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警方最新发布,事关养犬!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5-10 22:00 1

摘要:扬州真州府和仪征大码头首席摄影师周晓明2025年5月11日摘编《仪征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的信息: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是很多养犬人心中重要的家庭成员,但部分养犬人的不文明行为,给他人造成了很多困扰,甚至人身伤害。为进一步落实《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营造

扬州真州府和仪征大码头首席摄影师周晓明2025年5月11日摘编《仪征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的信息: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是很多养犬人心中重要的家庭成员,但部分养犬人的不文明行为,给他人造成了很多困扰,甚至人身伤害。为进一步落实《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营造安全、整洁的城市环境,近期仪征市公安局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养犬人文明养犬意识。

印制《关于加强城区犬类管理的通告》

《文明养犬倡议书》1万余份

组织民警、网格员

深入公园社区向群众发放

深入农贸市场

住宅小区等地重要部位

张贴、悬挂文明养犬

宣传标语,播放警方提示

营造文明养犬良好氛围

一、主动维护公共秩序

《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六条 公民应当维护公共场所秩序,自觉遵守下列规范:

(七)不携带导盲犬以外的犬只乘坐公共汽车;

(八)除展览、表演等需要外,不携带犬只进入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

(九)携带犬只出户应当采取牵引带牵引等安全措施;

二、相应处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规定,《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携带导盲犬以外的犬只乘坐公共汽车的;

(二)除展览、表演等需要外,携带犬只进入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的;

(三)在城区携带犬只出户未采取牵引带牵引等安全措施的。

来源:真州府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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