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守乌江·山河永续——德江法院以司法之力绘就生态画卷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4-23 09:42 2

摘要:2022年7月8日,德江县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挂牌设立在美丽乌江河畔长堡镇,集中管辖德江、思南、沿河三县环境资源类民事、刑事、行政一审案件。法庭建立了以“一个专业化审判团队、三个硬件设施、三个着力点、N个典型案例”的“1+3+3+N”生态环境司法绿色保护机制,

武陵余脉绵延,乌江碧波奔腾。黔东北的山水之间,一幅“鱼跃龙门、土家炊烟、溶洞奇观、猿猴嬉林”的生态画卷徐徐展开。

作为“母亲河”乌江的守护者,德江法院环境保护法庭以法为盾、以笔为剑,在绿水青山间镌刻司法担当,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注入法治力量。

法护绿水担当履职 开创环资审判新局

2022年7月8日,德江县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挂牌设立在美丽乌江河畔长堡镇,集中管辖德江、思南、沿河三县环境资源类民事、刑事、行政一审案件。法庭建立了以“一个专业化审判团队、三个硬件设施、三个着力点、N个典型案例”的“1+3+3+N”生态环境司法绿色保护机制,专门从事涉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以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司法水平。以全域绿化“六绿”攻坚行动为抓手,以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为载体,深入贯彻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加强对白鹭洲、白果坨、乌江等重要河湖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通过司法裁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近年来,审结各类环资案件239件,其中惩治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滥伐林木等刑事案件180余件。所办理的案件中1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1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并被最高人民法院收录为“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人民法院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就展,编写《环境资源典型案例集》,3件入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环境资源典型案例,5件入选市中院或与市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1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1件案例被省高院在全省法院实战大练兵活动中评为优秀庭审。

司法为盾守画廊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千里乌江,美如画廊。德江法院环境保护法庭以法治力量为环境保护提供坚实后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结多起标志性案件。办理的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诉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环保局怠于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对环保局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对污水收集池粪污直排乌江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防治的怠于履职行为判决违法的同时责令其继续履行法定职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全面地履行行政职责;办理的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诉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局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案件审理,从庭前实地到庭中证据审查,到庭后积极提出建议,并督促整改,最终涉案现场得到了积极整改,案件污染源被消除,法院创新性地作出了“终结诉讼”的判决;办理的杨某等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对三名在贵州麻阳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毒鱼的被告人依法处以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并判决其进行增殖放流修复生态,震慑损害生态环境犯罪的同时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彰显了人民法院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发出首份自然遗迹司法保护令,制止游客不文明行为,保护洋山河“圣母盘”,助力自然遗迹实现高质量传承和发展;发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及时预防保护两棵具有重要价值的千年“楠木王”,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发出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保护看得见的乡愁,留下珍贵的历史文化载体。加强跨流域司法协作,与辖区内德江、思南、沿河三县的19家单位共同签署了《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以点带面形成乌江流域有力的司法保护屏障;围绕“环境司法创新举措与典型案例培育”主题作交流研讨发言;在贵州麻阳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挂牌成立了环境保护法庭巡回审判点,利用巡回审判点切实增强环境保护实效。承办了黔渝中级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联席会议。

法治为剑护青山焕新绿水展新颜

青山巍峨,绿水潺潺。守护好黑叶猴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让麻阳河保护区内的黑叶猴拥有不受打扰的家园,是司法利剑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真实写照。对贵州麻阳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占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案,依法判决沿河县自然资源局对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依法履职,并向沿河县人民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建议督促履行职责,消除并治理保护区内的污染源,确保贵州麻阳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这一片净土不受打扰和污染。办理陈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考虑陈某的相关量刑情节和其系在册贫困户的事实,在量刑上从宽,在修复生态环境上采用替代性的修复方式,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生态修复、司法助推脱贫攻坚的司法理念。建立“乌江流域(中游)生态文明建设法治教育基地”,集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碳达峰碳中和、碳汇观测等功能于一体,通过展板展示环境状况、环保科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起到科普教育的作用。

近年来,累计补植复绿6余万株、增殖放流60余万尾鱼苗,判决生态修复资金150余万元。探索形成“司法+补植复绿”“司法+增殖放流”“司法+劳务代偿”等“司法+”裁判机制助推乌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

乌江潋滟承法治星火,武陵苍翠铸司法担当。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征程上,德江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守护绿水青山。当巡回法庭的法槌声与乌江奔涌的涛声共鸣共振,“司法碳汇”的创新探索与“流域共治”的协同机制正编织成守护绿水青山的法治经纬。以法典丈量山水,用判决定格春秋。“法守乌江·山河永续”的司法品牌,必将激荡出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奏的时代强音,在长江经济带绿色版图上镌刻下鲜活的司法印记。

来源:德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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