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5月,医学界爆出一则荒诞新闻——多篇妇科论文竟出现“男性病例”,甚至包括宫颈癌、羊水栓塞、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女性专属疾病。更离谱的是,早在2024年,就有SCI期刊刊登过“111名男性患宫颈癌”“22名女性患前列腺癌”的论文。
“80例子宫肌瘤患者,男性占68.75%!”
2025年5月,医学界爆出一则荒诞新闻——多篇妇科论文竟出现“男性病例”,甚至包括宫颈癌、羊水栓塞、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女性专属疾病。更离谱的是,早在2024年,就有SCI期刊刊登过“111名男性患宫颈癌”“22名女性患前列腺癌”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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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明显违背医学常识的“研究”,不仅引发公众对学术诚信的质疑,更让人担忧:这些论文是如何通过审核的?背后是否存在“论文工厂”产业链?造假者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今天,我们从法律角度解析这起“学术魔幻现实主义”事件,并探讨如何避免类似闹剧再次发生。
1. 国内期刊:妇科论文惊现“男性患者”
- 《某医药指南》刊登的《腹腔镜宫颈癌根治术》论文中,200例宫颈癌患者中男性占比55%-60%。
- 《某妇科内分泌电子杂志》一篇研究子宫肌瘤的论文称,80例患者中男性占55例(68.75%)。
- 更荒谬的是,某篇关于“高危产妇”的论文,研究对象竟包含34例“男性患者”,甚至描述为“男性患儿”。
2. 国际期刊:SCI论文也曾“男女不分”
- 2024年,国际期刊《欧洲某药理学评论》刊登论文称:
✅ 111名男性患宫颈癌;
✅ 22名女性患前列腺癌(甚至比男性患者还多)。
- 这些论文被国际学术打假专家Elisabeth Bik曝光后,引发全球哗然。
3. 涉事方回应:解聘编辑、处分作者
- 《某医药指南》杂质紧急致歉,解雇涉事编辑,并承诺加强审稿流程。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对涉事护士记过、降级,取消5年晋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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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不端≠小事,严重者可判刑!
根据《刑法》第229条,在科学研究中故意伪造数据,情节严重的,可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
若涉事作者明知数据造假仍发表,可能面临以下法律风险:
✅ 骗取科研经费:若论文用于申报课题基金,可能构成诈骗罪;
✅ 职称评审舞弊:若凭虚假论文晋升职称,涉嫌“行贿罪”或“滥用职权罪”;
✅ 期刊编辑渎职:若收钱放水,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 期刊责任:若明知造假仍刊登,需连带赔偿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期刊若因审核失职导致虚假论文传播,需承担:
✅ 民事赔偿(如被引用者索赔);
✅ 行政处罚(吊销刊号、罚款);
✅ 信誉损失
1. 职称评审“唯论文论”
- 医护人员晋升必须发论文,催生“凑数据、买版面”乱象。
- 部分基层医生坦言:“不做科研没出路,但临床根本没时间搞研究。”
2. 监管滞后,造假成本低
- 目前对学术造假的处罚多为内部处分,刑事追责案例极少;
- 代写中介猖獗,甚至公开打广告:“3天出稿,100%录用”。
这起事件最可怕的不是荒诞的数据,而是整个体系的失守——从作者到期刊,从医院到评审机构,层层失察,最终让“男性宫颈癌”这种笑话登上学术殿堂。科学容不得半点虚假,医学更关乎人命!
来源:熹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