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知识产权的节拍,无锡新吴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4-23 21:06 2

摘要:2025年4月26日是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是“知识产权和音乐:感受知识产权的节拍”。4月23日,无锡新吴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新吴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以及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目前我国侵权盗版规模最大、非法获利金额最高的一起涉“盗链

现代快报讯(记者 尤力庭 文/摄)2025年4月26日是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是“知识产权和音乐:感受知识产权的节拍”。4月23日,无锡新吴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新吴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以及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目前我国侵权盗版规模最大、非法获利金额最高的一起涉“盗链”刑事案件。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吴法院不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模式,由新吴法院知产庭统一审理新吴区与锡山区诉讼标的在500万元以下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相关刑事、行政案件。自2021年以来,共审结全国网络影视平台“盗链第一大案”、特大假冒“星巴克”“麦提莎”案等刑事案件106件,追缴违法所得、判处罚金合计1.3亿余元;共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078件,涉案金额5.56亿余元。充分尊重企业商誉市场价值,着力加大对不诚信经营行为的打击,依法制裁恶意抢注、仿冒搭车、“傍名牌”等不法行为。

典型案例中的全国网络影视平台“盗链第一大案”一度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本案中,新吴法院对“服务器标准”进行反思,最终综合“用户实际感知”及“实质呈现内容”标准,认定“盗链”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罪中的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对其违法性、危害性进行有力惩罚,维护了影视产业的经营秩序和健康发展。

2017年7月至2023年1月,张某、孙某等多名涉案人员,共同运营“影视大全纯净版”“今日影视”等多款APP,未经相关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下载上传至租用的云服务器和“盗链”方式获取大型影视平台播放链接,直接在上述APP上向公众提供相关视听作品。传播视听作品8万余部,单月点击量达4800万余次,获取广告推广费用共计3.92亿余元。新吴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孙某均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对张某、孙某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共计二千四百万元,没收扣押、冻结在案的赃款赃物。

盗版车载音乐U盘侵犯著作权罪系列案,实现从制造商到终端销售商的全链条打击,保护了音乐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音乐作品市场经营秩序。

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间,赢某公司等三家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委托莫某制作或者直接向莫某购买车载音乐U盘。莫某购买U盘芯片、外壳等材料,采用拷贝、组装等方式,复制车载音乐U盘共计23.7万余个(每个含1000-5000余首不等的侵权作品),并通过网络平台将上述车载音乐U盘销售给赢某公司等三家公司。随后赢某公司等三家公司分别对外销售这些U盘,销售金额合计1950余万元。新吴法院经审理认为,莫某及赢某公司等三家公司分别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共计七百五十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共计五百二十万元。

打造司法服务品牌,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据了解,新吴法院围绕“抓前端,治未病”工作理念,打造“新知慧盾”司法服务品牌,将巡回审判庭与“新知慧盾”品牌建设紧密结合,互为表里,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为更好回应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治理,新吴法院将推出“新知慧盾·助企服务日”工作机制,每周五定为助企服务日,以巡回审判庭为服务“桥头堡”,通过“迎进来”和“走出去”,深入园区和企业开展司法服务。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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