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妥善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根据有关工作部署,烟台市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征集不动产“登记难”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烟台市关于征集国有土地上城镇住宅“登记难”线索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妥善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根据有关工作部署,烟台市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征集不动产“登记难”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征集范围
2024年12月31日前,全市城镇国有土地上已建成并出售、产权清晰无争议、购房人已履行法定义务,因历史原因长期不能办理不动产证的住宅。属于以下情况的房屋,不列入本次征集范围:
1.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
2.存在房屋质量消防等安全隐患的;
3.政府公告列入征收或拆迁冻结范围的;
4.已列入国家、省相关专项行动清理范围明确予以拆除或收回等情形。
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5日结束。
注意事项
(一)提交线索需实名制,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二)问题描述应真实、具体,尽量附相关佐证材料(购房合同、身份证件、收款凭据等,可通过烟台市“二维码”上传);
(三)对征集到的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仅用于推动解决城镇国有土地上因历史遗留问题未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事宜。其他问题可通过12345反映。
反映渠道
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反映:
(一)网站反映
登录“山东省政府”网站,进入“政务服务”中“特色创新”板块,在轮播中找到“山东省土地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受理监管系统”,点击进入实名认证后可反馈问题。
烟台市开展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
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6日
来源:芝罘湾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