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公开征集抗战档案资料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4-24 08:45 7

摘要: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深入挖掘和保存抗战时期珍贵档案史料,更好地传承民族记忆,赓续红色血脉,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弥勒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从即日起将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与抗战相关的档案资料。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深入挖掘和保存抗战时期珍贵档案史料,更好地传承民族记忆,赓续红色血脉,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弥勒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从即日起将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与抗战相关的档案资料。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 ↓

一、征集范围

形成于1931年“九一八”事变至1945年9月2日日本签署投降书期间,反映弥勒地区抗战史实的文献、音像、实物等档案史料,具体包括:

(一)反映中共弥勒党组织领导弥勒人民开展抗日斗争的相关档案资料;

(二)反映弥勒军民开展抗日斗争的相关档案资料(如弥勒籍士兵随国民军第60军184师参加台儿庄战役及参加战地服务团、抗日救亡宣传活动);

(三)反映抗战时期弥勒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方面的相关档案资料;

(四)反映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海外华人华侨等社会各界参加抗日战争(如1931年弥勒成立抗敌后援会分会)的相关档案资料;

(五)反映反法西斯同盟国及国际友人援华抗战(如支援军用物资等)的相关档案资料;

(六)反映日本在华各类侵略暴行的相关档案资料(如1940年日机轰炸弥勒中山乡,1941年轰炸弥勒帮粮寨和小龙潭)。

二、征集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纸质档案:反映抗战经过的军事地图、作战电报、指挥文书、名册、手稿、日记、回忆录、信件等;反映抗日斗争活动和敌后根据地生产生活的报刊、手册、文件、印信、传单、标语、契证、票据、收条、借据、烈士墓志铭拓片、钱币、文书等;

(二)照片档案:反映抗战活动的各类照片;

(三)实物档案:参与抗战荣获的勋章、徽章、证书、奖状、喜报;与抗战相关的代表证、出席证、工作证;战斗中使用过的军旗、军服、装具、通信器材、医疗器械等军事用品;鞋帽、挎包、脸盆、水壶、茶缸、雨衣、粮袋、腰带、绑腿等生活用品;战场缴获的敌军物资、装备、生活用品等;

(四)音像档案:反映抗战历程的影音资料,向抗战亲历、亲见、亲闻者采集的口述史料音视频等;

(五)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文献资料:如内部文件、通知文书、图章、布告、宣传标语、传单海报、报刊图书、古本画册、通行证等。

三、征集方式

(一)捐赠。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向中共弥勒市委党史研究室无偿捐赠符合上述征集范围和内容的档案资料;捐赠者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和实物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二)复制(复印)。对于单位或个人收藏保存的特别珍贵的档案资料,不愿捐赠原件的,在征得其拥有者本人同意后,可采取复制(复印)等方式进行征集;

(三)寄存。经评估鉴定,特别珍贵的原件,所有者暂未确定捐赠的,中共弥勒市委党史研究室可协调有关单位提供免费寄存服务。

四、征集说明

(一)捐赠的档案资料原则上以原件为主,权属明晰、来源合法、真实可靠、知识产权无争议;

(二)文字图表图像清晰、内容完整;

(三)照片应是未经修改的原始照片,并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事件、时间、地点、人物及身份(重要人物应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背景、摄影者等,同时说明照片是原件、翻拍件还是扫描件;

(四)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画面清晰、主题明确,并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事件、时间、地点、拍摄背景、拍摄者等;

(五)实物应附简要的文字说明。

五、征集时间

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为集中征集)长期有效。

六、联系方式

有捐赠意向的单位或个人直接到中共弥勒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志办)办理有关事项,也可以采取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征集处联系。档案资料寄送时请附上联系方式及资料清单。欢迎社会各界和个人提供征集线索。

联系人:陈思维

邮箱:mlds2008@126.com

地址:弥勒市行政中心副楼1-7室

邮编:652300

2025年4月23日

来源:弥勒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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