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刚毕业的小美接到某单位的入职通知,公司承诺:试用期期间工资2000元,考核转正后工资4000元,马上就能上班。试用期的小美,工作认真,好不容易盼到发工资,原本谈好的2000元工资,却变成了1500元。小美不解,向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法治直播间》节目求助,按照我国
试用期工资
只有转正工资的一半?
试用期能否和其他员工一样
享受福利待遇?
刚毕业的小美接到某单位的入职通知,公司承诺:试用期期间工资2000元,考核转正后工资4000元,马上就能上班。试用期的小美,工作认真,好不容易盼到发工资,原本谈好的2000元工资,却变成了1500元。小美不解,向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法治直播间》节目求助,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试用期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是怎样的?来听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李雅杰的分析解读。
对试用期工资作出了规定。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两个标准:
第一个不得低于,是不得低于用人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也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第二个不得低于,是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目前,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270元,所以,在呼和浩特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每月2270元。
另外,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你学到了吗?
来源:青城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