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汉语中,“本质”强调事物内在属性方面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核心特征。比如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的本质是人的社会性”(这个结论是否正确本文不做讨论)。
“现象”与“本质”两个词,都是表达抽象含义的概念。
个人观点:“本质”这个概念在描述并分析现象时应慎用。
1.本质的中文词义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本质”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决定事物性质、面貌和发展的根本属性”。
古代汉语中,“本质”最初指的是事物本身,如晋代刘智《论天》中“光体小于蔽,则大于本质”。
现代汉语中,受西方哲学影响,“本质”逐步成为描述事物根本属性的核心术语。
汉语中,“本质”强调事物内在属性方面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核心特征。比如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的本质是人的社会性”(这个结论是否正确本文不做讨论)。
“本质”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范畴中,与“现象”相对,指事物的根本性质(由特殊矛盾构成,并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
现实生活中,“本质”一词既是名词,也可做形容词;其在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表达方式,或者说表现形式。
2.“本质”对应的英文
在中英文互译的时候,“本质”一词对应的英文表达有多个英文单词(词组),如essence、nature、intrinsic quality、innate character等。
笔者认为,essence是最恰当合适的对应方式。
剑桥英语词典对essence的解释为:
the central and unique identity of sth
(某个事物具有的核心和独特的属性)
essence作为名词,表示事物的“本质”,“精髓”。
“essence”可追溯至拉丁词“esse”,意为“存在”或“是”。通过翻译活动进入中文,对应哲学术语“essence”(本质),指事物固有且不可改变的性质。
英文“essential”(本质的)和“exist”(存在)均源自“esse”,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存在”与“本质”哲学意义。
例句:“The essence of the matter is that…”
(事物的本质是……)。
其他几个单词或词组的含义:
nature作为名词,可以表示人的“本性”,事物的“性质”。
例句:“Human nature is complex and multifaceted.”
(人性是复杂且多面的)。
intrinsic quality,quality指的是事物内在的、固有的品质。
例句:“The intrinsic quality of the product sets it apart from competitors.”
(产品的内在品质使其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innate character表示与生俱来的特性或本质。
例句:“Her innate character shines through in moments of adversity.”
(在逆境中,她与生俱来的特质得以显现)。
上述英文单词(词组)翻译成中文,貌似都可以用到“本质”一词来描述事物的根本属性或核心特征,但在我们应当注意到,在不同的语境中实质上存在差异。
3.“本质”的外延
如何确定“本质”这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无论是中文或者英文,“本质”一词多用于表达一个事物具有的,与其他事物有明确区别的,内在的、独特的核心属性。因此,似乎我们可以认为,“本质”的概念主要用来区分一个事物(或事件)与其他事物在核心属性方面的差异,或者是用来描述一个现象与其他现象有差别的特征表现。
本质这个概念的外延很广泛,包括所有独立存在的事物或事件,当然也包括所有的现象。
从概念的角度来说,“现象”是一种抽象的事物,用来表达抽象事物的特定内涵,是能够明确区分与其他概念有清晰明确差别的内在特征。
这就要求我们在使用或理解“透过现象看本质”这句话时必须非常谨慎。
从逻辑学角度,发现事物的“本质”,核心在于通过研究、探索,从而发现事物(事件、现象等)本身内在的核心且独有的属性,从而明确它们的唯一性。
——无论是哲学本体论关于“存在”的追问(比如,石头的本质是否独立于人的感知),还是确定一个事物的唯一性(逻辑学基本原理中同一律的要求)。
对于“现象”来说,“本质”这个词似乎并不是一个恰当的表达方式,比如,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对自然规律的探索,社会科学中对社会现象的研究等,都是通过对现象的研究,发现其中诸多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用“本质”这个词来概括,有过度简化的嫌疑。
4. “本质”的核心作用是区分
对于事物本质可以有这样的简单粗暴的理解,或许这种理解并不完全恰当,就是“本质”的作用主要是事物的分类。
比如:大枣、鲜枣和干枣
从概念来说,大枣是集合概念,鲜枣与干枣是两个子概念,当然可以说它们都是枣,“本质”是一样的。
那么,要不要区分干枣与鲜枣呢?
