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3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更新发布了《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七版(BPM7),为各国的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统计提供了最新的全球标准框架,并鼓励各国在2029~2030年前实施该标准。
国际收支,可持续金融,气候变化
2025年3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更新发布了《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七版(BPM7),为各国的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统计提供了最新的全球标准框架,并鼓励各国在2029~2030年前实施该标准。
BPM7的一项重要更新是新增了对可持续金融与气候相关信息的统计:一是在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单独统计ESG金融和绿色金融相关指标;二是通过按行业、物理地点对直接投资进行分类统计,以及新增低碳商品和服务贸易、排放权的跨境交易等统计项目,为评估跨境活动中的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提供信息。本次更新不仅将有助于引导跨境投资可持续化与绿色化、弥补可持续融资缺口,还将为跨境气候风险评估、国际碳市场建设、绿色贸易统计等提供支撑。
BPM7为各国在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统计中纳入可持续金融与气候相关信息提供了一个初步框架,但在执行过程仍将面临绿色相关标准与定义的不明确与不统一的挑战。建议未来可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完善:一是及时跟进全球可持续金融标准相关进展,完善跨境可持续投资相关统计框架;二是强化与其他气候相关统计体系的协同,提升统计数据的有效性与一致性。三是在绿色贸易相关统计中,考虑与碳核算相关指标结合。
2025年3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更新发布了《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七版(BPM7),为各国的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统计提供了最新的全球标准框架,并鼓励各国在2029~2030年前实施该标准。[1]
本次BPM7的更新旨在应对全球经济体系发生的重大变化,包括全球化、数字化、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创新等。其中,一项重要更新是新增了对可持续金融与气候相关信息的统计,旨在将全球可持续发展与气候变化相关影响纳入国际收支与国际投资头寸统计之中。
一、BPM7新增可持续金融与气候相关统计
BPM7在附录中单独对可持续金融和气候变化相关信息纳入国际收支统计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明确。主要涉及两大部分内容,一是在国际收支相关统计中单独统计可持续金融和国际气候赠款相关数据;二是为国际收支数据如何帮助评估气候变化相关风险和机遇提出了一些初步想法。
在可持续金融和国际合作赠款方面,一是单独统计ESG金融和绿色金融。鼓励各国在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三大职能类别下,设置ESG金融和绿色金融指标,作为股权和投资基金份额、债务证券、贷款等金融工具的补充项目。如股权中,单独统计ESG股权、绿色股权;债务证券中,单独统计ESG债券,包括社会债券、绿色债券、可持续发展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贷款中单独统计ESG贷款、绿色贷款。二是在国际合作赠款项下单独统计气候及相关的国际合作赠款。
在帮助评估气候变化相关风险和机遇方面,BPM7指出跨境投资和贸易流动相关信息对于衡量气候变化风险和机遇的潜在影响日益重要,因此,BPM7基于国际收支统计中对了解气候变化与经济之间关系最为重要的数据出发,列出了六个短期内最可行的统计条目,作为现有国际收支(BOP)和国际投资头寸(IIP)统计条目的补充:一是按经济活动类别对直接投资进行分类统计;二是投资的物理地点(按对应经济体对直接投资进行分类统计);三是与低碳转型有关的商品贸易;四是与环境和气候变化相关的服务贸易;五是排放权的跨境交易(金融资产和负债项下);六是与气候引起的自然灾害有关的交易,主要用于评估直接投资或政府间转移如何为适应气候变化提供资金。
此外,BPM7也列出了几项未来可能的工作。一是贷款人信息,贷款人所面临的气候风险暴露程度可能会影响其能够提供的资金水平;二是金融衍生工具信息,包括与天气、能源、特定农产品、排放权等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三是保险索赔额,包括与气候变化有关的自然灾害造成的索赔额。
二、意义与影响
2.1 引导跨境投资可持续化与绿色化、弥补可持续融资缺口
据OECD(2025)估算,2022年发展中国家为实现包括气候目标在内的可持续发展目标(SDG)的融资缺口达到4万亿美元,较2015年增长了60%,预计到2030年该缺口将进一步增长至6.4万亿美元。除了各国境内资金支持外,境外资金也是弥补可持续资金缺口的重要来源,2023年全球对外直接投资(FDI)流量为1.3万亿美元。BPM7在跨境投资统计中单独统计ESG和绿色投资相关数据,将有助于衡量和跟踪可持续与绿色跨境投资,为各国制定相关激励政策提供支持,从而引导跨境投资的可持续化与绿色化。
