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互联网的舆论场中,柳谷书被贴上了许多负面标签,其中“太多民营企业被柳谷书内外勾结用专利整垮”的说法流传甚广 ,但事实真是如此吗?让我们深入探究一下柳谷书的生平与贡献,再对这一争议性观点进行理性分析。
在互联网的舆论场中,柳谷书被贴上了许多负面标签,其中“太多民营企业被柳谷书内外勾结用专利整垮”的说法流传甚广 ,但事实真是如此吗?让我们深入探究一下柳谷书的生平与贡献,再对这一争议性观点进行理性分析。
柳谷书出生于1921年,毕业于上海大夏大学,是京江柳氏第十六世传人,也是中国第二号律师证的持有者和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开创者。在20世纪70年代末,他就提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涉外专利代理制度设想,倡导中国加入《巴黎公约》。1984年,柳谷书创办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积极宣传专利代理制度,举办讲座,为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被时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胥称赞,并于1998年被列入美国《世界名人录》 。
对于柳谷书帮助外资企业处理专利纠纷的行为,有人认为他是在“勾结外资”。比如他曾接受美国IBM公司的委托,促请深圳市工商局查抄了6家仿冒厂家。但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来看,这6家企业仿冒他人产品,本身就违反了法律。在当时中国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的背景下,这类案件可以起到警示作用,推动国内企业重视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如果任由仿冒行为横行,不仅会损害外资企业的利益,长远来看也不利于国内创新环境的营造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
再看福建伊时代公司的专利纠纷。伊时代公司自主研发的口令密码核心技术发明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连续两次宣告无效,柳谷书创办的柳沈律所是三星电子集团一方的代理人。这一事件被很多人当作柳谷书“整垮民企”的证据。然而,专利无效宣告是一个严格的法律程序,需要依据相关的专利法规和证据进行判定。虽然伊时代公司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但不能仅仅因为柳沈律所代理了对方,就认定柳谷书存在“内外勾结”的行为。从公开资料来看,案件涉及复杂的技术比对、法律条文解读以及程序问题,不能简单地将专利无效的结果归咎于柳谷书及其相关律所的“恶意操作”。
另外,柳谷书为香港商标“维他奶”申请到内地商标注册专用权,在2021年香港发生涉维他奶国际集团员工袭警事件后,这一行为也被人诟病。但当初他申请商标注册,是基于正常的商业和法律需求,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当时是符合行业规则和法律规定的,不应该因多年后企业的不当行为而对柳谷书的行为进行全盘否定。
从更宏观的角度看,柳谷书在知识产权领域近40年的从业经历,更多的是推动中国知识产权事业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他参与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为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许多中肯建议;创办多个知识产权相关机构和双语季刊,培养专业人才,传播知识产权知识。他的努力让世界看到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吸引了更多外资和技术进入中国,促进了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
说“太多民营企业被柳谷书内外勾结用专利整垮”,更多是基于片面信息和情绪化的判断,缺乏足够的事实依据。在评价柳谷书这样一位对中国知识产权事业有开创之功的人物时,我们应该基于全面客观的事实,理性看待他在特定历史时期所做的工作,避免被不实言论误导,陷入无端的指责与谩骂。
来源:吃辣椒辣头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