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 年 4 月 22 日,印控克什米尔地区发生针对游客的枪击事件,造成至少 26 人死亡、数十人受伤。印度指责巴基斯坦支持 “跨境恐怖主义”,随后宣布一系列针对巴基斯坦的强硬措施,包括暂停执行《印度河水条约》、关闭边境口岸、收紧人员往来、驱逐外交官等。
2025 年 4 月 22 日,印控克什米尔地区发生针对游客的枪击事件,造成至少 26 人死亡、数十人受伤。印度指责巴基斯坦支持 “跨境恐怖主义”,随后宣布一系列针对巴基斯坦的强硬措施,包括暂停执行《印度河水条约》、关闭边境口岸、收紧人员往来、驱逐外交官等。
而印度暂停执行《印度河水条约》,对于巴基斯坦来说,这是致命的。
印度和巴基斯坦的水资源争端主要集中在印度河流域的六条主要河流上,根据1960年签署的《印度河水条约》,印度控制着东部三条河流(拉维河、萨特莱杰河和比亚斯河),巴基斯坦则控制着西部三条河流(印度河、杰纳布河和杰赫勒姆河)。
《印度河水条约》规定印度有义务让西部河流的水源自由流向巴基斯坦,供其 “不受限制地使用”,但印度对这些河流的源头和部分水道具有一定控制力,其在上游的水利工程建设等活动对下游的巴基斯坦会产生影响。
巴基斯坦约 70% 的农业灌溉和生活用水依赖印度河,印度在上游修建的水利设施如曼格拉克、萨达尔等 12 座大坝,掌握着对河水的控制权。其在关键时期减少供水,如巴基斯坦播种季未预警地大幅减水,直接导致巴基斯坦粮食减产,每年损失上百万吨,信德省棉花种植面积曾因此缩减 30%。
2024 年 5 月,印度对杰纳布河实施 “技术性流量调节”,致使巴基斯坦旁遮普省 20 万公顷麦田龟裂,严重冲击了当地的农业生产。
2025年4月27日,巴控克什米尔地区政府表示,印度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在克什米尔地区的杰赫勒姆河上游开闸泄洪,导致下游巴方多地水位急剧上升,甚至引发洪水。
巴控克什米尔政府指责印度蓄意实施 “针对供水系统的恐怖主义”,违反了《印度河水条约》。印度水利部部长更是叫嚣,“我们将确保印度河的水没有一滴流到巴基斯坦”。
历史背景下形成的武断决议:
1947年印巴分治时,印度河流域被人为分割,印度控制了东部三条河流,巴基斯坦控制了西部三条河流。但由于分界线划定不合理,导致印度河水系的控制权遭到武断分割,为后续水资源争端埋下隐患。
1960年,在世界银行的牵头下,印度和巴基斯坦签署了《印度河水条约》。根据条约,印度可以不受限制地使用东部三条河流的水源,而巴基斯坦则控制着西部三条河流的水源。条约规定印度有义务让这些河流的水源自由流向巴基斯坦,供其“不受限制地使用”。但实际上,印度已经把这当成有利的工具来打击报复巴基斯坦。
印度已经将水资源作为施压巴基斯坦的筹码。
谁在监督《印度河水条约》有力执行?
印度河委员会,外交途径协商、世界银行协调、国际仲裁法庭仲裁。
《印度河水条约》的监督执行机制是以多层级的争端解决框架为基础,旨在通过协商、协调和第三方介入等方式,确保条约的履行和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作用,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实际上所谓的各种机构都形同虚设,一旦到了军事争端之时,拉闸断水,所有机构几乎处于瘫痪状态。
近些年,印度为控制《印度河水条约》中涉及的河流,修建了以下水利工程:
大坝
巴格里哈尔大坝 :位于杰纳布河上,是一座混凝土重力坝,坝高 195 米,是印度在《印度河水条约》框架内修建的大型水电工程之一,能有效调节杰纳布河的水量,对下游的水资源分配产生影响。基什恩甘加大坝 :位于杰赫勒姆河支流上,其建成使印度对西部河流的调控能力提升了 37%,对巴基斯坦的水资源供应造成一定影响。萨拉尔大坝 :印度在杰赫勒姆河上规划的水电项目,1970 年提交给常设印度河委员会,后因巴基斯坦的异议,双方通过外交途径协商,印度修改了设计参数,降低了洪涝及干旱风险。乌拉尔湖水坝(图尔布尔水电站) :1978 年印度提出在杰赫勒姆河上建设该水电站,旨在改善航运和发电,但巴基斯坦认为其可能控制水流,威胁灌溉安全,项目被搁置。水电站
拉特尔水电站 :2016 年印度宣布加速开发东部河流的剩余水量,并考虑在西部河流上建设更多水电项目,拉特尔水电站是其中之一,其建设使印度对西部河流的控制能力有所增强。帕卡尔杜尔水电站 :同样是 2016 年印度计划建设的水电项目之一,建成后进一步提升了印度对西部河流的利用和控制能力。其他工程
法拉卡闸坝工程 :印度政府早在 1950 年代就着手规划,孟加拉国(1971 年建国前为巴基斯坦)一直反对,双方进行了多次谈判。藏斯卡水坝工程 :2025 年 1 月启动,位于拉达克地区,设计库容 5.8 亿立方米,建成后将控制奇纳布河 45% 的汛期流量。来源:枢密院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