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1年8月,为适应知识产权保护新形势新要求,按照最高检要求,湖北省检察院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统筹检察职能,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
湖北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
(2022-2024年)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2025年4月
目 录
一、积极履行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职能
(一)知识产权刑事检察工作
(二)知识产权民事检察工作
(三)知识产权行政检察工作
(四)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关键核心技术保护,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二)依法加强著作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文化强国建设
(三)强化涉企知识产权保护,守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四)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五)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数字检察赋能知识产权检察工作
三、积极融入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一)深化部门协同配合,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二)坚持积极主动作为,主动参与社会治理
(三)持续加强检察宣传,培育社会创新文化
四、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
(一)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统筹
(二)完善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机制
(三)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建设
五、湖北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事例
(一)2022年湖北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事例
(二)2023年湖北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事例
(三)2024年湖北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事例
结 语
前 言
2021年8月,为适应知识产权保护新形势新要求,按照最高检要求,湖北省检察院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统筹检察职能,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不断强化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同时在全省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综合履职,强化综合保护;坚持高质效办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持协同保护,优化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协同保护力度,整合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资源,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深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合作,共同推进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促进社会治理能力水平提升。
2024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勇检察长到武汉市江岸区检察院调研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对我省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知岸检行”工作品牌给予肯定,并指出,要深刻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不断深化检察综合履职机制,加大对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和创新主体的司法保护力度,更加有效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5年2月召开的全省检察长会议上,王守安检察长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服务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依法审慎办理涉科技创新案件,加强对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持续开展知识产权检察专项活动,继续对地理标志湖北品牌开展特色保护,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目前,湖北省检察院正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服务支点建设 保护科技创新”专项行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深入发展。
一、积极履行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职能
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树牢精准监督理念,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质效;有序拓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一)知识产权刑事检察工作
2022至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47件1056人,受理审查起诉736件195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49件711人,不批准逮捕118件366人;起诉458件1138人,不起诉105件271人。
1.犯罪打击力度持续加大
2022至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分别为98件229人、168件391人、181件436人,2024年同比分别上升7.74%、11.51%;受理审查起诉分别为198件491人、275件737人、263件722人;起诉人数分别为239人、389人、510人,2024年同比上升31.11%。总体来看,近年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检察机关打击力度持续加大。
2.案件类型不断丰富
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以侵犯商标权类犯罪为主,侵犯著作权类犯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数量增加明显。2022至2024年,共起诉假冒注册商标罪206件458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94件245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16件42人,侵犯著作权罪59件160人,侵犯商业秘密罪12件22人。侵犯商标类犯罪案件数和人数分别占比68.99%和65.49%。
3.案件地域分布较为集中
从地区分布看,武汉等经济发达地区办理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数量较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呈现一定程度的正相关性。2024年,受理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人数较多的地区是:武汉、襄阳、荆州、十堰、黄石、黄冈,六地市合占71.88%。
4.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力度持续增强
2022年至2024年,共开展立案监督113件158人,分别为22件28人、42件53人、59件77人。全省检察机关积极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纠正漏捕分别为13人、21人、4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分别为4人,6人,6人;纠正遗漏同案犯分别为6人、30人、17人。
5.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落实
2022至2024年,审查起诉阶段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分别为106件233人、149件319人、175件438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分别为185人、262人、341人,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138人、251人、312人,采纳率分别为74.5%、95.8%、91.5%。
(二)知识产权民事检察工作
