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可当大众了解到案件的细节和最终的审批结果后,却在网络上掀起了一片哗然,大家纷纷为掏出了七万赔偿金的被告抱不平。甚至有很多义愤填膺的网友,跑到了青岛中等法院和青岛警方的官号下质询,因为评论太多法院不得不暂时关闭了评论区,并删除了相关文章选择了沉默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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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发生在青岛当地的案件,引发了全网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这起案件之所以被大众所注意到,源头还是当地法院将其视作“优秀案例”的标准,发到了官方公众号上进行宣传,当地媒体也对此进行了跟进报道。
可当大众了解到案件的细节和最终的审批结果后,却在网络上掀起了一片哗然,大家纷纷为掏出了七万赔偿金的被告抱不平。甚至有很多义愤填膺的网友,跑到了青岛中等法院和青岛警方的官号下质询,因为评论太多法院不得不暂时关闭了评论区,并删除了相关文章选择了沉默应对。
这其中青岛文旅更是蒙受了无妄之灾,一觉醒来天都塌了。本指望在即将到来的夏季旅游旺季,好好的宣传一波海边旅游风光。
可如今评论区全被“去青岛旅游排队会不会被讹七万?”“人多保持不了安全距离该准备多少赔偿金?”“我带我奶奶/姥姥去你们那里一天能讹多少钱?”等等或直言痛骂,或阴阳怪气,或逼问质询的评论所淹没。
那么这场引发了全民热议,使得青岛法院删文撞死的案件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全社会如此一边倒的对被告鸣不平?这起案件的背后,又反映出人治和法治的哪些冲突与问题?
在这里先给不了解事件来龙去脉的读者,简单的梳理下此案的经过和细节。此案发生在去年十一月左右,青岛某街道上六十岁的刘老太一边走路一边打电话,中途猛然转身撞上了身后正常行走的王先生,之后身体失衡摔倒在了地上。
事情到这里还没有什么特别,在旁人看来这只是刘老太个人行路不规范导致的意外,也不会有人觉得正常走路的王先生有什么问题。
但随后发生的事情就十分魔幻了,因为年纪太大这一摔导致了刘老太股骨骨折。出院后刘老太及其家属立刻反咬王先生一口,称其撞到老太致使十级伤残,要求赔偿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工费等等在内总计18.8万元。
对此简单的和大家科普一下,中国伤残鉴定等级共分十级每级分甲乙丙丁四等,对于涉及到轻伤判定的骨折来说,只要前去鉴定那么就可以拿到最低级的伤残鉴定结果也就是十级伤残。
换言之十级伤残听起来似乎很严重,但实际上却对日常生活几乎没有影响,只不过通常情况下不会有人因为骨折就去进行伤残鉴定。
了解到这点就可以发现,刘老太家属的赔偿要求根本就没有任何道理。更何况就算刘老太的伤势真的对日常生活造成了影响,责任也完全出在自己边走路边打电话,还突然不观察路况转身的前提下,没道理怪到王先生的头上。
事实上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调取了路口的监控录像后,也认为刘老太在此次事件中负有主要责任。按照常理来说,这起案件到这里也就可以告一段落了,但紧接着不按常理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尽管法院方面也认可刘老太负有主要责任,却仍认为正常走路的王先生要负次要责任,而给出的依据则是一条“未保持安全距离”。而最终判定的赔偿金额更是匪夷所思,高达足足七万多元。
要知道刘老太仅仅只是股骨骨折,并没有因此引发其它严重的并发疾病。哪怕算上全部手术和治疗费用,总花费也不过两三万元而已。并不负主要责任的王先生,却要一口气掏出七万元的赔偿,这个结果任谁都不可能坦然接受。
于是当青岛法院将该案件作为优秀判例,放到官方公众号上时,随着互联网的传播引发了大量路人网友的关注,也让这个原本发生在去年的案件在互联网上发酵出圈。
除了对于赔偿金额的质疑之外,大家讨论最为激烈的自然莫过于审判书中“未保持安全距离”这个说法。
通常来说“未保持安全距离”这个词,都是发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的,谁也没有听说过走路也要保持安全距离的说辞。这也是为什么此次青岛文旅跟着遭受无妄之灾的原因,提起热门的旅游景点哪里不是摩肩擦踵人挤人的热闹场面呢?
如果“未保持安全距离”都能算做判罚赔偿的标准,那么景区里、公交车上、乃至拥挤的十字路口不是全部成了潜在的“七万元”赔偿高发地点了吗?只需要简单的逻辑思考就会发现,要在日常生活行走中随时保持所谓的“安全距离”,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更不要说此次案件还有清晰的监控镜头作为佐证,完全就是刘老太自己因为打电话疏于观察路况,并撞到王先生身上导致自己受伤的。从头到尾王先生什么都没有做错,如果这也能够成为赔偿的理由,那么老人碰瓷行业无疑将迎来一场惊人的技术革新。
说了这么多实际上此案最终会发展到如此结果,根本原因就是在于当下很多案件的判罚,都过于倾向于照顾那些公认的“弱势群体”。实际上就在2020年左右同样发生过类似案件,一位大妈被一位女士的行礼箱绊倒不幸摔倒引发脑溢血去世。
虽然家属索赔62万元,当地法院却认为从监控看该女士并无责任,因此判罚无需赔偿。
此次王先生之所以会被判罚赔偿七万,深层的司法逻辑更可能是考虑到老人经济条件问题,以及七万元给被告带来的经济压力不大,因此以牺牲被告经济利益的代价换取刘老太受“照顾”,最终还要给出个“法治”的结论。
可大家遵守法律认可法律,基于的是法律能够给大众一个“公平公正”的结论。近年来包括各种婚姻判决在内,各种“按闹分配”“过度偏袒弱势群体”的做法,已经严重消解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司法公正,到底是偏向法理还是偏向情理?
对此,您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一起讨论!
来源:川流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