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浙江杭州,26岁的小沈是个自由职业者,平日靠接零散活计维持生计。去年8月,他在刷短视频时被一条"时薪300元招试衣男模"的广告吸引,广告里展示的拍摄现场光鲜亮丽,模特们穿着潮牌服饰摆拍,配文"零基础可培训,月入过万不是梦"。小沈心想自己183cm的身高,平时又
据小强热线报道,浙江杭州,26岁的小沈是个自由职业者,平日靠接零散活计维持生计。去年8月,他在刷短视频时被一条"时薪300元招试衣男模"的广告吸引,广告里展示的拍摄现场光鲜亮丽,模特们穿着潮牌服饰摆拍,配文"零基础可培训,月入过万不是梦"。小沈心想自己183cm的身高,平时又爱健身,这活儿简直量身定制。他立即拨通广告上的电话,对方自称是"星耀传媒"的经纪人。
面试当天,小沈特意穿了套修身西装。经纪人是个染着蓝发的年轻姑娘,上下打量他后眼睛发亮:"哥你这条件绝了!肩宽腰细,镜头感肯定好。"她翻出手机相册,展示其他模特的拍摄花絮,又神秘兮兮地说:"最近秋装订单爆单,每天至少三场拍摄,像你这样的新人都能排满档期。"
当谈到待遇时,经纪人突然话锋一转:"不过公司有规定,新人得先拍套专业模卡,方便对接品牌方。"她点开价目表,基础套餐2980元,包含10张精修照和视频花絮。"
这是行业潜规则,你看那些大牌模特,模卡都是几万块起拍的。"见小沈犹豫,她又掏出合同:"签了协议,三天内保证安排首单,后续拍摄按场次结算,绝不拖欠。"
小沈咬咬牙刷了信用卡。拍摄当天,影楼里挤着七八个同样来拍模卡的新人,化妆师三两下给他画完妆,摄影师举着相机"咔咔"拍了半小时就收工。
等小沈满心欢喜等活儿时,现实却让他傻了眼,首单是给淘宝店拍袜子,站棚里举着产品摆了半小时pose,赚了150元。接下来三个月,订单越来越少,从每月两单降到一单,最后干脆没了动静。
今年5月,小沈再次联系经纪人,对方却说:"现在模特市场竞争激烈,你这种素人本来就没优势。"
他翻出聊天记录,发现当初承诺的"包分配""订单充足"等字眼,在合同里全变成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作"。更让他气愤的是,合同里藏着行小字:"模卡费用不退不补,拍摄场次不作保证。"
走投无路的小沈找到公司,却发现办公地点已人去楼空。物业说这家公司上个月刚退租,拖欠了三个月房租。
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掉进了"模卡陷阱",这种骗局在模特圈早已不是新鲜事,不法分子以高薪为诱饵,靠收取模卡费牟利。
记者暗访发现,这些"传媒公司"通常藏在商务楼宇的犄角旮旯,门头挂着"影视制作""艺人经纪"的牌子,实则连营业执照都拿不出来。
他们招聘时专挑年轻人,尤其是经济拮据或急于改变现状的群体。面试时,经纪人会用"颜值即正义""素人逆袭"等话术洗脑,再以"专业团队""品牌资源"等包装骗局。
小沈提供的合同里,处处埋着"文字雷"。比如"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拍摄计划",实际就是可以随时取消订单;"乙方需配合甲方宣传",却没写明宣传方式、时长和报酬;最关键的是"模卡费用不退",直接切断了受害者的退路。更离谱的是,部分公司收到钱后会以"模特培训""形象包装"等名义继续收费,形成连环骗局。
当记者陪同小沈找到公司新址时,负责人陆经理却振振有词:"我们提供的是机会,不是保证。就像买彩票,不能怪发行方没让你中奖。"
他翻出合同第5条:"因个人条件导致接单量不足,甲方不承担责任。"可小沈拿出当初的聊天记录,显示经纪人明确说过"以你的条件,每周至少能接三单"。
面对证据,陆经理突然改口:"那是业务员个人行为,不代表公司立场。"他掏出手机,播放一段小沈面试时的视频,画面中小沈正对着镜头说:"我自愿接受公司安排,了解行业规则。"
可小沈分明记得,当时经纪人让他重复这句话时,根本没解释过"规则"具体是什么。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公司通常会在合同签订后立即安排拍摄,目的就是让受害者产生"已开始工作"的错觉。
等模卡拍完,他们会以"客户挑人""风格不符"等理由拖延派单,直到受害者失去耐心主动放弃。而模卡照片往往被打包卖给小型电商或摄影工作室,每套照片能再赚一笔。
虚假宣传: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本案中,经纪人通过"订单爆满""保底收入"等话术诱导签约,实际却无法兑现承诺,已构成消费欺诈。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违反者可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格式条款滥用:公司合同中"模卡费用不退不补""不保证接单量"等条款,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该条款无效。本案中,公司未对关键条款进行显著提示,小沈有权主张该条款无效。
合同违约:双方虽未明确约定接单数量,但经纪人通过微信承诺的"每周三单"可视为口头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小沈可要求公司退还剩余模卡费用,并赔偿因虚假承诺导致的误工损失。
从处罚角度分析:
刑事责任:若查实公司通过虚假招聘骗取多人财物,累计金额达5000元以上,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行政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对发布虚假广告的公司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民事责任:小沈除可主张合同条款无效外,还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要求公司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误工费、交通费等合理支出。若公司拒绝履行,小沈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中,公司通过精心设计的"话术陷阱"和"格式条款",将合法经营的外衣套在诈骗本质上。
小沈们的遭遇提醒求职者,面对"高薪诱惑"需保持清醒,尤其要警惕"先交钱后工作"的招聘模式。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更不会纵容精心设计的骗局。
来源:大先生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