聚焦到我国,一方面,近年来我国持续强调扩大高水平开放,不断优化政策吸引外商投资,引导更多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截至2024年末,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累计规模达到20.6万亿元人民币[2],若是在外商投资统计中明确哪些是可持续投资和绿色投资,将有助于我国发布更具针对性的优惠政策,吸引外商投入可持续与绿色领域。在证券投资方面,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绿色债券发行国,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境内贴标绿色债券存量规模超过2万亿人民币,鼓励境外机构投资我国绿色债券也是吸引跨境资金投资绿色化的重要途径。
另一方面,我国也是对外直接投资规模最大的国家之一,2023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1772.9亿美元,占全球份额的11.4%,存量2.96万亿美元,流量与存量均位列全球前三[3]。而我国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对外投资的绿色化,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各领域,2018年发起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助推“一带一路”绿色可持续发展。在国际收支相关统计中明确我国对外绿色与可持续投资的相关信息,将有助于量化与展现中国对全球绿色与可持续发展的贡献和成效。
2.2 支持跨境气候转型风险和物理风险的量化评估
当前,金融系统日益认识到气候风险是金融风险的一个来源,全球各国从金融监管部门到金融机构都在加强对气候风险的评估与管理,分析气候风险对金融机构和金融系统影响的传导机制,并基于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等方法开展定量评估。但目前的研究和实践主要聚焦于各个国家和地区自身的气候相关金融风险评估,以及金融机构个体气候风险的评估,对于气候相关金融风险跨境传导的分析和评估相对较少。事实上,加强对气候风险跨境传导的分析与评估是必要的,由于全球贸易体系和资本市场的国际连接,气候风险对金融体系的冲击与影响可能会跨境传播和蔓延,并且这些冲击造成的后果可能会通过全球供应链和国际金融活动进一步放大。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已将定期监测气候相关金融风险的跨境传播纳入其2021年发布的应对气候相关金融风险路线图。
当前跨境气候风险评估的一大挑战是数据缺口,BPM7气候相关内容的更新可以为跨境气候风险评估提供数据支撑。首先,BPM7提出在各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中,分行业或经济活动类型来分别统计。这将有助于评估对外投资中面临的行业特定气候风险,如高碳行业可能面临更高的气候转型风险,农业或房地产行业可能面临更高的气候物理风险。其次,除了分行业统计外,BPM7还提出按地理位置(经济体)统计对外投资。不同地区对于评估气候风险也至关重要,一方面,不同经济体拥有不同的气候转型政策,因此也面临不同的气候转型风险;另一方面,由于物理地点的不同,面临气候自然灾害等气候物理风险也不同,德国NGO组织Germanwatch发布的最新《2025年气候风险指数》报告显示,1993~2022年,两类国家气候风险指数较高:一是受极端气候事件影响最严重的国家,如多米尼加、洪都拉斯、缅甸等,二是受极端气候事件影响最频繁的国家,如中国、印度、菲律宾等。结合不同地区的气候风险暴露信息与BM7框架下对外投资的物理地点信息,将为评估对外投资中面临的气候风险提供更全面的视角。
2.3 为国际碳市场的建设提供支撑
《巴黎协定》第6条致力于构建“国际碳交易机制”,以促进各国通过国际合作来助推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巴黎协定》第6条提出了在国际减排合作中可采用的两类市场机制:一是6.2条下的合作方法,允许国家之间自愿签署协议转让减排成果,国际转让减排成果(ITMO)经东道国授权后可用于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或其他国际减缓目的;二是6.4条下的国际碳减排交易机制,由联合国指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管,减排项目按照6.4条下方法学开发并经第三方审定后可向联合国监督机构申请注册和签发成可交易的减排量(碳信用),该碳信用属于ITMO的一种,在经东道国授权后也可用于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或其他国际减缓目的。两种机制都涉及到了减排成果的国际转移。
国际收支统计框架中加入碳交易相关条目将为减排成果国际转移的记录跟踪、避免双重计算等关键问题提供支撑。《巴黎协定》第6条为全球各国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提供了灵活机制,但在具体的机制设计与执行方面仍然面临众多挑战,其中一大挑战即“双重计算”问题。当ITMO在国家之间发生了转移,且被购买方用作实现NDC目标时,需要参与国对减排成果进行相应调整,以避免重复计算。相应调整主要发生在ITMO首次转让的国家之间,若首次转让的ITMO被授权用于购买国实现NDC目标,那么ITMO所对应的减排效果应在转出国中扣除。为了实现这种相应调整,需要对ITMO的转让信息进行详细记录与跟踪,这也是《巴黎协定》第六条机制建设中的重点工作,要求每一位参与方建立登记册,通过唯一识别符记录ITMO的授权、首次转让、转让、购买、用于NDC等信息。国际收支统计中纳入碳排放相关跨境交易的统计,将对《巴黎协定》第六条下减排成果国际转移的记录与跟踪形成有效支撑与交叉验证,避免核算NDC目标执行成效中的双重计算。
2.4 为绿色贸易统计提供基础
BPM7提出在国际收支统计中增加对低碳转型相关的商品和服务贸易的统计,这将为绿色贸易相关统计提供基础。当前,欧盟等地密集出台绿色贸易规则和制度,如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循环经济法案等,以产品碳足迹等环境标准为抓手,设置产品贸易准入门槛或征收额外“碳费用”。作为“世界工厂”,绿色贸易壁垒抬升将对我国对外贸易造成较大影响,尤其是碳密集型行业或“碳效”较低的行业或将面临更大影响。在国际收支统计中增加绿色贸易相关统计,将为我国评估国际绿色贸易相关规则与制度的影响提供一个宏观视角,同时也为未来制定应对策略及产业转型方向提供数据基础。
