费,干净彻底不遗漏”。积极主动配合农业机械处理工作,做好田间地头的荒草、杂草等可燃物清理,随秸秆一并离田或还田,为下一季农作物播种打下良好基础。
秸秆禁烧、人人有责。蓝天白云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头做好秸秆禁烧工作,让青白江的空气清起来、环境好起来、生活美起来!
来源:青白江清泉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