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5月9日,北京海淀检察院发布《反商业腐败检察工作白皮书(2020-2024)》。白皮书显示,近年来海淀法院办理的商业腐败案件中,最主要的犯罪类型是职务侵占罪和商业贿赂类犯罪,犯罪案件多发领域从传统行业逐渐转向互联网、电商平台等高新科创行业。其中,互联
2025年5月9日,北京海淀检察院发布《反商业腐败检察工作白皮书(2020-2024)》。白皮书显示,近年来海淀法院办理的商业腐败案件中,最主要的犯罪类型是职务侵占罪和商业贿赂类犯罪,犯罪案件多发领域从传统行业逐渐转向互联网、电商平台等高新科创行业。其中,互联网行业运营业务是高风险环节,电商领域“流量变现”“数据权益”也逐渐成为腐败犯罪新场景。
2020年1月至2024年12月,北京海淀区检察院共计办理商业腐败犯罪案件1253件1956人,其中审查起诉案件561件871人。商业腐败案件最主要的犯罪类型是职务侵占罪和商业贿赂类犯罪,这两类也是企业人员最容易利用职权获取非法利益的犯罪。同时,商业腐败犯罪人员总体呈现基层化、年轻化、高学历化等特点。近年来,海淀区商业腐败犯罪案件多发领域从传统行业逐渐向互联网、人工智能、电商平台等高新科创行业转向。
在互联网行业中运营业务成了腐败犯罪的高风险环节。在杨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中,杨某作为某科技公司市场品牌部社会化营销组负责人,主要负责对公司品牌进行社会化推广运营,在杨某任职期间,引入刘某所经营的公司为其提供流量推广服务,双方约定按照付款金额的10%给付回扣,仅一年时间,杨某从刘某处收取回扣款共计人民币260 余万元。最终,杨某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20万元;刘某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二年,并处相应罚金。
电商领域“流量变现”“数据权益”也逐渐成为商业腐败新场景。电商运营服务涉及对平台资源的分配和管理,例如直播平台的推荐位设置、电商平台的店铺排名等,在商铺引入、资源投放、违规控评等方面存在一定权力寻租空间,具有流量分配权限的人员能够为特定对象提供更多流量扶持,滋生腐败犯罪侵害企业利益的同时,也变相侵害平台消费者的权益。如郭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中,该人为某短视频平台公司运营人员,负责平台账户的直播管理、账号维护等,利用职权违规为其管理的多名主播提供快速解封、快速加“白名单”等帮助,以借款、购车等名义向主播索取财物,多次收受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300 万元。最终,郭某某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相应罚金。
此外,“小微企业”管理制度薄弱也引发潜在商业腐败风险,而在传统的购销领域,商业腐败的隐患也依然存在。
商业腐败犯罪人员中,既有身居要职的“大BOSS”,也有看似不起眼的基层“小蛀虫”,尤其在业务扁平化、流程化的管理模式下,小岗位人员利用职权犯罪现象多发。部分案件中犯罪人员相互勾结、分工明确,形成利益共同体集体腐败,引发“窝案”“串案”,就像隐藏在企业内的“黑暗组织”影响企业健康生态。
从商业腐败的犯罪手段看,链条化、复杂化、隐蔽化特征则更加明显,犯罪人员反侦查意识明显增强。如在职务侵占案件中,传统的“侵吞”“窃取”型犯罪越来越少,犯罪人员采取欺诈手段的“骗取”型犯罪逐渐取而代之,虚增交易环节、虚报劳务支出、披上合法伪装的行为屡见不鲜,而在商业贿赂案件中,“一单一结”“比例回扣”这种传统方式逐渐被抛弃,取而代之的是精心策划的犯罪“剧本”,突出特点是利益输送时机非固定化、方式多样化,避免直接收受财物,拉长拉宽受贿链条,具有较强的伪装性和欺骗性。更值得警惕的是,商业腐败犯罪可能伴随着数据侵权、商业秘密、虚开骗税等衍生犯罪,造成多重法益侵害。
近年来,海淀检察院不断创新探索反商业腐败检察专业化建设道路,针对区域商业腐败类案件的现实司法需求较大的特点,紧盯科技创新最前沿、未来产业和新兴领域发展第一线,形成了独具海淀检察特色的反商业腐败检察工作新模式:包括“检察办案模式”中的全链条打击犯罪的“治罪模式”、优化司法办案社会效果的“问效模式”、全周期持续输出的“品牌模式”及“检察供给模式”中的专项工作与常态机制的“保障模式”、检察建议与跟踪回访的“治理模式”、线上同频与线下共振的“普法模式”。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来源:青瞳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