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扬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于2025年3月1日颁布施行,这是扬州市首部以“儿童”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对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意义重大。自条例发布以来,扬州市各级妇联积极行动,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扬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于2025年3月1日颁布施行,这是扬州市首部以“儿童”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对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意义重大。自条例发布以来,扬州市各级妇联积极行动,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1
全面组织学习,提升思想认识
各级妇联组织高度重视条例学习宣传,及时向党政分管领导报告,并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办公会、组织集中学习等方式,对出台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进行深入学习,确保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精神,增强贯彻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生态科技新城党工委第3次会议专门传达学习《扬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并指出全区要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始终把儿童友好理念、元素和要求融入新城产业发展、社会治理、场景创新等各方面;要优化空间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营造社会文化氛围,延伸打造“扬州最美窗口+儿童友好”特色品牌。
2
丰富宣传形式,扩大知晓范围
全市各级妇联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和传统宣传渠道,发布条例内容,推送《条例》知识问答、解读“微课堂”等,扩大覆盖面。线下借助“三八”广场普法宣传、妇女节、维权周、“雷锋日”、扬马赛事等活动契机,通过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现场咨询、开展有奖问答、设置宣传标语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条例;同时,注重用好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妇女微家等阵地发放宣传折页,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内容。已发放条例宣传材料1500余份。此外,注重结合实际开展特色宣传。如将条例内容宣讲纳入2025年度扬州市“文明家风·科学家教”亲子大讲堂巡讲课题;广陵区建立“1+3+N”学习宣传贯彻机制,发动各级妇联组织联动宣传;景区妇联举办儿童主题绘画比赛、亲子义卖会等活动,让群众在参与活动过程中了解条例,提升知晓率和影响力。
3
推动多方联动,践行儿童友好理念
全市各级妇联积极发挥“联”字作用,加强多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市妇联积极落实好民生实事儿童友好“十百千”行动项目,在去年部门联合启动开展儿童友好研学点位征集的基础上,今年又征集了第二批儿童友好研学点位,共形成56个儿童友好研学点位和10条主题研学线路,聘请儿童友好研学推荐官,成立儿童友好研学合作联盟,各研学点位串起农业体验、工业智造、人文历史、生态科普等多元场景,并实现各县(市、区)、功能区全覆盖;已陆续开展儿童保护公益课36场次,受益儿童近1800人;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帮扶困境儿童,1250名儿童实现“微心愿”。各地积极推动儿童议事会成立,鼓励儿童参与社区事务讨论,培养儿童主人翁意识;仪征市发布儿童友好研学点位,推动资源共享;邗江区妇联联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发布妇女儿童权益维护案例;生态科技新城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推动适儿化设施建设等。
全市各级妇联将以《扬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为指导,持续发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促进儿童健康成长贡献力量。
来源:江南水乡生活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