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打鸟”,行!那样“打鸟”,刑!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4-23 11:33 2

摘要: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

近日

演员李现通过vlog

分享自己在玉渊潭公园的“打鸟”经历

被生态环境部点赞

这波热潮也让生态保护议题

以破圈姿态进入公众视野

摄影爱好者们纷纷出动

用相机“打鸟”

并将作业在社交平台上分享

得到网友们的好评和点赞

(以上图片来自网络)

然而

另一种“打鸟人”

却被海淀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点击戳看视频

真实案例

近日

海淀分局花园路派出所

接到森林公安大队通报线索

在辖区一公园内

有人正在使用非法装置捕鸟

随后民警火速赶往现场

经工作

民警将涉嫌非法狩猎的李某抓获

现场起获拍笼4个、打笼1个

解救野生鸟类一只

经专业人员鉴定

这是一只北红尾鸲雌鸟

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目前

犯罪嫌疑人李某

涉嫌非法狩猎罪

已被海淀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其捕获的北红尾鸲雌鸟

经工作人员专业的救助

现已回归大自然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捕鸟网、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物种保护、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以及植保作业等除外。

前款规定以外的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并公布。

第三十三条禁止网络平台、商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等,为违法出售、购买、食用及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展示、交易、消费服务。

除了上述行为外

这些“爱鸟”行为也应注意

投喂野生鸟类

01 看似爱心满满,实则可能干扰鸟类正常觅食,甚至传播疾病。

接触疫鸟

02 在野外遇见颈部扭转、头部后仰,呈望天状姿势的鸟类,请勿接触,这是新城疫的典型症状。人类一旦接触,病毒便会沾染在你的皮肤、衣服鞋袜上,这种病毒在室温下,可以存活好几天、甚至好几个月。在这期间,如果你接触到了其他鸟类,它们也会被感染。新城疫虽然对人类危害不大,主要眼睛遭点罪,会得急性结膜炎,偶尔还会发热、头痛,但是对鸟类极为危险,一旦染上了,死亡率非常高,重则会让鸟类毫无征兆地直接倒地死亡。

海淀的“打鸟”胜地

攻略请收下

👇👇👇

崔家窑水库看金眶鸻

上庄水库看翠鸟

翠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里看鸿雁

百望山森林公园里看鵟

紫竹院公园里看鸳鸯

……

素材来源:海淀公安分局

来源:平安北京一点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