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且说女子刘某与男子王某,在人行道上一前一后,同向而行,刘某走在前头,手里握着手机,絮絮叨叨地讲着话。冷不丁地,她毫无征兆地一个转身,就这么直直撞上了后方正常行走的王某。这一撞,刘某应声倒地,经检查竟是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后续还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两人就赔偿一事争
这世上的奇事,大抵都逃不过舆论的口诛笔伐,近日山东青岛李沧区的一桩案子,便成了众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且说女子刘某与男子王某,在人行道上一前一后,同向而行,刘某走在前头,手里握着手机,絮絮叨叨地讲着话。冷不丁地,她毫无征兆地一个转身,就这么直直撞上了后方正常行走的王某。这一撞,刘某应声倒地,经检查竟是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后续还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两人就赔偿一事争执不下,最终闹上了法院。
法院一番审理,得出结论:刘某虽受伤,但在前方并无突发状况的情况下突然转身,对事故发生负有较大过错;而王某呢,也有不是,认定其未保持安全距离,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经多次调解,王某需赔偿刘某 7 万元。此判决一出,恰似一颗石子投入平静湖面,激起千层浪。王某自是满心委屈,觉着自己无端遭了池鱼之殃;屏幕外的网友们,更是群情激奋,纷纷吐槽这是 “无脑判决”。
有网友调侃:“千万别去青岛旅游,万一跌一跤,说不定法院就让你赔钱。” 还有人戏谑:“这以后,六十岁后的创业机会来了,只需突然一转身,说不定就能‘赚’上一笔。” 更有甚者直言:“这法官,怕不是和当年审理扶老人案的是一路货色,如此判决,怕是要让坏人变老了的人碰瓷更加有恃无恐。” 网友 “于文娟 Wendy” 发出灵魂拷问:“请问安全距离是多少米,让大家心里有数。”“熊工” 还编起了顺口溜:“青岛法院:青岛不倒老太倒,无辜市民赔不少,交警逆行未认定,安全距离少不了。” 这般种种言论,足见公众对这一判决的不满与困惑。
细细想来,网友们的质疑,并非毫无道理。刘某这突然转身的行为,可不就是事故发生的导火索?她毫无预警地改变行进方向,任谁在后面都难以反应过来。而法院提出的 “未保持安全距离”,实在让人摸不着头脑。在这人来人往的人行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要如何界定这 “安全距离”?若是景区、地铁这般人潮汹涌之处,按照这判决逻辑,后方行人岂不是动辄得咎?这就好比让人们在闹市中行走,既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还得时刻保持 “安全距离”,实在强人所难。
不过,咱也得站在法院的立场上,思量一二。刘某年近六十,十级伤残对她这把年纪的人来说,影响着实不小。法院或许是秉持着公平原则,想着让双方分担责任,给受伤的刘某一些经济补偿,也算是一种 “人道主义” 考量。再者,法院或许认为,即便王某正常行走,在公共场合也该多留个心眼,保持适当警惕和距离,也算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
可问题的关键在于,法院在判决中,对 “安全距离” 这一概念,含糊其辞,并未给出明确界定与详细解释。也未曾说清,为何就认定王某未保持安全距离,成了事故次要原因。这般模糊的判决依据,难免让公众心生疑虑,质疑判决的公正性与专业性。这就好比写文章,光下结论,却无论据支撑,叫人如何信服?在司法实践里,法律的严谨性和判决依据的明确性,那可是重中之重。法官若不能给出清晰合理的解释,公众的误解与质疑,怕是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司法公信力也将受损。
这起案件,也暴露出司法判决在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平衡时的困境。法律的使命,本是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当事人权益;可判决结果,也得符合社会大众的普遍认知和公序良俗。若此类判决被广泛传播、效仿,难保不会有人动起 “碰瓷” 的歪心思,如此一来,社会诚信体系和公序良俗,都将遭受冲击。
要想避免此类争议,法院往后在判决时,可得多在判决文书的说理部分下功夫。对于模糊的法律概念和责任认定,务必详细阐述依据和理由,让公众看得明白、想得清楚。处理民事纠纷时,不妨借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子,引入专业评估和鉴定机制,让责任划分更科学合理。此外,加强公众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交流也刻不容缓,通过普法宣传、案例解读,让公众了解法律适用和判决逻辑,重塑公众对司法的信任。
这桩 “大妈转身撞男子获赔 7 万” 的案子,看似是桩普通民事纠纷,实则是一面镜子,照出了公众对司法判决的关注与期待,也折射出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亲爱的读者,对于这起案件,你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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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冷冷讲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