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3日,中国海警局新闻发言人刘德军就日本民用飞机非法侵入中国钓鱼岛领空事件发表谈话,严正指出日方行为严重侵犯中国领土主权,中方对此表示强烈谴责和坚决反对。
5月3日,中国海警局新闻发言人刘德军就日本民用飞机非法侵入中国钓鱼岛领空事件发表谈话,严正指出日方行为严重侵犯中国领土主权,中方对此表示强烈谴责和坚决反对。
5月3日11时19分,中国海警舰艇在钓鱼岛海域依法执行例行巡航任务时,监测到1架日本民用飞机(注册号JA345P,型号塞斯纳208)未经中国政府允许,擅自进入钓鱼岛领空。该机在领空内低空盘旋约5分钟,试图制造“实际存在”的假象,11时24分在中方警告后飞离。中方海警舰艇迅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通过舰载直升机升空警告、电子信号干扰等方式实施驱离,全程保持专业克制且态度坚决,充分展现了中国维护国家主权的坚定意志和能力。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固有领土,这一事实具有充分的历史、法理和行政管辖依据。自明朝起,钓鱼岛即被纳入中国海防体系,《顺风相送》(1403年)、《筹海图编》(1561年)等文献均明确记载钓鱼岛为中国领土。1943年《开罗宣言》和1945年《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文件更明确要求日本归还窃取的中国领土,钓鱼岛作为台湾附属岛屿,理当归还中国。日本1895年趁甲午战争窃取钓鱼岛,1972年与美国私相授受所谓“行政管辖权”,这些行为均属非法无效,无法改变钓鱼岛主权归属中国的事实。
此次日本民用飞机侵闯钓鱼岛领空,是对中国主权的公然挑衅,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芝加哥公约》,国家对其领空享有完全排他的主权,外国航空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日本以“民用飞机”为掩护,行侦察试探之实,实质是“灰色地带战术”的延续,既规避国际法对军用飞机的限制,又试图通过舆论炒作模糊主权归属。
事实上,这并非日本首次以“民间活动”为借口制造事端。近年来,日本右翼团体多次在钓鱼岛周边实施非法登岛、设置标志物等行为,日本政府则通过扩大海上保安厅预算、加强与美军联演联训等方式,系统性强化对钓鱼岛的“实际控制”假象。此次事件中,涉事飞机所属的西海航空株式会社,曾参与日本内阁主导的“离岛调查项目”,其行为本质是官方背景的主权侵蚀。
日方的挑衅行径不仅严重破坏地区和平稳定,更对中日关系政治基础造成实质性损害。2014年中日双方达成的《四点原则共识》明确指出,双方应通过对话管控分歧,但日方却背信弃义,持续采取单方面行动,将钓鱼岛问题军事化、国际化,这种倒行逆施已引发国际社会广泛担忧。
1. 立体化执法体系:中国海警已建立“舰艇巡航+航空监视+卫星遥感”的多维监控网络,实现对钓鱼岛领海领空的24小时常态化管控。2024年,中方在钓鱼岛海域实施巡航达126次,同比增长15%,形成对侵权行为的高频次震慑。此次事件中,中方海警舰艇与舰载直升机协同作战,从发现目标到完成驱离仅用时5分钟,创下钓鱼岛方向最短响应纪录。
2. 法理斗争与国际发声:中方同步向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民航组织等通报事件详情,公布ADS-B航迹、通话记录及影像证据,以事实揭露日方非法性。中国驻日大使吴江浩紧急约见日本外务事务次官,严正抗议日方放任民用机侵犯中国领空,并强调“若日方继续挑衅,中方必坚决反制”。我们不介意在让日本毁灭一次!
3. 历史与法理教育:中国持续通过官方渠道、学术研究和公众宣传,系统阐述钓鱼岛主权的历史经纬和国际法依据。例如,2012年中国政府公布钓鱼岛领海基点基线,向联合国交存坐标表和海图,以法律形式固化主权主张。
钓鱼岛问题不仅关乎中国核心利益,更涉及战后国际秩序的严肃性。《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文件确立的领土处置原则,是二战胜利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试图篡改历史、颠覆国际法的行为,都将遭到国际社会的共同反对。中方敦促国际社会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共同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
同时,中方正告日本政府:玩火者必自焚。日方若继续在钓鱼岛问题上铤而走险,中方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必须由日方承担。中国海警将持续在钓鱼岛领海领空开展维权执法活动,任何挑战中国主权的行为都将遭到有力反制。
中国始终坚持通过对话协商解决领土争议,但这决不意味着对侵权行为的容忍。钓鱼岛问题的实质,是日本能否正视历史、尊重国际法、履行国际承诺的试金石。中方再次敦促日方立即停止一切违法活动,回到对话协商的正确轨道上来。我们坚信,在全体中国人民的坚定支持下,在国际社会的正义声援下,任何企图分裂中国领土的图谋都将彻底失败!
来源:时刻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