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 年 3 月,刘某在人行道上边打电话边前行时突然转身,与后方正常行走的王某迎面相撞,导致十级伤残。尽管监控显示刘某系主动转身,但法院仍认定王某因 “未保持安全距离” 承担 30% 责任,最终调解赔偿 7 万元。这一判决在抖音等平台引发百万级播放量,评论
5 月 8 日,青岛李沧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韩继升在《法治青岛》节目中披露的一起案件,将 “行人安全距离” 这个闻所未闻的概念推上风口浪尖。
2025 年 3 月,刘某在人行道上边打电话边前行时突然转身,与后方正常行走的王某迎面相撞,导致十级伤残。尽管监控显示刘某系主动转身,但法院仍认定王某因 “未保持安全距离” 承担 30% 责任,最终调解赔偿 7 万元。这一判决在抖音等平台引发百万级播放量,评论区充斥 “扶老人怕被讹,现在走路也要防碰瓷” 的愤怒声音。
韩庭长在节目中强调 “行人需保持安全距离”,但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仅对机动车安全距离作出规定。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行人安全距离在法律中并无明确标准,法院参照机动车标准属于类推适用。更关键的是,《民法典》第 1165 条明确‘过错责任原则’”。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斌分析:“突然转身属于主动制造危险,后方行人无法预见。若按此逻辑,商场扶梯上转身碰撞也需赔偿,显然违背常识”。网友将此案与 2006 年南京彭宇案相提并论,认为判决可能再次引发 “好人难做” 的社会困境。数据显示,该案相关话题在抖音获 130 万次播放,热评前 100 条中 92% 质疑判决合理性,“建议带老人去青岛碰瓷买房” 等讽刺言论刷屏。
值得关注的是,青岛中院官方账号在舆情发酵后关闭评论功能,李沧区法院更以 “无庭长联系方式” 为由拒绝媒体采访,这种应对方式进一步激化矛盾。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利明指出:“行人碰撞案件应适用‘优者危险负担’原则。突然转身者作为危险制造者,应承担主要责任。” 他建议最高法尽快出台指导案例,明确行人侵权责任划分标准。
对于调解结案方式,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啸表示担忧:“调解虽能快速化解矛盾,但缺乏说理论证,容易引发‘和稀泥’质疑。当‘行人安全距离’的判决遭遇全民质疑,暴露的不仅是法律适用的模糊地带,更是司法裁判如何平衡规则与常理的深层命题。”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这样的判决或许需要一场更公开、更充分的法律论证。
来源:案件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