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大娘叫王秀珍,现年72岁。2024年5月23日,王秀珍到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欲委托代理其诉讼北京市大兴区天官院街道办事处不履行发放大病临时救助金职责一案的再审案件(一审、二审均败诉)。
五一前夕,北京大娘到快手主播“老陈法务”直播间连麦求助,“老陈法务”以专业的法律知识答疑解惑解读案情,引发广大网民围观和好评。
北京大娘叫王秀珍,现年72岁。2024年5月23日,王秀珍到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欲委托代理其诉讼北京市大兴区天官院街道办事处不履行发放大病临时救助金职责一案的再审案件(一审、二审均败诉)。
值得说明的是,2016年,北京天官院街道办事处答辩已履行王秀珍所主张的大病临时救助金4260 元(注:其本人已签字确认),2023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
当天,接待王秀珍的律师叫任桂洋,任桂洋承诺50%以上胜诉率,经协商,代理费15000元。王秀珍于当天通过微信扫码给任桂洋15000元(注:没有代理合同及发票,也没有收据)。
2025年4月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京行申1253号《行政裁定书》:驳回再审申请。该裁定载明“再审申请人:王秀珍;被中请人:北京市大兴区天官院街道办事处。”
为此,“老陈法务”在直播间与王秀珍连麦时,现场提出观点,该案自一审时起就不具可诉性,因为该案诉求是6年(2018年)前已经死亡的受助人的临时救助金4260元,并且已经领取。再审更毫无意义,注定败诉。所以说,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涉嫌违规收案、收费。
关键点在于,该裁定书上,没有受委托方律所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名称,也没有律师任桂洋的名字。由此证明,律师根本没有向法院提交委托代理手续,属于私下承接代理业务,并私自高额收取15000元“代理费”(注:4260元诉讼标的)。
热心的“老陈法务”让王秀珍向中恒信律师事务所要求退款。同时,“老陈法务”通过河南老陈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向中恒信律师事务所致函,要求该所调查落实情况是否属实。
最终,王秀珍向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投诉后,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行业纪律部出面协调,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承诺退还王秀珍“代理费”15000元。截止发稿,王秀珍却没有收到退款。
来源:案件前线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