三、挑战与建议
BPM7有关可持续金融与气候相关信息的统计框架在执行过程中仍将面临绿色相关标准与定义的不明确与不统一的挑战。BPM7提出在跨境投资统计中单独统计ESG投资和绿色投资,但难点在于如何确定哪些投资符合ESG投资和绿色投资的定义和标准,尽管目前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在陆续推出各自的可持续金融相关目录与标准,但全球统一的标准尚未形成,各地区之前标准的差异不仅给跨境可持续投资造成障碍,也会使国际收支与国际投资中对ESG和绿色投资的相关统计数据不具备横向可比性。此外,除了可持续投资缺乏统一标准,对于绿色贸易产品的定义也尚不明确,仍然缺乏国际统一的绿色或低碳贸易产品清单,这也会对BPM7中对低碳转型相关商品贸易的统计造成挑战。
尽管面临挑战,但BPM7为各国在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统计中纳入可持续金融与气候相关信息提供了一个初步框架,建议未来可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完善:
一是及时跟进全球可持续金融标准相关进展,完善跨境可持续投资相关统计框架。全球可持续金融相关的定义、分类目录以及信息披露标准都在不断发展之中,并且在逐步寻求全球一致可比的框架,如在可持续信息披露方面,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正致力于打造可持续信息的全球基准。在可持续分类目录方面,中欧等经济体共同发起的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2021年发布了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涵盖中欧绿色与可持续金融标准中共同认可的经济活动目录,2024年共同目录扩展纳入新加坡标准,形成多辖区共同分类目录。建议未来在国际收支统计中针对跨境可持续投资的统计及时跟进相关标准进展完善统计框架,如考虑对符合共同分类目录标准的可持续投资进行单独统计。
二是强化与其他气候相关统计体系的协同,提升统计数据的有效性与一致性。在气候国际合作赠款统计方面,强化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相关统计信息的联动。在跨境碳交易的统计方面,由于《巴黎协定》第六条下减排成果(ITMO)将涉及NDC目标完成情况,统计需要更加严谨,建议未来可以考虑在国际收支相关统计中单独统计ITMO的交易,并密切跟进《巴黎协定》第六条下相关跟踪登记系统的建设进展,保证与其统计数据的一致性。
三是在绿色贸易相关统计中,考虑与碳核算相关指标结合。一方面,在欧盟、英国等地区推出的绿色贸易规则下,产品碳足迹等碳核算相关信息已逐渐成为全球贸易规则的关键抓手和衡量可持续表现的核心指标。因此,未来在绿色贸易统计之中若是能与贸易产品碳足迹相关数据结合,能够为各国宏观层面的绿色贸易竞争力分析提供更丰富的数据支撑。另一方面,在绿色贸易相关统计中结合碳核算相关数据,有助于统计各国贸易隐含碳排放信息,从而完善消费责任制碳核算体系。在当前国际碳排放核算框架下,对一国碳排放的核算是以其领土范围内的生产侧排放为核算基础的,即生产责任制,这意味着,净出口国家需要为生产满足其他国家消费需求的出口品所排放的二氧化碳负责。研究显示,主要发达经济体的人均消费侧碳排放都远高于新兴经济体(韦韬和彭水军,2017)。通过核算贸易隐含碳排放可以实现从消费侧核算碳排放,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国际碳排放责任分担体系。
四、参考文献
1.Adil, L., D. Eckstein, V. Kunzel, L. Schafer. Climate Risk Index 2025. Germanwatch. 2025.
2.OECD, Global Outlook on Financing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2025: Towards a More Resilient and Inclusive Architecture, OECD Publishing, Paris, 2025.
3.韦韬和彭水军,基于多区域投入产出模型的国际贸易隐含能源及碳排放转移研究[J],资源科学, 2017(1).
注:
[1]资料来源: IMF and the Statistical Community Release New Global Standards for Macroeconomic Statistics. IMF[EB/OL],2025/3/20[2025/4/18] https://www.imf.org/en/News/Articles/2025/03/20/pr25072-imf-and-statistical-community-release-new-global-standards-for-macroeconomic-stats
[2]资料来源:吸引和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政府网[EB/OL],2025/2/20[2025/4/11] https://www.gov.cn/xinwen/jdzc/202502/content_7004578.htm
[3]资料来源:商务部召开《2023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专题新闻发布会,商务部[EB/OL],2024/9/25[2025/4/11] https://www.mofcom.gov.cn/xwfbzt/2024/swbzk2023nzgdwzjtztjgbztxwfbhfb/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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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鲁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