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著协倡议:生成式人工智能语料库建设等应确保数据来源合法

摘要:12月4日,在第四届著作权集体管理论坛上,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会长兼总干事张洪波作主旨演讲。针对当下热议的生成式人工智能版权保护有关问题,张洪波代表文著协发布了《加强人工智能版权保护,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倡议书》。

12月4日,在第四届著作权集体管理论坛上,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会长兼总干事张洪波作主旨演讲。针对当下热议的生成式人工智能版权保护有关问题,张洪波代表文著协发布了《加强人工智能版权保护,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倡议书》。

倡议书指出,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既要保护创作者、内容生产者合法权益,又要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我们乐见人工智能技术能够在尊重和保护版权的基础上,开展合法合规的开发与应用,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赋能实体经济,推动产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

倡议书指出,我们倡议:

第一,国家有关部门在修改完善著作权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政策和司法解释时,应当在现行著作权法第24条框架下,明确人工智能适用合理使用的应用场景、范围和条件。

第二,生成式人工智能语料库建设、大模型训练和应用,应确保数据来源合法。使用版权作品,应当以取得权利人、内容生产者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授权许可和付酬为前提;未经授权使用构成侵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人工智能技术开发者、提供者应承担有意义的记录及保存义务;使用版权作品,应保证数据来源可追溯、使用过程全记录,营利性使用的,应当向权利人、内容生产者或集体管理组织支付合理报酬。

第四,人工智能提供者负有对使用的数据、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进行标识的义务;推动相关技术性行业标准的广泛适用与优化,探索并制定相关主体责任规则,协力维护内容创作与传播安全,公平竞争。

第五,我们愿意与人工智能开发者、提供者在国家版权局等有关部门指导下,建立版权集体授权、版权费提存转付和版权纠纷统一协调机制。愿意建立便捷、专业、高效、公开的服务流程。

第六,我们愿意联合中国作协、中国文联、中国译协、中国记协、相关行业协会、内容生产者,与人工智能产业建立定期对话会商机制,本着技术向善原则和加强版权保护与促进产业发展双轮驱动的原则,共同研讨人工智能给国家版权法治建设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加强人工智能开发应用与版权保护的标准化研究,推动版权立法与政策逐渐完善,让人工智能在更高水平更高起点上为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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