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律乃善良与公正之艺术”,这是刻在罗马法庭墙上的箴言。现在深圳个人破产法庭正在接受试点创新的考验。自2021年3月《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实施以来,这座改革之城已受理破产申请4372件,其中214人通过重整计划重获新生。4年来,试点的新制度旨在为 “诚实
“法律乃善良与公正之艺术”,这是刻在罗马法庭墙上的箴言。现在深圳个人破产法庭正在接受试点创新的考验。自2021年3月《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实施以来,这座改革之城已受理破产申请4372件,其中214人通过重整计划重获新生。4年来,试点的新制度旨在为 “诚实而不幸” 的债务人提供一条重生的道路,不过现在碰到了新问题。
深圳法院在官网上披露了三单破产申请,37岁的女性周某,每月收入仅为4784元,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仅有11592.27元,但是其提出了破产申请,因为其负债总额高达2544万余元,远超其可承受范围。这还不算最多的,另外两单是夫妻两个都申请了个人破产,负债总额高达1.2亿元。
妻子牛某62岁申报的个人负债额为5400多万,丈夫刘某63岁申报的个人负债额为7,300万。现在两人都处于退休状态,牛某每月领6528元退休金,刘某6221元。在深圳都没有个人住房,只是在深圳之外地方有住宅房产和商铺,但是加在一起也仅仅只有不到500万元,一辆价值1.6万元的车辆,以及几万元的存款。
这些申请人的收入与负债严重不成比例,引发了对其负债来源的质疑。有人认为,这些申请人可能是职业 “背债人”。所谓职业 “背债人”,是指一些人通过虚构债务或利用他人身份进行高额借贷,随后申请个人破产,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也破坏了个人破产制度的公平性和公信力。
深圳法院也表示,现在审理破产申请时,采取了 “宜紧不宜松” 的原则,对申请人的负债原因、财产状况和收入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然而,由于个人破产制度尚处于试行阶段,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细则仍需进一步完善,以防止职业 “背债人” 钻漏洞。
在第一单中,依照常理推断,如果没有特殊的原因,一个在深圳一线城市低收入的女性,是不可能出现这么高的负债额的。银行不可能贷给他那么多钱,即使那些高利率的网络贷款,也不可能给那么高的额度。周边的亲朋好友也不可能借钱那么多,那么它的负债是从何而来?
在后面两单则更为奇怪,面对两个老年人,他们的债主是怎么可能让他们负债这么多呢?难道借钱给他们不需要进行考察吗?或者不需要财产抵押或者担保吗?现在传说中的职业逼债人,背后确实有团伙在操作。会不会有人利用深圳是首个破产试点城市,而专门组织具有深圳户口的居民来做职业背债人?一旦法院受理申请,只要在三年内按时通报财产情况和收入情况,那么很有可能未来就不再为巨额债务而承担还款责任了。
那么职业背债人如何操作呢?过去的案例中显示,有利用虚构贸易合同获取供应链金融贷款,也有利用几十张张信用卡循环套现形成债务雪球,还有通过小额借贷制造合法债权凭证跨境债务转移,或者借助地下钱庄将境外赌博债务包装成经营亏损。
其实,深圳的这项创新,也已经有着一些成功的破产申请。例如全国首例个人破产案件,债务人梁某因经营失败负债 75 万元,经过法院审查和债权人会议表决,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梁某只需偿还部分债务,其余债务被免除。这一案例展现了个人破产制度对诚实债务人的保护作用,也为其他债务人提供了希望。
未来深圳需要将这项承载着改革期待的制度,既能成为诚实者的诺亚方舟,也能化作投机者的照妖镜。正如《商君书》所言:“法者,国之权衡也。”在个人破产的试验田里,我们既要播撒宽容的种子,更需深埋防蛀的根基。
现在深圳个人破产制度在试行过程中,已经开始面临职业 “背债人” 的挑战。未来,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和加强监管,我们相信这一制度将为更多 “诚实而不幸” 的债务人带来希望,同时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来源:匀枫财经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