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陕西安康叶某与婚庆公司签合同,“婚礼前一天晚,彩排结束验收现场布置确认无误后补交尾款5000元”。
消息来源,来自头条热榜第49名,红星新闻5月11日报道。
对这一报道的简介:
陕西安康叶某与婚庆公司签合同,“婚礼前一天晚,彩排结束验收现场布置确认无误后补交尾款5000元”。
叶某给婚庆公司发了婚礼现场布置效果图,5月9日新郎和新娘看了花艺就像“买家秀”,对婚礼搭台不满意。
婚庆公司10日一早重新布置,10点新娘来点头说“好”。
婚庆公司要求新郎结尾款,新郎说“婚礼结束后再说”。
新郎要求在婚礼前15分钟撤场搬走。新郎自己主持婚礼。
婚庆公司配合灯光,音响,摄影摄像至敬酒结束。
我仅以上述报道为素材予以评论。
我免责声明,不构成侵权和传播不实信息。
1.该婚庆服务合同这句约定“彩排结束验收现场布置确认无误后补交尾款5000元”。
确认无误,这是新郎补交尾款的前提,也是履行合同的条件。
什么是“确认无误”,以什么标准来“确认无误”?会产生“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为新人方和婚庆公司发生矛盾埋下了伏笔。
结果真是如此,新人方指责婚庆公司未按照我的要求布置婚礼现场,违约我不能支付尾款。
婚庆公司称我们把活干完了,你们来验收了,新娘点头说“好”。
说好了,就是“确认无误”了。确认无误就该补交尾款。
新郎称“婚礼结束后再说”就是违约。
2.婚礼当天10点,婚庆公司称新娘点头说“好”,是否属实?
新娘说没说“好”很关键。
既然说“好”,就没有理由拒付尾款。
如果确实说了“好”,就意味着婚庆公司对新娘不满意之处做了修改满意了,“确认无误”。
如果新娘没说“好”,那是婚庆公司假借新娘之口,向新郎索要尾款不地道。
新娘究竟说没说好?只有在场人清楚,旁人无从知晓。
谁也无法站在新郎或者婚庆公司一边,称说了,或者没说。
现场没有监控摄像头,没有录音录像来证明谁是谁非,
那就双方凭良心吧。
3.新郎自己主持婚礼,开了婚礼的先河,是创新一例。
婚礼庆典本是一对新人最幸福的1件大事,因此不惜重金把婚礼办的热热闹闹,难以忘怀。
但是婚礼前15分钟,新郎与婚庆公司发生矛盾的不愉快,对婚礼的美好幸福留下了1点阴影,这是谁也想不到的。
婚礼由新郎自己主持,虽然新鲜,但总有唱“独角戏”的感觉。
来宾对新郎既赞赏,又有人误解,既然你不用婚庆公司主持,何必与婚庆公司签合同?
这场婚庆服务纠纷谁是谁非?
还是起诉方来举证,由法院判决吧。
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凡人闲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