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月20日至26日是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在日前召开的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发展状况新闻发布会上,沈阳中院副院长陈青介绍了全市法院2024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关情况。
一
两级法院秉持严格保护理念,充分发挥“跳高队”作用,聚焦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强对先进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和现代化大农业等未来产业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为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提供司法助力。依法保护采油设备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妥善化解小米电器、科沃斯扫地机器人等发明专利纠纷案,实现案结事了。强化“京糯6”玉米、“望天红二号”辣椒等植物新品种保护,为种业自主创新、种源安全可控提供有力司法支撑。惩罚性赔偿累计增长3倍,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法庭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吸引“腾讯”等多家头部科技企业选择我市解决争端,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优选地效应凸显。二聚焦辽宁打造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新高地,两级法院坚决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加大对侵权仿冒、阻碍创新行为的惩处力度,以竞争活力激发创新动力。依法严惩各类侵权假冒行为,高效审结“十月稻田”“喜之郎”“喜力啤酒”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商标维权案件。审结全省首例涉数据产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促进市场主体良性竞争,为新模式新业态创新提供规范指引。在“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期间,发布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普及公平竞争理念,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三锚定沈阳打造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功能定位,两级法院秉持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坚持国内国外创新主体一体对待,让各类创新主体在辽宁投资兴业有宾至如归的获得感。在审理侵犯韩国企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件中,运用区块链技术对侵权证据进行固证,并针对被告故意侵权行为作出惩罚性赔偿。同时,依法对被告恶意拖延诉讼行为实施诉讼禁令,责令被告人立即停止侵权,防止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外方企业对中国法院的科学公正高效给予高度赞誉。四以实现“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机制创新为引领,以司法便民为目标,持续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持续完善“司法区块链应用”机制,解决知识产权维权难、成本高等难题,工作经验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全国交流推广;优化“跨域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印发加强刑事司法保护会议纪要,与市知识产权局共建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告知机制,与铁岭市司法局合作设立巡回审判点,实现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高效衔接,确保裁判实现最佳的国家和社会治理效果;与东北大学联建技术专家选任机制,借助“外脑”准确查明技术事实。举办“盛京知产秀”沙龙,对接辽宁省内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独角兽、瞪羚重点企业,实地走访东软睿驰、微控飞轮等独角兽企业,常态化提供问诊式司法服务,助推重点企业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强企建设第一方阵。工作机制获评全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被写入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五积极落实省法院关于打造知识产权审判品牌工作要求,深化“审学研”一体化机制,开展“评推树”等学练赛活动,统筹品牌、案例、人才三项工程建设,积极培树司法办案、理论研究、教育培训的“领头羊”,为知识产权审判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2024年,两级法院共有3名法官入选辽宁省审判业务专家,4名法官入选沈阳市审判业务专家,10余篇案例入选省法院典型案例。下一步,沈阳两级法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沈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辽宁省委、沈阳市委和最高法院、省法院工作部署,锚定“上台阶、创一流、走前列”目标定位,坚持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为实现全面振兴、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沈阳篇章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答记者问问:陈青副院长您好,请介绍一下,沈阳法院如何发挥知识产权司法审判职能,服务保障辽宁产业创新发展。知识产权作为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于加快构建现代化的产业体系,促进科技自立自强、民族百年复兴有着重要的作用。沈阳中院党组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省委提出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要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要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司法之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提供卓有成效的服务和保障。
一是以提升政治站位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两级法院深刻领悟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持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高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大局层面谋划和推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二是以高质量司法保护助力传统产业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传统产业是辽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基底,加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要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两级法院持续加强对企业核心技术创新成果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效能,严惩各类侵权违法行为,对侵权行为形成有力震慑;综合运用“司法区块链+”、技术调查官、诉讼禁令等工作机制,提高审判效率,降低维权成本,及时兑现创新主体胜诉权益。以“严保护”“快保护”激励企业攻克“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助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促进传统产业迭代升级。
三是以先进司法理念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要实现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企业是关键枢纽。两级法院充分尊重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以鼓励创新、容错失败的裁判理念,增强经营主体在未知领域、风险领域的创新活力和投资意愿。此外,我们还认识到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需要充分激发科研主体创新创造的活力,在实践中准确界定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法律界限,妥善处理保护商业秘密与人才合理流动的关系,充分保护科研人员择业自由,激发创新活力,为科技人才提供广阔舞台。通过秉持符合科研发展规律的审判理念,探索契合技术研发科学规律的审判方式,培育知识产权从书架走向货架的良好环境,以法治打通从科研强、人才强到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为实现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法治生态、厚植法治土壤。
希望各位媒体朋友一如既往支持法院工作,向全社会发出保护知识产权、支持和鼓励创新的时代最强音。
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党组书记、局长 李艳露
沈阳万爱普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宋健
十月稻田集团
沈阳信昌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总经理 赵淑娟
东软睿驰汽车技术(沈阳)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法务部部长 武真
沈阳法院2024年度知识产权
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案例5:对学术不端行为,应正确区分预防管理责任与著作权侵权责任
案例6:恶意攀附在先注册商标,不应给予信赖利益保护案例7:三网合一背景下网络服务提供者适用避风港规则的,不构成侵权——原告某视界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某分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案例8:音乐作品线下演出活动组织者未尽注意义务与表演者构成共同侵权案例9:侵犯著作权罪中“间接规避技术保护措施”犯罪情节的认定——赵某侵犯著作权罪案技术类案例1:适用惩罚性赔偿、诉中禁令,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原告某株式会社(G*****N Co.,Ltd.)诉被告沈阳某文化体育有限公司、沈阳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案例2:应以能够实现技术功能,解决技术问题作为发明创造研发完成的认定标准——原告(反诉被告)珠海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反诉原告)沈阳某实验设备有限公司、黎某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及反诉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案案例3:在专利授权程序中放弃的内容不应作为权利主张的依据——原告(反诉被告)新疆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反诉原告)沈阳某化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及反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案例4:被诉侵权人将权利人的技术秘密申请专利后又恶意放弃,可作为侵权情节的从重考量因素案例6:是否构成等同技术特征,应综合考量技术手段、功能和技术效果——原告天津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沈阳某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案例7:权利人恶意拆分诉讼的行为构成滥用诉权案例8:为实现合同目的,对于没有约定的合同义务,各方应相互配合、积极履行案例9:对行政裁决合法性的审查,应以申请人在行政程序中的请求为准审核丨黄艳辉编辑丨秀 姿制作丨李 雪来源:辽宁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