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读书日,怎样在法治轨道上“开卷有益”?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4-24 09:26 2

摘要:数字时代,书籍阅读方式变了,盗版技术也随之“升级”。近年来,网络文学被批量“搬运”、大量畅销书遭盗印……著作权侵权案件频发。

【故事】

4月23日是第三十个世界读书日。既要多读书,也要读好书。

数字时代,书籍阅读方式变了,盗版技术也随之“升级”。近年来,网络文学被批量“搬运”、大量畅销书遭盗印……著作权侵权案件频发。

怎样在法治轨道上“开卷有益”?记者梳理湖南法院审结的一起以网络爬虫技术手段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案例,解析一二。

几年前,卢某甲、卢某乙等人成立一家公司及40多家关联公司。这些公司利用信息网络技术,爬取其它公司或著作权人的正版电子图书,并在自己研发和推广运营的20多个APP平台上展现,供他人访问、阅读和下载,再通过赚取广告收入等方式,非法牟利高达1亿余元。

资兴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卢某甲、卢某乙等5名被告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5年不等,并处罚金50万元至500万元不等,追缴违法所得8000余万元。

【说“法”】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周明

世界读书日,不应止于阅读的仪式感,更需唤醒版权保护意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是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之一。

互联网环境下,网络犯罪手段不断“上新”。上述案例中的“网络爬虫”,是指按照人工编写的规则和指令,能够自动从互联网中抓取有关信息的程序或脚本代码,本质上是由机器模仿人的行为抓取数据的工具。利用网络爬虫技术手段侵犯著作权犯罪,具有社会影响广、侵权作品多、违法数额大等诸多特点。

网络爬虫行为的合法性需要满足三个限定条件,在对象限定上,合法的网络爬虫应限于对开放数据的获取;在手段限定上,合法的爬虫技术不应具有侵入性;在目的限定上,合法的数据爬取行为应当基于正当目的。

数字经济时代,如何让阅读回归“开卷有益”?既要高擎法治利剑,斩断盗版“黑手”;也要技术创新,让读者便捷阅读价廉质优的正版书籍;还要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擦亮书香社会的法治成色。

本文来自【湖南日报】,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来源: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一点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