2022至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检察案件184件。其中,受理知识产权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60件,提请抗诉41件,提出抗诉44件,法院裁定再审44件; 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4件,提出检察建议11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11件,采纳率100%;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0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9件,采纳率100%。
1.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力度加大
2022至2024年,受理知识产权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分别为3件、8件、149件。2024年,提请抗诉41件,提出抗诉44件。
2.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持续推进
2023至2024年,受理知识产权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分别为3件、11件。针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件、9件,法院分别采纳2件、9件,采纳率分别为100%、100%。
3.民事执行活动监督质效提升
2024年,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0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法院采纳9件,采纳率为100%。
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数量增加
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依法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2023至2024年,检察机关起诉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权利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分别为9件、21件,2024年同比上升130%。
(三)知识产权行政检察工作
2023至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知识产权行政检察案件8件。其中,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件;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件。
全省检察机关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等要求,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对于决定不起诉的刑事案件,认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主管机关处理。2023至2024年,不起诉后反向移送行政处罚分别为29件、28件;衍生刑事类案件立案监督分别为38件、49件。
(四)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2023至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受理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线索分别为41件、42件,立案数分别为39件、41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立案数分别为10件、9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数分别为29件、32件。从地域分布看,受理案件线索较多的地市有恩施、荆州、黄石、汉江、鄂州,五地合占45%。
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聚焦重点和新兴领域,依法履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国家发展大局,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关键核心技术保护,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1.注重搭建平台,完善创新保护机制。全省检察机关围绕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2022年,湖北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服务保障湖北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激励保障科技创新、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重要功能。2024年,武汉检察机关聚焦服务保障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制定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16条措施,鄂州检察机关制定了《关于保护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创新的十条措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强化对科技创新领域执法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通过加强监督办案、健全制度机制、培育特色品牌、深化社会治理等方式激活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服务区域性创新高地建设。
2.加大办案力度,强化核心技术保护。全省检察机关聚焦事关企业生存发展的高新技术领域,积极参与“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惩侵犯商业秘密犯罪。2022至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犯罪22人。武汉检察机关办理的豆某等人侵犯商业秘密案,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提取和固定案件关键电子证据,邀请技术调查官参与研判和庭审,最后确定销售金额4300余万元。针对权利人发展中存在的保密漏洞提供专业建议,联合当地工商联组织20余家高新技术企业召开专题座谈会,促进行业治理,该案被写入最高检发布的《2023年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并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荆州检察机关办理的王某侵犯商业秘密案,引导公安机关从被告人使用的信息与被害人的商业秘密是否实质相同、是否具有掌握被害人商业秘密的条件、有无取得商业秘密的合法来源、权利人损失数额等方面,夯实证据体系,有效提升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精细化水平。咸宁检察机关办理蔡某等人侵犯商业秘密案时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权利人诉求,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搜查扣押含有商业秘密信息载体,并要求诉讼参与人对公安机关的初查工作严格保密,防止“二次泄密”,保证了案件侦查工作有序开展。鄂州检察机关办理的庄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引导侦查取证,准确认定庄某某在离职前未经许可且无正当理由、超越权限下载权利人的涉密技术信息并带离公司准备拷贝下载,属于窃取商业秘密。宜昌、荆门检察机关在办理侵犯商业秘密案中,积极促成被告人赔偿权利人损失2000余万元,切实保障权利人权利,减轻诉累。
(二)依法加强著作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文化强国建设
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立足检察职能,着力加强文化产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针对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市场热度高、作品类型新的重点领域,特别是电子图书、电影电视剧、网络游戏等数字作品和文创产品、网络题库等新型作品,持续加强犯罪惩治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支持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繁荣发展。
1.加大对盗版侵权的打击力度。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网络盗版案件,主要有电子图书、盗版教辅、影视剧等,荆州检察机关办理的著作权案件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办理的某培训机构编印销售侵权钢琴教材案,及时向著作权权利人告知权利义务,为挽回权利人经济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提供维权帮助。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宣传部门的支持,联合出版、公安、邮政、市场监管、文化执法等部门建立荆州市寄递渠道“扫黄打非”联防联查工作机制,将行政执法机关办理检察建议情况纳入党委宣传思想文化考核工作,多措并举提升保护效果。黄石检察机关办理的某科技公司、刘某等八人侵犯著作权案,检察机关参与公安机关侦查实验全过程,对近2万部涉案影视剧作品逐一筛查,最终确定侵权影片达2200余部,经释法说理,共退出全部违法所得1200万元,重点打击利用新技术实施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切实维护文化市场秩序。鄂州检察机关办理的邹某等六人侵犯著作权案,针对权利归属、行为人主观故意等核心问题提出补充侦查建议,夯实证据基础。随州检察机关办理的戚某侵犯著作权案,戚某网络销售盗版中小学教科书2万册,及时向权利人人民教育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告知权利义务,被告人与权利人达成赔偿协议。
