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他曾在一个月之内协助民警抓获吸毒人员18人。其中一次,被抓获的吸毒人员向民警交代其还有两个同吸人员,双方曾约定到钱相街道办事处境内的四头坡上交易。随后,他主动请缨跟着民警到现场分组蹲守。
他曾在一个月之内协助民警抓获吸毒人员18人。其中一次,被抓获的吸毒人员向民警交代其还有两个同吸人员,双方曾约定到钱相街道办事处境内的四头坡上交易。随后,他主动请缨跟着民警到现场分组蹲守。
夜幕降临,两名男子骑一辆摩托车经过“约定”地点,但并未停下。敏锐的直觉告诉他,那两个人很可能就是吸毒人员。得到指令后,他驾车与同事前后夹击,不料对方弃车逃跑。当时那段路正在维修,没有路灯,他顾不上观察对方有没有携带凶器,拔腿就追,以最快速度将对方逮住。“当时怕不怕?”“当时哪来得及想那么多,只想着把他们逮到!”
他就是退伍军人罗大坤。2014年,37岁的他成为安龙县公安局栖凤派出所案件组的一名辅警。近11年来,累计协助民警侦办件130余起,协助民警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150余名,调解矛盾纠纷900余起,监督助力规范执法,曾获评黔西南州政法系统“十佳执法司法辅助人员”。
从刚入职时从事治安巡防到后来协助民警接处警、办案抓捕,从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到现在协助副所长履行案件办理队执法监督组职责,辅警罗大坤将自己最初对公安工作的“喜欢”变成了一种“沉淀”和“执念”。“老罗同志做这块工作可以用一个字评价,就是‘稳’!对于我们所里的执法监督工作而言,‘稳’就是靠谱的意思。”副所长彭虎说,罗大坤办事认直,熟悉程序,好几次发现了信息录入的问题,帮了民警大忙。
民警陶林锋主办的蒲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信息录入不完善,罗大坤巡查发现后及时反馈彭虎,并提出建议:制作卷宗封面及目录;制立案登记表时填写接报地点;扫描上传证据保全文书、销毁时应作销毁笔录;销毁清单不规范且应填写销毁物品来源和理由。类似的接处警及案件办理监督情况,罗大坤都拟写到了《执法顽疾每日工作提示》里。
2024年6月起,罗大坤调整到执法监督组岗位,业务日益熟练。“执法监督组强化内部监督,助力推进所里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提升执法质量,意义重大。”罗大坤介绍,他每天与同事一起对接处警信息进行巡查并及时反馈,内容包括信息录入的要素是否规范,对标对表省公安厅有关执法规范细则检查有无错漏,“对处警现场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执法人员言行通过视频同步监督、提醒纠错,防范风险。”
近年来,罗大坤为了更好地适应和胜任各项警务辅助工作,自觉勤学习法律法规,将枯燥的法条同实际案例结合起来,在自己协助民警开展的接处警和矛盾纠纷调解中发挥显著作用。
施某的妻子报警,称家中玻璃被人砸了。罗大坤随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勘察发现施某家二楼阳台和卧室的窗户被砸坏了,屋里还有五块小石头。罗大坤通过视频排查锁定肇事人吴某。
经民警调查,吴某承认砸了施某家窗户,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想到会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什么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罗大坤给吴某普法。
听了罗大坤一席话,吴某认罚,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法律条文是处理矛盾纠纷的法宝。”罗大坤常说,平时做接处警及调解工作,不能只讲情理,有的群众你讲来讲去他都不听,还得普法,只有自己懂法、熟悉法律,调解时才能更好的拿出法律武器,实现事半功倍。
罗大坤除了自己在工作中学法用法,还带动了身边的同事。同在执法监督组的辅警赵举宇,之前在内勤岗位上,罗大坤会主动把自己的巡查监督的经验告诉她。“从坤哥身上,我看到了学法懂法的重要性,也紧跟他的脚步,在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2016年入职的辅警景书代向罗大坤学习,也早已能够独当一面,当起了4名新人的“小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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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殷选择
编辑:陈 姗
二审:赵佳玲
终审:李娅梅
来源:黔西南公安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