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电视台普法翻车,“行人安全距离”判决引发的舆论海啸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5-10 22:04 2

摘要:2025年5月,青岛电视台《法治青岛》栏目一档普法节目意外成为全网焦点。一桩行人相撞赔偿案中,法官以“未保持安全距离”为由,调解判决后方行人王某赔偿前方突然转身的刘某7万元。节目播出后,舆论瞬间炸锅,网友直呼“荒唐”“谁走路还带尺子?”“青岛文旅的灾难片开场了

——当司法调解撞上大众认知,谁该为信任危机买单?

文/王世仁

2025年5月,青岛电视台《法治青岛》栏目一档普法节目意外成为全网焦点。一桩行人相撞赔偿案中,法官以“未保持安全距离”为由,调解判决后方行人王某赔偿前方突然转身的刘某7万元。节目播出后,舆论瞬间炸锅,网友直呼“荒唐”“谁走路还带尺子?”“青岛文旅的灾难片开场了”。原本意图树立司法调解典范的案例,却因逻辑漏洞与常识脱节,演变为公共信任危机的导火索。

据节目披露,62岁的刘某在人行道边打电话边行走时,突然转身与后方行人王某相撞,致其右腿骨折。法院调解认定:刘某因“突然转身”负主要责任(70%),王某因“未保持安全距离”承担次要责任(30%),赔偿金额折算为7万元。节目强调此案“警示行人注意安全”,却未料引发更尖锐的质疑:

法律边界模糊:《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安全距离”仅针对机动车,行人义务无明文规定。律师指出,法官将车规类推至行人,属“司法创新”。

逻辑悖论:若王某需预判刘某转身,是否意味着行人需时刻警惕后方?公共场所行走是否需“瞻前顾后”?

赔偿比例争议:十级伤残赔偿总额约14.6万元,王某承担37%(7万元)被指“天价”,尤其其月薪仅6000元。

节目播出后,青岛电视台账号评论区迅速被“求删视频”“质疑司法公正”刷屏,最终被迫关闭互动。舆情蔓延至社交媒体,衍生三大争议焦点:

1. “司法碰瓷”恐慌:网友戏称“以后走路要带量尺”“老人再就业新方向”,担忧判决助长“碰瓷2.0”。

2. 文旅形象受损:青岛文旅官微评论区涌入游客质问:“青岛是‘碰瓷友好城市’吗?”部分计划游客表示“重新考虑行程”。

3. 司法公信力危机:公众质疑“和稀泥式调解”违背《民法典》过错责任原则,认为“谁伤谁有理”侵蚀法治根基。

多位法律界人士指出,此案暴露司法实践中两大风险:

法律解释的滥用:将机动车规则机械套用于行人,忽视《民法典》第1173条“过失相抵”的核心是“过错与责任对等”。刘某突然转身属“自陷风险”,王某无预见义务。

调解的示范效应:法院将争议案例包装为“成功调解”,实则模糊法律标准。若类似判例涌现,将导致“行人随意变道、后方行人担责”的混乱。

对比2019年北京某车站案:老人逆行被绊倒索赔62万,法院以“无法预见突发情况”驳回诉求。两案对比下,青岛判决更显突兀。

此案折射出基层司法的两难困境:

普法需求与法律空白的冲突:行人安全注意义务缺乏细则,法院试图通过个案填补空白,却因逻辑硬伤引发反弹。

调解优先与规则坚守的博弈:调解虽高效化解矛盾,但若牺牲法律原则,可能催生“逆向激励”——行人更倾向冒险行为,而普通人因恐惧担责选择冷漠。

破局之道:

1. 立法明确行人责任边界:参考《道路交通安全法》精神,制定行人突发行为的过错认定标准。

2. 司法透明化:公开争议案件裁判文书,避免“调解案例普法”造成的认知偏差。

3. 强化证据规则:通过监控、证人等还原事实,减少“罗生门”式争议。

青岛电视台的“普法翻车”事件,本质是一场司法公信力与公众常识的碰撞。当法律解释脱离生活经验,当调解结果背离公平感知,再精心的普法宣传也会沦为信任危机的催化剂。此案警示:司法不仅是定分止争的工具,更是社会信任的基石。唯有坚守“法理情”统一,才能让每个普通人“走路不慌、碰瓷不慌、法治不慌”。

(本文部分内容综合自公开报道及法律专家分析

来源:给我爆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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