2.依法办理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犯罪。汉江检察机关办理的任某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在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及时向版权局制发检察意见书要求对任某进行行政处罚,该案被评为中国网络文艺版权保护典型案例。襄阳检察机关在办理曹某某侵犯著作权案时,明确“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技术措施”系侵权的认定路径,以游戏外挂的运行模式、功能定位、造成影响等要素精准界定行为性质,并在审查起诉环节引导公安机关及时补充涉案游戏软件著作权保护证书等证据,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技术定性+证据补强”的示范模式。十堰检察机关在办理某游戏私服侵犯著作权案中,邀请市场管理部门、文旅执法部门、公安机关、法院、软件产业专业技术人员举办知识产权案例同堂研讨会,就游戏私服类侵犯著作权案件中的疑难问题进行研讨,对证据标准、法律适用达成一致意见,提升办案质效,繁荣文化产业。孝感检察机关办理的张某侵犯著作权案,积极协助权利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切实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
3.加大对涉及著作权恶意诉讼的监督力度。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监督,依法监督“借维权之名、行侵权之实”,湖北省院、武汉检察机关共立办某文化传媒公司恶意诉讼案件84件。鄂州检察机关积极开展针对信息网络传播权批量维权的线索研判分析。
(三)强化涉企知识产权保护,守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1.高质效办好涉企案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全省检察机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严厉惩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十堰检察机关在办理某电气公司、龙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的过程中,及时引导公安机关开展补充侦查,依法追加起诉,与公安机关、法院形成合力,有效挽回被害单位损失,督促龙某等人向权利人赔偿300余万元,并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促进企业守法经营。襄阳检察机关在办理王某侵犯著作权案时开展自行补充侦查,针对未随案移送扣押款物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保障企业权利人的优先受赔偿权利,促使王某与权利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以扣押款项优先弥补损失。
2.建立健全检企联络机制,护航企业创新发展。全省检察机关着力强化依法履职,聚焦影响企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健全“点对点”沟通联络机制,建立涉企知识产权保护绿色通道,更好服务企业创新发展。武汉、襄阳、宜昌、十堰、荆门等地检察机关探索在科创园区、工业园区、自贸区等知识产权密集型地区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联系点等服务机制,拓展监督线索来源,延伸检察服务触角,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黄冈检察机关协同法院、工商联共建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司法服务站,成功入选全国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百佳实践案例。荆州检察机关依托设立于白云边酒业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站”,充分了解企业诉求,探索建立保障企业在逮捕、起诉、公开听证、行刑衔接、追赃挽损等环节的工作规程;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了“定期定向联系、提供法律服务”的综合保护机制,加强地方特色品牌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3.紧密对接权利主体司法保护需求,提供精准法治服务。各地检察机关均到多家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调研、座谈会商、宣讲培训,当面了解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查找当前制约知识产权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主要问题,提出对策思路,将调研成果转化融入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中,不断细化检察服务举措,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宜昌检察机关办理王某等人侵犯安琪酵母注册商标系列案时,注重引导公安机关扩线深挖,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查获假冒安琪酵母的生产窝点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涉案金额370余万元,推动全链条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在办案中发现某电商平台上售卖假安琪酵母粉的店铺多达300余家、网络链接达2800多个,会同公安机关、安琪公司与电商平台公司座谈磋商,就优化平台治理能力、建设健康平台生态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协商。荆门检察机关积极参加知识产权入园惠企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企业代表、高校代表开展同堂培训,开展对企业上门宣传活动,发放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宣传手册300余册,听取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需求。十堰检察机关不断强化汽车支柱产业保护力度,开展保护“东风”知识产权活动,从严打击侵犯东风商标犯罪行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四)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湖北省检察院指导各地检察机关聚焦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充分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多种监督手段,依法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推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武汉检察机关在办理“甜玉米”地理标志公益诉讼案中,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行业治理”保护模式,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和科技创新局制发检察建议被全部采纳并整改。恩施检察机关聚焦当地地域特色的“一红一绿”地理标志保护,开展地理标志商标专项检察监督工作。荆州检察机关“联企服务”“示范引领”“公益诉讼”助力地方特色农产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入选最高检、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百佳实践案例”。黄冈检察机关依法加强“蕲艾”“木子店老米酒”地理标志的检察保护,打造“致知栗行”品牌。十堰检察机关与法院、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签署《关于加强十堰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推进十堰地区“汉江樱桃”“郧西马头羊”“房县黄酒”等地理标志产品协同保护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线索研判、案情通报、案件会商、移送等制度。
(五)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2年7月,最高检印发《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湖北省检察院精心组织部署,扎实推进专项工作。落实“一案四查”监督理念,办案中强化恶意诉讼线索挖掘,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权利滥用、虚假诉讼、批量维权等行为,积极参与对恶意抢注、囤积商标等突出问题的共同治理。湖北检察机关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监督,立办某文化传媒公司恶意诉讼案件84件。
