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小学一至三年级不布置家庭作业, 小学四至六年级家庭作业每天平均用时不超过40分钟,初中不超过60分钟,学校应指导学生尽量利用自习和课后服务时间在校内 完成家庭作业;各学段周末、法定节假日、寒暑假也不得超过以上作业时长。开设晚自习的学校,晚自习结束后不再布置家庭
近日
恩施州出台
《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作业负担的
十一条措施》
内容如下:
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作业负担的
十一条措施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提升“双减”成果,减轻学生作业负担,构建青少年快乐成长体系,根据我州实际,提出以下措施。一、严控书面作业总量。
小学一至三年级不布置家庭作业, 小学四至六年级家庭作业每天平均用时不超过40分钟,初中不超过60分钟,学校应指导学生尽量利用自习和课后服务时间在校内 完成家庭作业;各学段周末、法定节假日、寒暑假也不得超过以上作业时长。开设晚自习的学校,晚自习结束后不再布置家庭作 业。要减少重复性作业,避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惩罚性作业。
二、健全作业管理制度
校长对全校作业管理负总责,落实 “校级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级” 的作业减负监管机制。各学科教师在一周内轮换布置家庭作业,每天由班主任统筹,作业清单(学科/内容/预估时长)在班级公示。小学生20:30、初中生21:30、高中生22:00 仍完不成家庭作业的,当日不再要求学生继续完成。学校应允许身体不适等有特殊情况的学生缓交家庭作业,严禁简单惩戒。学校设立作业质量反馈意见箱,鼓励家长反馈意见建议, 督促班主任、学科教师及时对作业进行优化调整。州、县市教育局设立作业减负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畅通家长反映渠道。
三、减轻学生书包重量。
学校要创造条件为走读学生安排储物抽屉(柜),引导学生将工具书、课外读物、学习用品和已完成的作业等存放在学校,避免将非必要物品“背来背去”。小学 一至三年级学生周二至周四不背书包上下学。
四、保障学生休息时间。
上午上课( 自习)时间小学不早于 8:30 ,初中不早于 8:00 ,高中不早于 7:30 ,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午餐、午休时间不得少于90 分钟,不得占用学生午休时间上课或做作业。就寝时间小学生不晚于 21:20,初中生不晚于 22:00, 高中生不晚于 22:30。每晚睡眠时间小学生不少于 10 小时,初中生不少于 9 小时,高中生不少于 8 小时。寄宿制学校要综合走读生情况,合理安排到校和作息时间。小学和初中严格执行周末双休、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放假安排,高中一、二年级实行周末双休,高三年级应保证学生每周至少有 1 天休息时间。
五、拓展学生活动时间。
学校要留出充足的时间满足学生开 展兴趣阅读、体育锻炼、劳动实践、科学探究等活动。课间休息时间延长至15分钟,教师不得“拖堂”或提前上课,不得以“确 保学生安全”等为理由限制学生必要的室外体育锻炼和课间活动,不得挤占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时间用于复习备考等。小学、初中每天开设 1 节体育课,上午、下午各安排 30 分钟大课间开展文体活动,保障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 2 小时;高中每周至少开设 3 节体育课。小学、初中和高中一、二年级每周至 少各开设 2 节音乐课、美术课,高三年级每周至少各开设 1 节音乐课、美术课。
六、规范课后服务管理。
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集体补课、组织学生“刷题”备考。学校应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 间,督促学生完成家庭作业,对学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答疑, 组织开展科普、体育、音乐、美术、劳动、阅读、非遗、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不得将早到校看管、自习看管、午餐午休看管、周末托管等服务纳入课后服务范围。不得借课后服务乱收费。
七、减轻家长精力负担。
八、规范课程教学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课程方案和课 程标准,合理安排每学期教学计划,不得随意增加难度、调整进 度。严禁超前超课标授课,不得调减或挤占体育、音乐、美术、劳动、科学和生命安全、心理健康等课程。严禁占用休息 日、法 定节假 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严禁高中学校联合校外培 训机构开设小语种、艺术、书法、体育等有偿课程或者进行课程辅导。严禁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
九、强化日常考试管理。
严格规范考试次数 ,小学、初中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组织考试,中考体育、音乐、美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考试并计分。小学一、二年级不得进行纸笔考试 ,小学三年级至初三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不得面向初三以下学生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联考 ,不得变相组织考试。考试结果实行等级评 价,不排名、不公布 ,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对学生调整分班、安排 座位、贴标签。
十、加强教辅材料管理。
坚持“ 一科一辅、学生自愿、无偿 代购”原则征订教辅材料。严禁搭售各类目录外教材教辅和读本、课外读物、报刊杂志、作业本等学习资料及其他商品。严禁学校 统一征订目录外的教辅材料。严禁学校及教师强制或暗示学生及 家长到指定地点购买指定教辅材料或各类线上线下资源。引导家 长不随意为学生增加教辅材料。从严管理各类专题教育教材和读本进校园。
十一、坚持正确教育评价。
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评价学校,加强作业减负、“五项管理”、课后服务等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增加考核权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及教师评先评优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 中高考状元” 和升学率。选树作业减负正面典型,培育示范学校,加强宣传推介。开展明查暗访,组织定期督导,对落实不力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严肃处理。
来源:内蒙古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