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网络空间,门槛低,用户多,鱼目混珠,少不了三观不正的人,难免有别有用心之徒,少不了投机取巧的人。平台上有一个叫“谢小宛”的人,就是这样一种人。
古华所著的《芙蓉镇》中说:“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窝藏坏人坏事。”而浩然在小说《艳阳天》中写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网络空间,门槛低,用户多,鱼目混珠,少不了三观不正的人,难免有别有用心之徒,少不了投机取巧的人。平台上有一个叫“谢小宛”的人,就是这样一种人。
今天,谢小宛又在网络平台上作妖了,虽然明知其成不了气候,翻不了大浪,但是的确是一只趴到脚面上的癞蛤蟆一一不咬人却恶心人。
谢小宛老调重弹,说什么:“董明珠害怕海归中有间谍,任正非为何不怕,我认为那是源于任正非的自信,对比之下,董明珠怕间谍,这反映出董明珠的不自信。”
自董明珠在格力电器内部会议上说到“海归论”后,谢小宛却连篇累牍、不厌其烦死抓住董明珠的这句话,喋喋不休地去批判。甚至用无赖的方式去威胁人家企业家。
从谢小宛说“董明珠不出来道歉,我和家人将不再购买与董明珠有关的任何产品”到“董明珠应向公众道个歉”,再到“董明珠如果不道歉,我们将采取下一步行动”,可谓是“可笑不自量”!
谢小宛真是没脸没皮,如同泼妇骂街一样,能连篇累牍地写人家企业家十几篇文章,像鹦鹉学舌一般重复一句话:“道歉”。这种无底线碰瓷董明珠,博眼球,蹭流量的行为可耻至极。
鲁迅小说在《祝福》中描写了祥林嫂一直重复的话:“我真傻,真的……我那可怜的阿毛啊,他被狼吃了,我到现在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谢小宛比祥林嫂过犹不及。
谢小宛这样无底线碰瓷知名企业家董明珠的行为。是对网络环境健康发展的破坏。董明珠作为一位在商业领域有着卓越贡献的企业家,应拿起法律武器起诉谢小宛。
董明珠带领格力电器从一个普通的企业发展成为全球知名的家电巨头。在她的领导下,格力电器不断创新,在空调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拓展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例如,格力电器的空调产品在能效比、智能化控制等技术领域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她积极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拓展海外市场,为中国家电产业在国际舞台上赢得了尊重和地位。
董明珠不仅仅是一位成功的企业家,还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她积极倡导中国制造,在提升中国制造业形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她敢于在公开场合表达自己对中国制造业发展的见解,鼓励企业注重品质、创新和品牌建设。她的言论和行动激励着无数创业者和企业家,成为了商业界的榜样人物。
同时,她也关注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如推动绿色环保理念在企业生产中的应用,为社会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谢小宛拿董明珠的言论说事,完全是断章取义、恶意歪曲。董明珠提出的相关观点可能是基于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多种考虑,例如企业的安全管理、信息保护等方面的合理担忧。
而谢小宛拿董明珠与任正非进行不恰当的对比,这种做法是毫无根据的。任正非领导的华为与董明珠领导的格力电器,在企业性质、业务范围、所处环境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不能简单地进行这种恶意对比。
谢小宛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妄议董明珠不自信,这是对董明珠的人格污蔑。他仅凭自己的主观臆断,就编造出这样的言论来吸引眼球,这种行为是极不道德的。
在商业界,企业家们在管理企业过程中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出各种决策和表达相关观点,这些都应该在理性和尊重的基础上进行探讨,而不是像谢小宛这样恶意攻击。
谢小宛就是这种畸形现象的典型代表。他深知通过碰瓷董明珠,能够迅速吸引大众的注意力。他的这种行为与那些为了流量而制造假新闻、进行恶意炒作的行为如出一辙。
这种博眼球、蹭流量的行为严重破坏了网络生态。网络本应是一个充满理性讨论、知识分享和积极交流的空间,但谢小宛这样的行为却让网络充斥着恶意、不实和低俗的内容。
这种不良行为会误导网民,尤其是那些缺乏独立判断能力的网民,让他们以为这种恶意攻击是正常的网络互动方式,从而影响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
对于董明珠这样的企业家来说,个人声誉是极其重要的资产。她的声誉是多年来通过艰苦创业、卓越领导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所积累起来的。
声誉不仅关乎她个人的形象,更与格力电器的品牌形象紧密相连。一个良好的企业家声誉能够吸引投资者、合作伙伴和消费者,为企业的发展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谢小宛的恶意言论对董明珠的声誉造成了严重的冲击。他的不实言论可能会让一些不了解真相的人对董明珠产生误解,认为她是一个狭隘、不自信的人。
这种误解可能会影响董明珠在商业界的威望,进而对格力电器的商业合作、市场拓展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
董明珠作为公众人物,本来就承受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和社会压力。而谢小宛这种无底线的攻击行为,无疑会给她增加额外的精神压力。
她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应对这些无端的指责,澄清事实,这会分散她在企业管理和战略决策方面的精力。
这种恶意攻击还可能会影响董明珠的个人生活。她可能会在生活中遭受不必要的困扰,如受到一些不明真相的人的骚扰或者质疑。
董明珠有权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小宛的行为已经涉嫌侵犯董明珠的名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明珠有权要求谢小宛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董明珠起诉谢小宛的行为对于整个企业家群体也具有重要意义。它向社会表明,企业家的权益是不容侵犯的,任何试图通过无底线行为获取利益的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有助于提升企业家群体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尊严,鼓励更多的企业家积极创新、大胆管理,而不用担心被无端攻击。
董明珠起诉谢小宛可以为净化网络环境树立正确的网络行为导向。在网络上,人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理性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如果像谢小宛这样的无底线行为得不到制止,那么网络环境将会越来越恶劣。通过法律手段对这种行为进行惩处,可以让网民们认识到恶意攻击他人是要承担法律后果。
起诉也有助于营造健康的网络舆论氛围。一个健康的网络舆论氛围应该是基于事实、尊重他人、充满正能量的。
当恶意攻击的行为被遏制时,网络上就会有更多的空间用于积极的商业讨论、知识分享和社会公益宣传等,这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都是有益的。
网络平台在这一事件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内容审核是网络平台的重要职责之一,它的目的是确保平台上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然而,谢小宛的恶意言论能够在头条平台上发布,说明平台的审核机制存在漏洞。平台可能没有对这种恶意攻击、歪曲事实的内容进行有效的识别和拦截。
平台应该完善审核标准,将对企业家名誉权的保护纳入审核范围。对于涉及知名人物的言论,应该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查,要求发布者提供事实依据,避免无底线的恶意攻击内容出现在平台上。
例如,对于像谢小宛这样拿企业家进行无端对比、恶意揣测的内容,应该在审核时就判定为不符合要求并拒绝发布。
网络平台作为大众使用的信息传播平台,有责任保护用户的权益。董明珠作为头条平台的用户,她的权益应该得到平台的保护。
平台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如对侵权内容进行及时处理,协助董明珠维护权益等。这不仅是对董明珠个人的保护,也是对平台其他用户权益保护的一种示范。
平台要履行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的网络生态。平台应该通过加强审核、引导积极舆论等方式,抑制无底线行为的发生,让平台成为一个健康、有序、充满正能量的信息交流空间。
左丘明在《左传·隐公元年》中写道、“多行不义必自毙。”谢小宛不停地传播错误的价值观,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格格不入,迟早会付出代价!
来源:拂光疏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