(六)数字检察赋能知识产权检察工作
针对工作中面临的线索发现难、信息不畅通、数据比对任务重等突出问题,全省检察机关积极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实现批量监督、精准监督,提升法律监督质效。黄石检察机关办理周某文、肖某豪侵犯著作权案时,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信息共享优势,通过及时监督移送案件,全程跟踪督促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形成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强大合力。十堰检察机关搭建侵犯汽车产权法律监督模型,推送线索24条,并监督成案件3件。鄂州检察机关通过企业授权网络平台销售名单与拼多多等平台低价销售店铺等数据进行对比碰撞,发现了8条涉及销售侵犯某公司商标的线索,经研判,公安机关抓获徐某等制假团伙。咸宁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知识产权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线索。
三、积极融入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 (2021-2035年)》要求,不断调整优化协作配合机制,深入开展协同保护实践,依法履职,促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宣传与交流,共同培育社会创新文化。
(一)深化部门协同配合,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全省检察机关对内加强各部门之间和跨地域检察协作,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机制,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和案件信息,实现一体履职。对外加强与法院、公安、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版权管理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通报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建立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1.加强协同合作,提升保护质效。全省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2022年5月,湖北省检察院与省知识产权局会签《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框架协议》;与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文旅厅、省知识产权局、省版权局等5部门联合会签《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重点针对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普遍性、趋势性问题加强研究,会商提出对策,通过会议纪要、共签文件、共建机制、共同出台指导意见、开展同堂培训等多种方式,共同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襄阳、孝感、十堰、鄂州等地检察机关与知识产权部门会签了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文件;与公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文化旅游部门、版权管理部门联合会签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各项机制,通过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协同治理机制、双向移送机制等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常态化协作平台,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质效。
2.加强区域协作,促进协同发展。湖北省检察院始终注重加强省际间交流合作,2023年11月10日,鄂湘赣三省检察机关服务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第五次工作联席会议在湖南长沙召开。会议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建设”为主题,共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大计,联合签署了协作意见,就加快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共同体、聚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突出问题推动更深层次的检务协作形成共识。“襄十随神”“宜荆荆恩”等地检察机关构建知识产权跨区域协作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一体化保护,推进构建共商、共建、共享、共赢的跨区域协同发展格局。
(二)坚持积极主动作为,主动参与社会治理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理念,在依法履职办案的同时,促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针对检察监督履职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社会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风险监管,引导企业建立防范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等单位沟通协作,积极做好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矛盾实质性化解工作,持续做实检察为民。黄石检察机关办理段某平、段某强、顾某兰假冒注册商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时,深入分析同类案件,找出包装收购、供销链条、行业检测、行政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会同本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会谈磋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促进整个行业依法依规经营、预防违法犯罪。随州检察机关在办理魏某等六人涉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过程中,发现本案生产销售伪劣白酒行为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遂由刑检部门和公益诉讼部门组成办案组办理该案,履行出席法庭指控犯罪和诉请各被告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均得到法院判决。
(三)持续加强检察宣传,培育社会创新文化
全省检察机关不断适应新时代媒体传播要求,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络“两微一端”等多媒体平台,创新宣传方式,突出宣传亮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构筑检察宣传矩阵,宣传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效果,营造尊重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事例,培塑知识产权检察品牌,扩大知识产权检察影响力。2023年4月20日,湖北省检察院召开首次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10起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典型案事例,涵盖刑事检察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等范围,体现了湖北省检察机关的综合履职作用,展现出知识检察工作中的探索与创新。2024年4月29日,湖北省检察院以“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事例12件。武汉、荆州、黄冈、恩施等地检察机关介绍当地保护科技创新,服务文化强国,特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情况。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配合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舆论宣传。武汉检察机关制作的《小罗说知产》系列节目,十堰检察机关制作知识产权保护微视频《“东风”不可借》《守护“双飞燕”》,全方位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黄冈检察机关制作知识产权保护微电影《似水“苕”华》,通过“故事化叙事+法律知识渗透”的形式,以“小人物见证大保护”为主线,展现了知识产权保护对个人、企业及社会的深远影响。荆门检察机关结合该院办理的案件制作知识产权原创漫画《揭开私服游戏面具下的秘密》,以私服游戏为切入点,通过漫画、互动小游戏灵活生动的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
四、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
全省检察机关聚焦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建设,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强化人才队伍培养,综合履职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一)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统筹
