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续:法院道歉,事情真相大白,网友指出关键问题

360影视 国产动漫 2025-05-11 15:27 1

摘要:近日一则有关行人撞到转身路人获赔7万的新闻出现在网络了,一时间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对于走路需要保持安全距离的话题引起了巨大的争议。由于网络的不断发酵,5月11日当时判决的法院也出来澄清了这次乌龙事件,让我们简单回忆一下事情的经过。

近日一则有关行人撞到转身路人获赔7万的新闻出现在网络了,一时间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对于走路需要保持安全距离的话题引起了巨大的争议。由于网络的不断发酵,5月11日当时判决的法院也出来澄清了这次乌龙事件,让我们简单回忆一下事情的经过。

就在前几天,山东青岛李沧区在一档普法栏目中提到了一起案例。案例中讲述女子刘某和男子王某两人在一条道路上一前一后的走着,而女子刘某在前边走边接着电话,突然间转身,男子王某躲闪不及撞上女子刘某,刘某当场倒地。后经检查刘某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女子刘某向其索赔18.8万。

最终经过法院调取监控,采集证据。法院判定王某需赔付刘某70000元。经过双方调解,最终 双方达成协议,以采取分期方式支付70000元。

但在普法栏目中,提及了一个既陌生又熟悉的话语“行人安全距离”。栏目中介绍王某因“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需承担次要责任。此话一出,网友们瞬间炸了锅,听说过开车有安全距离的,没听说过走路还有安全距离的。莫非以后走路,还要拿把尺子测量着。

栏目播出后在网络上迅速发酵,一度登上热搜,对关于安全距离的话题,网友们议论纷纷。

5月11日,青岛当时判决这一事件的法院发布了当时案件的监控视频,还原了这一事件的原委。

李沧区人民法院对这次普法栏目中的错误进行了更正,事发时间是2023年5月19日,案件中的原告被告皆为女性,事发时间原告在道路上行走,因接电话放慢了脚步并转身站住,而被告在后边左右张忘,快步行走,并没有看到原告停在原地。从而导致原告被撞到造成十级伤残。

李沧区人民法院也对这次普法栏目中法官对案件事实描述事实不准确,表述不当,造成的网络舆论和网民的误解,进行了道歉。

就此也在法院的澄清中结束了这场闹剧,网友们了解事情的真相后,也表达了对这起案件的正确判断。 同时 不少网友也指出 关键问题。希望政府相关人员在说话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政府部门形象。维护政府公信力。不要让老百姓质疑法律权威,让公信力在一次次的失误中消磨殆尽

来源:天下娱乐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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