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江西省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公布,吉安2案入选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4-23 01:15 3

摘要:根据转办线索,万安县公安局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配合下破获该案。经查,2020年以来,张某某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非法复制销售侵权盗版教辅图书307万册,涉案金额8000余万元。2024年8月,吉安市吉水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崔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

2024年度

江西省打击侵权盗版

十大案件公布

在“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江西省版权局选定2024年度全省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现予以公布。

01 吉安“6·26”侵犯教辅图书著作权案

根据转办线索,万安县公安局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配合下破获该案。经查,2020年以来,张某某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非法复制销售侵权盗版教辅图书307万册,涉案金额8000余万元。2024年8月,吉安市吉水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崔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6万元;鹿某某等6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55万至17万元不等。

02 新余“6·02”侵犯图书著作权案

根据权利人报案线索,新余市公安局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配合下破获该案。经查,王某某、敖某某为首的侵权盗版团伙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印制、销售侵权盗版图书200余万册,涉案金额2500余万元。2024年10月,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敖某某等3人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至10万元不等。

03 南昌微博“小城堡呀”侵犯著作权案

根据转办线索,南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何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擅自传播他人作品;其中,数字化复印他人已确权的作品3977件(部),作品被传播次数77336742次。2024年12月,南昌市新闻出版局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8条规定,对何某某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行政处罚。

04 宜春“1·24”侵犯图书著作权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丰城市公安局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配合下破获该案。经查,2020年3月以来,曾某某、彭某某通过网络平台非法销售各类侵权盗版图书4.4万余册,涉案金额100余万元。2024年1月,宜春市万载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曾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判处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05 鹰潭蓝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根据转办线索,鹰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鹰潭蓝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搬运视频存在侵权行为,该公司资金流水显示其非法收入共计76403元。2024年10月,鹰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据著作权法第53条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6403元、罚款人民币76403元、没收电脑主机11台、手机13部、移动硬盘1个的行政处罚。

06 抚州市资溪县小温敏图书店侵权盗版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抚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资溪县小温敏图书店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明朝那些事儿》图书共计 8530套。2024年9月,抚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据著作权法第53条规定,对该书店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万元、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07 淘宝“英文电子书代购”网络书店侵权盗版案

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九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英文电子书代购”的网络书店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从事电子版本教材的侵权活动。2024年4月,九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依据著作权法第53条规定,对该网络书店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08 赣州“2·15”侵犯图书著作权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石城县公安局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配合下破获该案。经查,自2019年以来,张某某为首的侵权盗版团伙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北京鹭岛图书店铺”销售盗版图书共计2.4万余册,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2024年9月9日,赣州市石城县人民法院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00233元。

09 新余市笃诚商贸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新余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笃诚商贸有限公司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权利人授权,出售车载音乐U盘。2024年8月27日,新余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据著作权法第53条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警告、没收U盘21个、罚款人民币46192元的行政处罚。

10 南昌金润广场三毛艺术书店侵权盗版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吉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对该案进行调查。经查,南昌市西湖区金润广场三毛艺术书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快乐读书吧•名著阅读课程化丛书》和广西师范出版社出版的《日有所诵》系列图书共计412册。2024年1月,吉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依据著作权法第53条规定,对该书店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092元、罚款人民币35908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错?误?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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