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年以来,白城市医保部门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3〕17号),现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如下:
今年以来,白城市医保部门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3〕17号),现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如下:
一、洮北慈爱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洮北慈爱医院,位于白城市洮北区海明西路57号,法定代表人方某。2024年11月4日,白城市医疗保障局在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中,对洮北慈爱医院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问题。二是超出医保目录范围用药问题。三是重复收费问题。
白城市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规定,责令该医院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03161.14元。目前,涉及资金已全部退回。
二、白城友倍亲综合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白城友倍亲综合医院,位于白城市海明西路2号楼-8/-9/-10,法定代表人韩某春。2024年11月6日,白城市医疗保障局在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中,对白城友倍亲综合医院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不合理诊疗问题。二是雷同病历问题。
白城市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规定,责令该医院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85754.87元,中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目前,涉及资金已全部退回。
三、白城市庆余堂医药有限公司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白城市庆余堂医药有限公司,位于白城市中兴西大路124楼-3,法定代表人孙某霞。2025年1月2日,白城市医疗保障局在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中,对白城市庆余堂医药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无法提供药品随货同行单、购销存台账不符等行为。白城市医保局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规定,对该药店作出解除其医保服务协议的处理。
四、白城市全鑫堂药业有限公司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白城市全鑫堂药业有限公司,位于白城市洮北区新兴区8号楼4单元1楼中门,法定代表人赵某。2025年1月4日,白城市医疗保障局在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中,对白城市全鑫堂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伪造处方等行为。白城市医保局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规定,对该药店作出解除其医保服务协议的处理。
五、白城市瑞泰药业有限公司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白城市瑞泰药业有限公司,位于白城市新兴路9楼-2,法定代表人计某。2025年1月5日,白城市医疗保障局在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中,对白城市瑞泰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伪造处方、不能提供随货同行单等行为。白城市医保局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规定,对该药店作出解除其医保服务协议的处理。
六、白城市诘林大药房有限公司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白城市诘林大药房有限公司,位于白城市新兴路29号楼一单元东,法定代表人陈某轩。2025年1月3日,白城市医疗保障局在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中,对白城市诘林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伪造处方等行为。白城市医保局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规定,对该药店作出解除其医保服务协议的处理。
七、白城市亚安药业有限公司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白城市亚安药业有限公司,位于白城市文化西路33-2号楼55-11号,法定代表人孙某彪。2025年1月4日,白城市医疗保障局在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中,对白城市亚安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伪造处方等行为。白城市医保局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规定,对该药店作出解除其医保服务协议的处理。
八、白城市利民药业有限公司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白城市利民药业有限公司,位于白城市海明东路69#西数第三户,法定代表人鄂某然。2025年1月6日,白城市医疗保障局在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中,对白城市利民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伪造处方等行为。白城市医保局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规定,对该药店作出解除其医保服务协议的处理。
九、白城市国康药业有限公司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白城市国康药业有限公司,位于白城市新兴路27楼-13,法定代表人周某。2025年1月3日,白城市医疗保障局在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中,对白城市国康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售卖处方药无处方等行为。白城市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规定,对该药店作出解除其医保服务协议的处理。
十、白城市金隆药业有限公司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白城市金隆药业有限公司,位于白城市四季华城A区28栋3号门市,法定代表人孙某平。2025年1月4日,白城市医疗保障局在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中,对白城市金隆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冒用他人名义购药等行为。白城市医保局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规定,对该药店作出解除其医保服务协议的处理。
十一、洮南市人民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洮南市人民医院,位于洮南市育英东路488号,法定代表人胡某权。2024年1月16日,白城市医疗保障局组织专家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洮南市人民医院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超药品目录限定支付范围用药问题。二是超住院天数收费问题。三是超诊疗目录限定支付次数问题。
洮南市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规定,处理结果如下:一是责令限期整改,约谈主要负责人。二是责令退回损失的医保基金44968.07元。目前,涉及资金已全部退回。
十二、洮南市中医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洮南市中医医院,位于洮南市建设西路63号,法定代表人关某飞。2024年1月18日,白城市医疗保障局组织专家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洮南市中医医院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不合理收费问题。二是超药品目录限定支付范围用药问题。
洮南市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规定,处理结果如下:一是责令限期整改,约谈主要负责人。二是责令退回损失的医保基金28154.27元。目前,涉及的资金已全部退回。
医保部门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鲜明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持续强化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大力整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乱象,不断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鼓励行业内专家和知情人士积极举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欺诈骗保的斗争中来,促进内部人监督、同行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行政监督共同发挥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医务人员和药店工作人员要加强自我保护,工作中注意留存本人所在医药机构欺诈骗保证据,该记录的一定要记录、该拍照的一定要拍照、该录音的一定要录音、该备份的一定要备份,他人指令或要求销毁证据时一定要妥善安全保存相关证据,并尽快主动携证据向医保部门举报。切勿受人唆使为了蝇头小利参与欺诈骗保,切勿受人指使做出销毁篡改各类书证、影像、数据信息等违法行为,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白城市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436-3536010、3536027,邮箱:2357619116@qq.com,举报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
来源:白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