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次证实NK细胞抗病毒治疗安全有效”的疑点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5-07 09:02 7

摘要:首先,我询问了一下AI。回答是这样的,“自然杀伤(NK)细胞在抗病毒治疗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已在多项临床研究中得到证实,但很难将这一突破归功于某位特定的研究人员。”

最近又有内部人士曝出了北京某医院的一个让人生疑的副院长的履历。

其中一项成就是,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还报道了,说她是首次证实了NK细胞抗病毒治疗安全有效。

2024年10月20日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的报道截图

首先声明,我是个外行,就是因为职业经历的关系,对很多事有刨根问底的习惯,于是发现了点疑问。

首先,我询问了一下AI。回答是这样的,“自然杀伤(NK)细胞在抗病毒治疗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已在多项临床研究中得到证实,但很难将这一突破归功于某位特定的研究人员。”

这里有一个专业术语需要做下解释,即NK是什么?根据公开资料显示,NK是自然杀伤细胞,英文名是natural killer cell的简称“NK”,它是机体免疫系统中重要的细胞,其不仅与抗肿瘤、 抗病毒感染和免疫调节有关,而且在某些情况下还能参与超敏反应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发生。

NK(自然杀伤)细胞抗病毒治疗在免疫医学中被认为是非常重要且关键的方向。总结起来说就是,NK细胞不仅是病毒感染初期控制的关键力量,也正成为细胞治疗与免疫疗法的重要平台。在未来抗病毒治疗中,它有望与抗体、T细胞等疗法形成互补,尤其在应对病毒突变和新发传染病方面具备战略意义

那么,关于NK细胞抗病毒治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研究的呢?知网的论文搜索结果显示,2000年1月《临床检验杂志》刊发了第一篇关于该研究的论文《CD3-CD56+自然杀伤细胞样淋巴细胞白血病》。

知网关于NK细胞抗病毒治疗的最早论文研究。

到了2017年,NK细胞抗病毒治疗研究有了一个比较大的变化,即从个案研究进入了群量研究,即有多个或者几十个病例的研究成果。

2017年11月,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官网发布了一条这样的消息:

侵袭性NK细胞白血病(ANKL)起源于NK细胞异常增殖,病情进展迅速,多数患者在极短的时间内发生多器官衰竭,部分患者还会出现吞噬血细胞的现象,病情十分凶险。ANKL患者即使积极接受正规治疗,平均生存时间也仅仅只有几个月。目前临床上ANKL的治疗面临两大主要问题,一个是患者对传统的化疗方案不敏感,医学界也没有统一的治疗标准和指南;另一个是NK细胞白血病发病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在亚洲(报道病例多以中国、日本、韩国为主)和中南美洲更为常见,国际上以往只有少数病例的零散研究。NK细胞白血病发生发展的分子生物改变很不明确,这也严重制约着临床医生选择和制定有效的治疗方案。

NK细胞白血病患者的基因组发生了哪些改变?分子水平的变化是否能提供新的治疗策略?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王前飞研究组联合华中科技大学附属武汉同济医院周剑锋团队,首次运用多种组学测序技术和功能试验结合的方式回答了上述问题。

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官网截图

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王前飞研究组联合华中科技大学附属武汉同济医院周剑锋团队发表的论文截图。

这也证实了前述AI的回答:自然杀伤(NK)细胞在抗病毒治疗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已在多项临床研究中得到证实,但很难将这一突破归功于某位特定的研究人员。

该AI还举了几个例子。比如,Celularity公司开发的CYNK-001是一种来源于胎盘造血干细胞的NK细胞疗法。该疗法已获得FDA的研究性新药(IND)批准,用于治疗COVID-19患者。CYNK-001的特点是“即用型”异体NK细胞产品,旨在杀死感染病毒的细胞并调节免疫系统引起的炎症反应。该疗法也在其他疾病如急性髓性白血病和多发性骨髓瘤中进行早期研究。

韩国的Novocellbio公司开发了NOVO-NK,这是一种从患者自身血液中分离并扩增的NK细胞疗法。在实验中,NOVO-NK显示出对COVID-19病毒的强大杀伤能力,在6小时内几乎完全清除病毒,且未观察到明显的毒性反应。这项研究是首次在体外实验中确认NK细胞疗法对COVID-19病毒具有杀伤效果。

2024年1月,自然医学杂志也发表过一篇研究成果论文:在MD安德森癌症中心进行的一项I/II期临床试验中,研究人员使用表达抗CD19嵌合抗原受体(CAR)和白细胞介素-15(IL-15)的脐带血来源NK细胞治疗CD19阳性B细胞恶性肿瘤患者。结果显示,该治疗在安全性方面表现良好,未观察到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神经毒性或移植物抗宿主病等严重毒性反应。在疗效方面,30天和100天的总体反应率均为48.6%,一年总生存率为68%。

自然医学杂志发表的一篇NK细胞抗病毒治疗安全有效论文截图

疑点就是,为何NK细胞抗病毒治疗安全有效这样一个经历了很多年,很多科学、医学工作者研究的成果要归为某个人?这样“占为己有”是不是有点不符合情理和事实?

来源:无免之王一点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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