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你们敢信吗?就路边花店卖两盆茶花,居然能摊上五万块的官司!搁谁身上不得急得直跺脚?咱们普通人开个小店,起早贪黑赚点辛苦钱,哪懂什么品种权、知识产权这些弯弯绕绕啊?但现实就这么离谱,小生意人的平静日子,可能因为一盆花、一株草,瞬间被搅得天翻地覆。
作者/南海看云
你们敢信吗?就路边花店卖两盆茶花,居然能摊上五万块的官司!搁谁身上不得急得直跺脚?咱们普通人开个小店,起早贪黑赚点辛苦钱,哪懂什么品种权、知识产权这些弯弯绕绕啊?但现实就这么离谱,小生意人的平静日子,可能因为一盆花、一株草,瞬间被搅得天翻地覆。
河南驻马店一男子开到花店,他们卖了两株茶花,被告侵权索赔5万!男子:我只赚了40块钱,他们却让我赔5万!我卖花这么多年,从没听说过花还有专利的……(来源:河南广播电视台民宿频道)
凌晨三点,崔先生坐在花店门口的塑料凳上,烟蒂在脚边堆成小山。手机屏幕亮了又暗,妻子发来的微信消息一条接一条:“法院传票怎么办?五万块我们砸锅卖铁也拿不出啊!”他怎么也想不通,就卖了两盆茶花,怎么就摊上这么大的事儿?
这事还得从去年4月说起。那天下午店里来了两个西装革履的客人,一进门就盯着角落里的茶花看。那两株茶花确实长得好,花瓣红得像要滴出血,叶子油亮得反光。俩人讨价还价半天,最后200块钱抱走了。崔先生当时还挺高兴,这单能赚40块,够给孩子买两包零食了。
谁能想到,三个月后快递送来个大信封。崔先生拆开一看,起诉状几个大字刺得他眼睛生疼。一家叫啥园艺开发有限公司的把他告了,说他卖的茶花侵犯了人家的植物新品种权,张口就要五万赔偿!
“这不是讹人吗?”崔先生气得直拍桌子。他卖花十几年了,进货都是从老熟客的花鸟市场经销商那儿拿的,茶花又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谁能分得清哪个是新品种?再说了,就赚了40块钱,五万块够他卖多少盆花才能赚回来?
崔先生的妻子更是急得直掉眼泪:“我们天天天不亮就去批发市场挑花,晚上十点多才关门。孩子的学费、老人的药费,哪样不要钱?五万块,这不是要逼死我们吗!”她越说越激动,“要真侵权也该找经销商啊,我们就是个卖花的小店,上哪儿知道这些弯弯绕绕?”
找到经销商老张时,他正蹲在摊位前给兰花浇水。一听这事,老张把喷壶重重一放:“我干了二十年花卉批发生意,头回听说卖茶花还能被告!我进货的时候,供货商也没说这花有啥特别的啊!”老张气得直摇头,“难不成有人故意下套,先把花放市场,再等着我们上钩?”
可原告公司态度强硬得很。打电话过去,对方说这是为了规范市场,不管是零售商还是经销商,只要侵权都得追究。“我们不是针对你个人,”对方语气公事公办,“植物新品种权受法律保护,我们得维护自己的权益。”
崔先生这下彻底没辙了。咨询律师才知道,根据法律规定,就算他不知情,只要卖了侵权产品,就得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能证明进货渠道合法,并且说明产品来源。可问题是,经销商老张也拿不出所谓的“合法来源证明”,因为供货商根本没告诉他这花涉及新品种权。
这场纠纷就像滚雪球,越滚越大。崔先生每天守着花店,生意也没心思做了,满脑子都是法院传票和赔偿金。街坊邻居听说这事,都替他不值:“就卖两盆花,至于罚这么多吗?”还有人说风凉话:“肯定是得罪人了,人家故意整他。”
眼看着开庭日期一天天逼近,崔先生失眠越来越严重。他想不明白,自己本本分分做生意,怎么就成了“侵权人”?五万块的赔偿金,对他这样的小商户来说,到底该怎么扛过去?这场突如其来的风波,又该如何收场?