生活常识告诉我们,必须区分。
区分干枣与鲜枣,就意味着这两种事物必须具有各自不同的内在属性,也就是具有不同的本质。
因此,“本质”的核心作用之一是区分。任何事物想要与同类或相似事物进行区分,就必须深入地认识这个事物的能够与其他事物进行区分的特殊属性(本质)。
明确事物的唯一性,也就是要把该事物与其他事物进行清晰地区别开,这是逻辑学基本定律中“同一律”的要求。
复杂现象,关键是探索研究众多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并寻找某种规律性的东西,与区分现象之间的内在属性差异,不是一回事。
5.“本质”概念用于现象需要慎重
以“抢购现象”和“跟风现象”为例。
如果只有一个人购买某个产品,即使他买的数量再多,恐怕不能说发生了“抢购现象”。只有一定数量的人都在购买某种东西,并且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时,我们才可以说发生“抢购现象”。
无论是抢购面粉、食盐,还是抢购其他任何商品,都属于抢购现象。也就是说,现象,是众多事件共性的归纳总结。
抢购的东西不同,参与“抢购”的人各有不同的背景和性格,但他们有共同的行为模式,通过对这种行为模式共性的归纳总结(抽象思维),就产生了“抢购现象”这个概念。
上文谈到概念的“本质”的核心作用是区分,“抢购现象”这个概念的本质,是用来区分与其他群体性行为的差异,而不是抢购现象背后更深刻的原因。
抢购现象的背后,每一个购买者,心理或动机可能相同或相似,也可能有很大差异。另外,具体到每一个抢购事件,其背后可能存在着多种因素;不同的抢购事件,核心因素也未必相同。
如果笼统地说,抢购现象的本质是某个因素(比如“从众效应”),很可能属于简单归因(过度简化)的逻辑谬误。
比如,2020年1月31日,多家媒体发布,上海药物所和武汉病毒所联合研究发现双黄连能够体外抑制病毒,引发较高关注,随后引发对双黄连的疯狂抢购。
如果有人说,这次抢购事件的本质是消费者的“从众心理”(从众心理也是一种心理现象或社会现象)。这个结论成立吗?
任何一种社会现象的背后,有多种复杂的因素。比如,抢购双黄连事件中,有的人出于对病毒的恐惧,有的人则是害怕买不到药,也有的人盲目相信“专家”或者缺乏相应的药品知识等等,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并非单一的“从众心理”或者几个因素。
再比如“跟风现象”。
通常对“跟风现象”的理解是,许多人盲目模仿他人,尽管参与的人可能有不同的背景和性格,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行为方式,也就是说有一种共性,有人就把这种共性称之为“跟风现象”的本质,即“没有经过仔细思考的盲目模仿”。
但是,“没有经过仔细思考的盲目模仿”实质上是“跟风现象”中大多数盲从者的共性,而不是“跟风现象”的原因。
抢购现象也存在“没有经过仔细思考的盲目模仿”这种因素。
它能叫做“本质”吗?答案显然是不。
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在其著作《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中,描述了这样一类人:当个人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时,他有着自己鲜明的个性化特征,而当这个人融入了群体后,他的所有个性都会被这个群体所淹没,他的思想立刻就会被群体的思想所取代。
《乌合之众》描述的这类人,在行为模式方面,与“跟风现象”有相同的特点——外在表现也是“没有经过仔细思考的盲目模仿”。分析现象背后的更深层次的因素,可能无法称为“跟风”,实质上是一种被洗脑后的愚蠢。
《乌合之众》描述的这类人,更深层次的影响因素有种族、传统、制度等,此外,极具感染性的语言、理想国的召唤、领袖人物的煽动等也对群体行为产生积极或者消极的作用。
6.提一个问题
“抢购现象”、“跟风现象”、“群体性盲从”……这些“现象”都具有某些共同的外在表现(共性),我们能说,它们具有共同的“本质”吗?
区分不同现象内在属性的差异,可以使用“本质”这个概念;研究每一种现象的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本质”似乎并不恰当。个人观点,不能混淆“内在属性”、“现象的共性”及“各因素之间相互关系”这些概念。
对于“本质”这个概念,限于笔者的水平,本文的表达不可能做到充分和清晰,留给大家讨论吧。
未完待续……
来源:晨朗翡翠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