为顺应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要,统筹加强全省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先后6次专门听取情况并审议相关工作部署。2021年8月,湖北省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着力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2022年开始,分两批次推进在武汉、襄阳、宜昌等多个市级检察院及其辖区内部分基层检察院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要求试点检察院整合知识产权检察职能,组建内部综合办案组织,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通过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配备知识产权检察人才,推进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现代化,推动各市级院和重点基层院加强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优化人才力量配置,夯实履职基础。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建立专门办案团队共计484人。
(二)完善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机制
2023年,湖北省检察院出台《关于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的工作指引(试行)》,从工作机制、司法办案、协同保护等方面,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综合履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职能。知识产权检察实行综合履职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积极落实“一案四查”机制,进一步完善技术调查官、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等专业技术人员辅助办案机制,充分运用“智库”资源提升履职办案质效。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
全省检察机关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兼具特色与实效的履制机制。襄阳检察机关与当地消费者协会签订了《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类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就建立线索共享移送、办案沟通协作、日常联络、联席会议等方面形成机制。武汉检察机关“知岸检行”团队打造“雁行工作法”,构建起“捕诉监防服”五位一体的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模式。孝感检察机关努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探索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和知识产权保护跨区域协作等机制,黄冈检察机关构建“1+N”协同保护新机制,搭建“一站一点”检企新平台,依法严惩侵犯蕲艾地理标产品知识产权犯罪,并坚持“治罪”与“治理”一体推进,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助力企业堵漏建制。
(三)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建设
近年来,湖北省检察院通过建立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加强交流研讨、夯实业务培训、强化案例指导等方式,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能力水平。2023、2024年度分别组织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培训班,邀请来自最高检及其他省份的知识产权检察实务专家及知名高校专家学者授课。编发《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7期,交流各地经验做法,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水平。建立全省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2022年11月,确定全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首批成员39人,充分发挥业务骨干在案件办理、业务交流、实务调研、理论研究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检校合作,2023年11月13日,湖北省检察院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行了“知识产权检察理论与实践基地”签约和揭牌仪式。双方建立学术交流机制、人才共育机制、合作研究机制、资源共享机制、定期会商机制,整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资源与全省检察机关的办案实践,培养和锻炼高水平复合型知识产权检察人才,推动湖北知识产权检察不断取得新的成效。武汉市检察院、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均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签署合作协议,成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与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成立十堰“知识产权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基地”。湖北省检察院打造以案例分析、工作研究为一体的“检说知产”检察工作品牌,先后以“知识产权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检察履职中知识产权疑难问题研讨”“商业秘密保护-科技创新类知识产权保护热点问题”等为主题开展5期专题活动,邀请院校专家、外省市业务骨干共同交流,在融合理论与实务经验的基础上,为检察人员专业能力蓄能,引领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开展。
2022至2024年,湖北省6名检察人员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共有2个集体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先进集体”3名检察人员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先进个人”,获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表彰。20个集体获评“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先进集体”、40名检察人员获评“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先进个人”,获省级四部门联合表彰。加强以案释法和案例指导,先后围绕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等主题发布典型案事例22件。1件案件被写入《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白皮书》,5件案例入选“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2件案例获评中国网络文艺版权保护典型案例。15个基层检察院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改革试点工作,被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通报表扬。
五、湖北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事例(略)
结 语
2025年,距离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仅有10年,“十四五”规划迎来收官、“十五五”规划正待谋篇,值此国家发展蓝图承前启后的关键节点,湖北省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不动摇,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深度融入国家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知识产权案件,聚焦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聚焦服务文化强国建设,聚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深化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办案质效,完善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机制,深化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常态化开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来源:鄂检在线
来源:荆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