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严格遏制“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禁止转为林地、园地、设施农业用地等,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因国家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项目确需占用的,需经国务院批准并补划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耕地。
一、耕地保护政策
1. 耕地用途管制
严格遏制“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禁止转为林地、园地、设施农业用地等,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因国家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项目确需占用的,需经国务院批准并补划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耕地。
防止“非粮化”:永久基本农田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种植,禁止挖塘养鱼、发展林果业。一般耕地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限制种植非食用农产品。
2. 高标准农田建设
建设目标:2025年建成高标准农田3000万亩,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推进,重点实施田块整治、土壤改良、高效节水灌溉等工程。
分区分类推进:
河西及沿黄灌区:推广小块变大块、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技术。
丘陵山地区:推进整山系、整流域高标准梯田建设,配套田间道路和坡面水系工程。
陇东旱塬区:建设集中连片旱地高效粮食生产基地,推广平田整地和蓄水增肥技术。
3. 耕地质量保护
地力提升措施:鼓励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对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的农户给予补贴。
撂荒地整治:对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耕地,由村组集体责令复耕或流转;撂荒1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
4.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含国有农场职工),土地流转需在合同中明确补贴受益方。
补贴标准:2025年中央财政下达资金26.35亿元,通过“因素法”测算分配到县区,县域内执行统一标准(如某县2025年标准为100元/亩)。
发放方式: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到户,6月30日前完成发放。
二、农机补贴政策
1. 购置补贴
补贴范围:2024-2026年覆盖23大类52个小类146个品目,重点支持高性能播种机、智能联合收割机、丘陵山区机械等。
补贴标准:
常规机具:补贴比例不超过30%,单机限额一般不超过5万元。
重点机具:高性能播种机、大型智能联合收割机等补贴比例提高至35%,防灾减灾机具(如烘干机)最高40%。
申请流程:
1. 自主购机:通过市场化协商确定价格,保留发票。
2. 线上申请:登录“甘肃农机补贴APP”提交身份证、发票、机具信息。
3. 核验公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实地核验,公示5个工作日。
4. 资金兑付: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发放,15个工作日内到账。
2. 报废更新补贴
补贴对象:报废旧农机并购置新机的农户或农业生产组织。
补贴标准:
拖拉机:20马力以下补贴1500元,200马力以上补贴2万元。
联合收割机:自走式全喂入稻麦收割机补贴3000-1.65万元,自走式玉米收割机补贴7200-3万元。
操作流程:
1. 报废旧机:交售至指定回收企业,提供身份证明和机具信息。
2. 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需办理注销手续。
3. 申请补贴:提交回收确认表、新机购置发票等材料,通过“一卡通”领取补贴。
3. 特色产业支持
中药材机械:中药材挖掘机、烘干机等纳入补贴范围,单机补贴比例最高35%。
丘陵山区机械:小型拖拉机、微耕机等适用机型优先补贴,部分机型补贴比例提高至40%。
4. 监督管理
动态监管: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示受益信息和资金进度。
违规处理:对虚假申报、套取补贴等行为,取消补贴资格并追究责任。
政策来源
1. 耕地保护
《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2024年5月1日施行)
《甘肃省2025年稳定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甘政发〔2025〕8号)
《甘肃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甘农财发〔2024〕126号)
2. 农机补贴
《甘肃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甘农机发〔2024〕14号)
《甘肃省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额一览表》(天水市人民政府,2025年3月)
《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操作指南》(甘肃农业信息网,2024年9月)
3. 国家文件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
来源: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