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实际情况是:原告为一名59岁女性,被告则是一位29岁的女性。事发时,原告正在道路上行走,期间放慢脚步接听电话,随后停下并缓慢转身站立。而被告从后方一边左右张望一边快步前行,未留意前方状况,将原告撞倒在地,致使原告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经司法鉴定,原告伤情构成十级
相信大家都看了这条新闻了吧,青岛“老人急转身撞人”反而获赔7万元。
这起荒诞的法院调解案例引发全网嘲讽与痛斥,都说是可以载入史册的第二个“彭宇扶老人”案。
谁能料到,这期最早由官媒青岛电视台制作播出的普法节目居然反转了。
央视把该案的原始监控视频发了出来。
实际情况是:原告为一名59岁女性,被告则是一位29岁的女性。事发时,原告正在道路上行走,期间放慢脚步接听电话,随后停下并缓慢转身站立。而被告从后方一边左右张望一边快步前行,未留意前方状况,将原告撞倒在地,致使原告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经司法鉴定,原告伤情构成十级伤残。
看傻了吧。
青岛法院终于出来回应,承认“安全距离”说法不恰当。
可这会儿再出来“辟谣”,早干嘛去了?现在才来解释,就像车都撞墙上了才想起打方向盘,股票涨停了才冲进去买,这补救也太晚了吧。
法官在普法中竟然违背常识,随意曲解法律,公然宣传行人“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这是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的专用过错分析,根本就不适合用来处理行人间的纠纷,法院在道歉中竟然说是表述不当。
这场普法宣传,妥妥成了大型翻车现场,暴露出来的问题挺深刻的。
说实话,这普法宣传真够离谱的,内容和现实生活完全脱了节,完全没考虑过会引发什么后果。
一开始发出来的时候,就透着股“没带脑子”的劲儿,连案情都没说清楚。
这宣传要么就是工作人员对案子压根儿没搞明白,为了完成任务就随便发;要么就是明知真相,故意用夸张标题博眼球。
毕竟这话题一出来,热度直接拉满,大家都被“走路撞人赔7万”这种炸裂标题吸引,讨论得热火朝天。
可问题是,舆论这东西就像一把双刃剑,能让你短时间内收获大量关注,也能瞬间把你推向风口浪尖。
现在好了,负面舆论像决堤的洪水一样,根本控制不住,就算再怎么解释,又有多少人愿意相信呢?
这事让我想起当年的南京“彭宇案”,真相到底是什么早就没人关心了。大家
只记得那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去扶”,法院“草台班子”、法官“是非不分”的标签算是牢牢贴上了。
这次青岛的普法宣传也是一样,就算后续再怎么澄清,在很多人心里,法院“不靠谱”的印象已经很难改变了,这波负面影响实在太大。
再说说这舆情应对,简直能用“灾难级”来形容。法院工作人员对舆情的敏感度低得离谱,出了事反应慢得像蜗牛。
从这事引起关注到发酵成全网热议,早就超过24小时黄金回应期了吧?
可这段时间里,法院就跟“消失”了一样,啥也不说,啥也不做,任由舆论疯狂扩散。
要知道,你不主动发声,网友们可不就开始各种猜测、脑补剧情了吗?
但凡法院能第一时间站出来,哪怕不能立刻平息争议,起码也能给支持法院的人提供点“证据”,不至于让舆论一边倒地批评。
结果倒好,全程沉默,等到局面彻底失控,连央媒都下场帮忙了,才慢悠悠出来回应,这效率,真是让人干着急。
青岛法院这慢半拍的操作,到底是压根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还是被“层层汇报”“走程序”这些官僚作风给耽误了。
但不管是哪种原因,都不应该啊。
司法宣传可不是闹着玩的,一个不小心,影响的就是大家对法律的信任。
现在法院虽然道了歉,但这事哪是一句道歉就能解决的?
这背后暴露出来的普法水平低下、舆情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才是真正需要重视的。
还有,电商刚刚上线的T恤,不知如何处理?
但我刚关心的是,如果不是韩庭长在媒体上“传谣”,而是一个普通网民在社交媒体上做了类似表达,他的后果会怎样?
我猜想的是,如果传谣主体不是司法机关,而是普通网民或自媒体,此案引发的法律后果与社会反应,可能会呈现出截然不同的“包容度”。
如果普通网民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类似韩庭长的言论,他也可能只是无心之失,怕是早就被请去喝茶了。
所以说,公权力如果犯了类似的错误,也应该有相应的制度规范,不然的话,他们的为害其实更大,不单单只是更正并道歉就了事了。
必须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好好查一查,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同时,还要针对这次事件暴露出的漏洞,全面整改,避免以后再犯类似错误。
司法宣传事关重大,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得反复斟酌,容不得半点马虎。
毕竟,一次不负责任的宣传,带来的危害比十次犯罪还要严重,它动摇的是老百姓对法律、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来源:洞见报告