这场茶花纠纷,就像一团乱麻,谁都说不清到底是谁的错。
原告园艺公司坚持维权,说他们投入大量资金搞研发,培育出的新品种被人随意售卖,必须讨个说法。“如果放任侵权不管,以后谁还愿意搞科研?”公司负责人在电话里语气严肃,“我们起诉不是为了钱,是为了维护整个行业的秩序。”
但在崔先生和经销商老张看来,这就是“店大欺客”。老张翻出进货单,上面清清楚楚写着“普通茶花”,压根没提新品种的事儿。“他们要是提前告知,我肯定不会进这批货,何苦给自己找麻烦?”老张气得直拍大腿,“现在出了事就把责任全推给我们,哪有这样的道理?”
更让崔先生窝火的是,他四处打听才知道,和他有类似遭遇的花店老板不在少数。隔壁区的李姐,也是因为卖了几盆兰花被告,赔偿金额高达八万;还有个小伙子开绿植店,因为一盆多肉植物,被索赔三万块。这些小商户凑在一起,越说越觉得不对劲:“会不会有人故意把侵权产品投放到市场,等我们卖了再起诉?这不成了‘钓鱼执法’了吗?”
法律专家却说,事情没这么简单。根据《种子法》,植物新品种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授权生产、销售都是侵权行为。但对于不知情的零售商,法律也留了余地,只要能证明合法来源,就可以免除赔偿责任。可惜的是,很多小商户进货时根本不注意留存凭证,出了事才发现“死无对证”。
这场纠纷就像照妖镜,照出了花卉行业的乱象。经销商为了压价,从不细究货源;零售商为了省事,进货连发票都不要;而育种企业为了维权,不得不采取“广撒网”式的诉讼策略。三方各有苦衷,却陷入了死循环。
开庭前一天,崔先生在妻子的劝说下,再次找到经销商老张。两人翻遍了仓库,终于找到了供货商的联系方式。抱着最后一线希望,他们拨通了电话……这场茶花纠纷的结局究竟如何?是小商户咬牙吞下苦果,还是能找到转机?没人知道答案,但崔先生明白,这一仗,他必须得扛下去。
看看网友留言吧。
花店老板可以起诉,原告故意把花卖给经销商,然后让人故意去花店买这兩株花,进行敲诈勒索,这就是典型的诈骗罪。
像这种案件最合理的方式是只要能提供有效来源,追查到源头出自哪里,就由源头者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后面的进货商都应免责。
这是勾虫吃象的损招,建议报案追查,如果是你们培育的并获得专利保护品种,为何会流入市场自由交易,明显就是一肚子坏水自导自演的把戏想诈取人家的钱财,太坏了必需查实让他们坐牢,敲诈罪成立。
花店卖花又不是自己种来卖的,如果是自己种来卖的,那么种子哪里来的,是不是种子公司故意流出来然后再敲诈的。从本条新闻来看,花店自己没有苗圃,而且专利人这么精准来看明显是自己流入市场然后敲诈。正常操作应该去批发市场找,而不是到零售店来找的。
其实很简单的问题,这茶花在流入市场时公司有没有明确书面说明利害关系,不允许流通,只能自赏,如果没有那就是敲诈勒索,如果有那溯源很好查。
坚决严厉打击这种披着以所谓专利的外衣形式下的敲诈勒索,无论它是公司还是个体,都是以这种形式蒙取不正当利益,这种形式侵犯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必须把这种形式消灭在萌芽状态。
……
@南海看云 用文字感受人间冷暖,感谢您的信任与陪伴,欢迎转发与关注!
(文章源于网上公开内容整理,如有不实,请告知删文。原创不易,请尊重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
来源:南海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